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 的 历史: 1945年 初期的发展 段落中有:
1945年9月21日,刘少奇起草中共中央电示东北局书记彭真,商榷以东北人民自治军名义组建大规模正规军。1945年10月31日,毛泽东起草中共中央致电东北局:决定以林彪为东北人民自治军总司令,吕正操、李运昌、肖劲光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副司令,彭真、罗荣桓为第一、第二政治委员,肖劲光兼参谋长,程子华为副政委、伍修权任第二参谋长、陈正人任政治部主任。1945年11月2日,毛泽东起草中共中央致电东北局:同意周保中为第三副司令,萧劲光改任第四副司令兼参谋长。1945年11月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总部在沈阳宣告成立,下辖吉黑、吉辽、热河、辽东4个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