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表示,“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养成习惯。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了。我们的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16]实际上表明了宪法法治受到了漠视,法制观念尚未成熟。
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表示,“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养成习惯。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了。我们的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16]实际上表明了宪法法治受到了漠视,法制观念尚未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