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的要求是无理的。 不要说是犯人, 就是普同公民, 和外外国人接触, 中方也可监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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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要求是书面提出。德方有无中方的书面同意文件。 若无, 德方就不应派医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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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7 postreply
16: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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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信, 世界个国都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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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7 postreply
17: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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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美国没有。 你认为美国公民,与外国人的接触, 保刮电子邮件,一定没有受美国政府监查?
-n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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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017 postreply
17: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