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就家庭纠纷在国会接受质询演说全文

来源: 互联网 2017-07-03 07:41:5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1067 bytes)

 

 

2017-07-03 小世儿 世界说

世 界 说

小 世 儿

发自 马来西亚 吉隆坡

 

由于李玮玲医生和李显扬对李显龙和他所领导的政府做出了滥用职权的严重指控,李显龙总理7月3日下午在国会发表题为“欧思礼路38号:滥用权力的指控”的声明(本文根据国会直播整理,非官方正式发布版本)。

 

英文演说部分

弟弟和妹妹的指责“完全毫无根据”,但已破坏新加坡的声誉,而如果没有反驳这些指责,会影响国人对政府的信心,因此他别无选择,须及时并公开地做出回应。在宪法下,担任总理者是取得多数国会议员信任的人,而作为总理,他有责任向议员们做出解释,并在国会里反驳针对他和政府的指责。很多国人都对这次争端感到难过,也厌倦了争端,希望争端就此结束,我也感到难受,我再次向国人致歉。如果我的父母亲还在世,这个争端对他们所可能造成的苦痛也令我这个儿子感到心痛。我无意在国会指责弟弟妹妹,我们之间的私事,我还是会尝试私下解决,但那些公开的事,我有必要解释,做出交代。

新加坡第一家庭因为李光耀故居陷入家族纷争

 

弟弟和妹妹的指责主要涉及三方面:一、针对故居处置选项而成立的部长委员会;二、与故居物品相关的赠与契据;三、针对他太太何晶和儿子有裙带关系以及他想用故居巩固政权的指责。

 

有关欧思礼路38号房子,新加坡人都清楚我父亲多年来的意愿:他希望在他逝世后,房子能拆除。2010年,母亲逝世后,父亲在2010年10月27日致函内阁,将他的立场记录在案。针对这件事,我和家人有过多次讨论。他们都同意我的看法:欧思礼路38号不应保留下来,变成那种任人踩踏过的遗迹。他们可以拍照或想做什么都好,但我走之后,就应把它拆了。内阁当时表示收到他的信函。几个月后,即2011年1月,我父亲出版一本书。在《李光耀:新加坡赖以生存的硬道理》(简称《硬道理》)这本论著中,又提到房子去留的问题,他在书中说:“我已经对内阁说,在我死后就把它拆了。他也再一次解释说,自己不希望房子成为废墟;由于房子是百多年前所建,没有地基,保留成本会很高,而如果拆了房子,土地规划条例可改变,土地价格和周围地价则会升高。不过,《硬道理》出版后,引起公众强烈的反弹。许多新加坡人不同意他的看法。

 

2011年5月全国大选后,李先生卸下内阁职务,并且再次决定记录他的想法。2011年7月,他致函内阁,重申希望拆除房子。隔天早上我看到信时,马上邀请他在内阁成员面前做陈述。我当时想,以父亲坚强的性格与信念,与部长们会面,等于给予他最好的机会,让他像过去好几次那样,自己说服内阁。我父亲答应出席。那天下午,他就和内阁会面。不过,部长们都一致反对拆除房子。考虑到我既是他的儿子也是总理,身份上有冲突,我是唯一一位没有表达意见的内阁成员。

 

会议后,我父亲还是继续思考要怎么处置房子。例如,他和家人讨论如何拆除房子,重新发展地皮。其实,在内阁会议之前,李先生已经与全家一同探讨过不同的房子处置方式,例如应由谁继承遗产,是否应留在一个孩子或几个孩子的名下,或是应否在逝世之前就拆除房子,还是要等死后,以及在重新发展后是否要把收益捐出,并且如果这么做,是否由所有孩子联名捐款、要捐给哪个慈善机构等。我弟弟(李显扬)一度建议,父亲可以把房产馈赠给国家,前提是房子必须拆除,重建一座小的公共公园。当时,我说这建议值得考虑,但我也提出另一选项:拆除房子并依我父亲的意愿重新发展,再把房产卖掉,将收益捐作慈善。我问父亲他倾向哪个选择时,他说选择后者。

 

2011年8月,即内阁会议后约一个月,我父亲决定将欧思礼路38号归纳为给我的遗产的一部分,并告诉了家人。(夫人)何晶和我都清楚我父亲的意愿,也知道我母亲的感想。我和何晶于是想出一个方案。我们建议装修房子,完全改变房子内部,为保护我们一家人的隐私,将私人生活空间拆除,但保留有历史意义、位于地下层饭厅,并且强化已经在腐烂的结构,重新打造另外一个独立的生活空间,确保房子能继续让人住。我的父亲接受了这个提议。

 

2011年12月,他告诉家人,最好应在他死后按照我们的建议,“马上重新发展欧思礼路38号”,将私人空间拆除,在不拆房子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同月27日,他第三次致函内阁,他说:“我知道内阁成员一致反对我拆除欧思礼路38号的想法。我重新思考后已决定,若需要保留欧思礼路38号,房子的地基必须加强,整栋建筑也要翻修,然后让人继续居住,因为建筑空置着,一定会逐渐失修并且腐烂。”我和何晶因此按照他的指示去做,并且所有的考量和想法都有让家人知道。我们电邮大家,包括父亲、妹妹(李玮玲)、弟弟和他的夫人(林学芬)。当时并没有人对计划提出反对。

 

△ 李光耀家族旧照片

 

父亲和建筑师见面,看了计划书,批准加强地基和装修房子的策划。他在2012年3月28日签名授权,向市区重建局提呈了发展申请。该局同年4月17日批准了申请。就我所知,我们一家当时就是这么处理这件事,直到我父亲过世,并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

 

妹妹李玮玲医生和弟弟李显扬在2015年4月12日的遗嘱宣读仪式上首次就李光耀故居去留与我出现分歧。李显扬当时首次反对父亲生前已批准的修建方案,并要求立即将旧屋拆除。我对此感到惊讶。我当时指出,李显扬的立场与全家人之前讨论和同意的方案不同。但由于李玮玲说她有意继续在旧屋居住,所以不可能立即拆除旧屋,而父亲在遗嘱中也表明要让李玮玲按她的意愿住在旧屋。

 

我与妹妹和弟弟当时也讨论隔天在国会上应就李光耀的遗愿说什么。我有意宣读李光耀2011年12月27日写给内阁的信,包括如果保存旧屋应如何处置,及完整的“拆除条款”。不过李显扬和妻子林学芬当时“强烈反对”这个主意。我仍决定要让李光耀的看法记录在案,也让新加坡人准确理解李光耀的想法。不过当天傍晚,李玮玲和李显扬已先行发出文告,内含拆除条款全文。

 

我不参与任何有关欧思礼路38号的政府讨论和决定。我也转让了房子的权益。

 

我不确定父亲李光耀故居为何仍引发争执,一个可能是弟妹和我之间的看法不同,而分歧在于这个问题:除了拆除,我父亲对房子有什么想法?那是黑白分明,不全则无,不管如何就是拆除房子?还是如果拆除是不可能的话,他准备考虑其他的选项?弟妹的看法是,父亲李光耀铁定要拆除房子,没有妥协的余地。我自己的看法是,尽管李光耀希望房子拆除,但如果政府有其他考量,他准备考虑其他方案。

 

尽管我和弟妹的看法不同,我认为没有争论的必要。并已向部长委员会提交了我的意见,弟妹则提交了他们的意见,并评论了彼此的论点,我会留给委员会考虑。无论如何,政府已经表明,委员会不会对房子命运作出任何决定,也不会就房子一事对内阁作出任何建议。委员会只会列出房子的选项,如果有一天必须做决定,可能是数十年后,那时的内阁,即不同总理下的内阁,有这些选择可供考虑。所以根本没有理由让任何人,就像我弟弟声称的那样,感到被推到墙角。

 

假设身为总理的我,在没有让政府考虑替代方式、慎重考量,经过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决定拆掉故居、强行通过这样的决定,就因为这是他父亲所要的,那才是真正的滥权。这才是违反李光耀所建立起的整个法治条规和整套价值观。

弟弟李显扬和妹妹李玮玲医生,昨天指我即使自请回避部长委员会的事务,但参与的部长都是我的下属,委员会也因此无法跟我独立区分。弟妹这么说,也等于在说国会本身,这不可能是正确的说法。

 

当一人可能与事件有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回避是标准作业方式,也就是不让自己处理那起事件,交由其他人处理,比如他的副手,或其他资深同事。所以我也从没有参与38号欧思礼路故居的事,没针对故居事宜参与讨论或做决定,由副总理张志贤全权负责。

 

李光耀去世后,李玮玲和李显扬把欧思礼路38号的一些文物赠与国家文物局。自己虽然是以总理的身份阅览契据,但不代表不能与家庭成员谈及此事。我也发现契据条款“繁苛又无理”。比方说,文物局每展出那些文物,也得一并展示“拆除条款”的前半段。但仅是前半段,段落中说李先生希望在我妹妹不在旧屋居住后拆除旧屋,而不包括说明房子如果无法拆除,李先生希望如何处置的后半段。只局部和选择性地公开“拆除条款”将误导公众对于李先生意愿的看法。条款细则也指出,任何时候如果契据条款遭违反,李玮玲和李显扬能立即以一元的价格索回所有文物,这根本不是捐赠,他们误导了公众。李光耀伉俪生前向文物局捐赠多件物品,而他们从未如此变相施加任何这类条款。李玮玲和李显扬施加于文物局的条件是错误的。

 

对于任何担任公职的人,尤其自己身为总理,大家都会指望他即便是发现家人做错事,也有责任矫正。作为总理,在发现事态后,我必须采取行动,否则人们会错误以为我也参与其中。就因为我以总理的公职身份阅览了契据,就说我不能与家庭成员提及这件事,这是无稽之谈。

 

对于要保留李光耀故居来巩固政权,如果我在做了你们13年总理之后,还需要用这样具魔法的房子来巩固我的权威,我一定是身陷非常悲哀的处境。如果新加坡人相信,真有这样的魔法,那么新加坡就处在一个更令人悲哀的处境。

 

我的妻子何晶作为淡马锡控股首席执行长,必须对由林文兴担任主席的淡马锡控股董事会负责,而作为一家公司,淡马锡控股必须对它的股东负责,也就是王瑞杰部长领导的财政部。我有足够信心林文兴先生和王瑞杰部长清楚良好公司治理的意义。首席执行长由淡马锡控股董事会委任,这项委任得到总统肯定,而总统顾问理事会会向总统提供建议。如果何晶行为不妥,我毋庸置疑淡马锡控股的董事会、总统以及总统顾问理事会知道他们的职责是什么。

 

李显扬和李玮玲称我有意为儿子李鸿毅从政铺路。李鸿毅已公开表明,他对政治没有兴趣,而作为父亲,他也从未推李鸿毅从政。

 

 

华文演说部分

 

我在英语的演讲中,详细的解释了这场纠纷的来龙去脉。我还说明,在父亲过世后的这些年,身为李家的长子,我尊敬,也愿意遵从父亲的遗愿。我也竭尽所能化解跟弟妹之间的分歧。身为总理,我必须照顾到国家的利益,让政府公正地处理李光耀先生故居的后续。在这双重身份之间,我处于两难,但我尽力做到公私分明。

 

作为总理,我知道我不能够为了息事宁人,而对他们的指责置之不理,因为这些指责损害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也影响新加坡的国际形象。因此,我必须在国会澄清事实、说明真相,表达我和我的团队捍卫清廉政治和依法办事的决心国会是议论国事的庄严场所,议员可以自由地在这里向政府问责、作出批判。

 

今天,我也要坦坦荡荡的接受议员的质询、问责,这当然包括反对党议员。我一定要把事情说清楚,以消除任何的疑惑。

 

我们的家事,关系到情绪的问题,很难得到圆满的解决,不过我还是希望,有朝一日,我和弟妹能够和解。国是为先,我必须维持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向人民保证,这还是一个清廉有效,大公无私的政府,因为这是新加坡赖以生存的最宝贵的资产。对于这场家庭纠纷所引起的困扰、混淆和不安,我再次向大家道歉。

 

一般情况下,事实上在任何其他可以想象的情况下,我肯定会立刻提出起诉,因为滥权的指责无论多么毫无根据,都是非常严重;它实际上不止是针对我,而是整个政府。但上法庭起诉我的弟妹,会进一步破坏我父母的名声。到头来我们是兄弟姐妹,都是我们父亲的孩子。这个过程也会持续很多年,给新加坡人带来更大的困扰和不安。所以上法庭不是我倾向的选择。

 

今天我在国会发表这个声明,是为了向议员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快速处理这个问题,让新加坡人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可以让事情告一段落,彻底结束。李总理也吁请议员在国会提出问题、猜疑或疑问。解除党督的约束是希望所有议员积极参与讨论,对自己和部长们做出质询,以充分讨论和交代所有的公共议题和指责。这是加强人们对我们的体制、我们的治理制度的信心,并把我们的精力重新集中在我们全国上下面对的挑战的方法。建国总理李光耀留下的精神遗产不仅是一栋老房子,而是新加坡和国人所维护的价值。

 

我们在新加坡建立起一样特别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和谐、多元种族和任人唯贤的社会;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社会,每个人都必须遵循同样的规则。无论你是部长或是普通市民,无论你是总理或是建国总理的孩子,都不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新加坡,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李先生比任何人都清楚这点。当这起不愉快的事件尘埃落定后,人们必须知道政府的运作方式是透明、公正和正当的;必须知道在新加坡,就连李先生的故居和他的愿望都必须接受法治;以及他所建立的政府经得起名誉和诚信上强烈及不断的抨击,不仅不受沾污,反而变得更坚强。

 
 

END

 
 

 

责任编辑 | 马岩岩

版面编辑 | 张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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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无私事,呵呵。 -天方化戟- 给 天方化戟 发送悄悄话 天方化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3/2017 postreply 07: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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