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总局: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 一律不得网上播出

来源: 希影 2017-06-05 09:28:0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553 bytes)

 

(原标题: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 不得作为网络剧上网播出)

 

新华社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个人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歪曲历史、美化反动、调侃崇高、否定英模的错误倾向;反对天价追星、无聊游戏、奢华盛宴等不良风气;禁止传播节目的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被删片段”。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网络视听节目中存在着价值扭曲、娱乐至上、内容低俗、品质低劣、格调低下、语言失范等问题,亟须加强引导,及时整治。

 

通知要求,娱乐报道要崇德尚艺,绝不能以炒作绯闻丑闻隐私劣迹为噱头博取点击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等要坚决反对天价追星、无聊游戏、奢华盛宴等不良风气,避免助长游戏人生心态和浮夸之风;要维护公序良俗,绝不能用作假作秀、故意激化矛盾、放大非理性情绪等错误方式误导受众,混淆是非。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绝不能制造低俗噱头,展示丑行恶态,呈现阴暗晦涩,渲染色情暴力。坚决杜绝包装炒作明星子女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

 

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实行统筹管理。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导向不正确的电视综艺节目,也不得以网络综艺节目的名义在互联网、IPTV、互联网电视上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上播出。禁止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节目,也不得在广播电视上播出。不得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任何平台上以任何形式传播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及“被删片段”等节目(含镜头片段)。

 

 

 

(中央社2日电)中国大陆广电总局网站昨天发布新禁令,明文规定任何「未经审查」的节目均不得以「未删剪版」的名义在任何平台播出。此举显示中国大陆持续加强对影音节目创作与播出的控制。

 

澎湃新闻报导,大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昨天发布「总局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

 

文中表示,网路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标准一致、尺度一致,掌握好政治观与价值观。

 

这份通知强调,任何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路剧、网路电影上网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上播出的节目,不得在任何平台以「完整版」、「未删剪版」等任何形式传播。

 

一直以来,大陆官方对电影与电视剧都有管控措施,藉由政策或舆论引导风向。

 

过去曾有60余部网路电影被大陆官方判定题材、内容上含有「封建迷信、同性恋倾向」等,而遭广电总局下架。

 

中国大陆也曾因为反对美韩拟在南韩部署终端高空防卫系统(THAAD),疑似祭出「限韩令」,不仅南韩艺人在中国大陆发展受阻,许多南韩综艺节目也被迫在中国大陆影视网站下架。

 

大陆网友过去曾疯传广电总局的「七大禁令」,内容包含「演员名人不得主持养生节目」、「青春校园片可出现早恋,但不许成功」、「建国后动物不许修炼成精」等令人喷饭的规定,后经证实为网友恶搞,目的在于讽刺广电总局对节目的严格审查。1060602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