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跟你回过一个,我的逻辑过程是反证过程:
假设A(科学)==B(可以证伪的东西)
(1)c『我是川粉』 属于 B,但(2)c不属于A,推出假设错误,A != B
你之前没有意识到对于定义这样的命题来讲,它的逆命题一定是要成立的,所以误以为我模糊了逆否命题与逆命题的概念。
现在你发现『我是川粉』可以属于科学,质疑(2)是否成立。
这个可以见仁见智,至少我个人认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应具备普遍意义,我个人是否是川粉这样的个例不具备任何普遍意义。当然,如果你搞抽样调查,研究特定人群与政治观点之间的关系,那么『我是川粉』作为这个研究的一部分可以算作科学。但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比如单纯是网上骂战扣帽子,它就不应该与科学相关。
顺便说一句,逻辑学对于定义的要求比较宽松,因为严格的定义是件很麻烦的事,而且会随着历史的进程而改变。当初人被定义为会制造与使用工具的一种动物,这个看起来天衣无缝的定义现在也遇到了挑战,动物园的大猩猩明显也会制造与使用工具。所以我说挑科学定义的毛病是我在较真,其实你让我定义科学我也定义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