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一个孩子。手边没带《美国人》,所以,就这么写了。我早就说过,不愿意写杂文,因为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你把照片都贴出来了,我看着很亲切。但也可能是弗兰克的侄子。或者,他老婆的弟弟。
不过,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
弗兰克是无法模仿的,尤金是可以放模仿。我最近搬家时,又看荒木的东京物语后,又翻了翻美国人,才知道弗兰克的厉害。那不是高出的技巧,高出的是境界。尤金,他的技巧现在达到没有什么问题。他的境界,基本上,是读者文摘的水平。他又许多概念性的东西。他和弗兰克差的不是一个层次,而是两个。
其实,真正好的,是非常少的。
另一个我也不知道什么的问题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弗兰克的老婆和他要在《美国人》出版后十多年才离婚。我不知道。
谢谢你,冬梦,我有空把杂文在修改一下,更准确一些。不过,还是“让我们就留在想象的王国里”不负责的生活吧,对于真实性,我实在是厌倦了。就像弗兰克和他老婆,要是像我设想的那样,在美国人拍完就离婚,那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