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东兴文件透露邓朴方“在北大跳楼自杀”致残中央早定论

汪东兴文件透露邓朴方“在北大跳楼自杀”致残中央早定论
    邓朴方真的是文革被揪斗致残的吗?因为这是邓家在各种场合中以“受害者”自居从而否定文革,借此否定新中国前三十年、达到全盘否定毛泽东思想,尽管邓小平上台大权在握也不敢把他儿子邓朴方文革受害致残的“凶手”揪出来彻底揭露“绳之以法”,是邓小平大度还是邓朴方良心发现?这一直似乎是一个迷,其实根本不是迷,而是媒体封锁了事实,事实上于光远早就透露了原中央“机要工作总管汪东兴”在1976年文件批示中揭露:邓朴方“在北大跳楼自杀”致残,中央早定论。

这也与 2004年12月4日,邓朴方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面对面》节目中,首次面对媒体披露了当时的情景相吻合:“自己不愿意说假话,真话也不能说,又希望自己是有人格的,可当时失去这种人格了。最主要是,如果是作为反革命,将来是没有希望的,没有前途的。我就想我到头了,该结束了。现在想来当时还年轻,不是很有弹性。”在这一点上邓朴方讲了真话,没有诬赖谁,也没有找替死鬼。此后,王光美和邓家子女在采访和写的各种文章中,都采用了“自杀跳楼”的说法,不过是在“自杀跳楼”后面加了“以死抗争”(反对文革)。其实早在北京大学专案组调查时,邓朴方就回答:“是我自己跳下去的,当时想自杀:‘我绝望了,一念之差。’”至于为什么会有那个“一念之差”的原因这里暂且不表。邓小平有能力为自己翻案,却无法为邓朴方翻案。

下文《1978年我亲历的那次历史大转折》,于光远著,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

不记得谁向我提供了一份1976年汪东兴对中央专案组“一办”即第一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做的两次指示的一个摘要材料,这个办公室是审查党政老干部的专案组。他对这个“一办”所做的两次指示的材料到了我的手里,不过我来不及在这件事上发言。而这个材料摘抄后一直保存在我家中。汪东兴作指示的时间第一次是1976年1月8日,第二次是4月21日。从那两个指示可以看出,在“文革”后期专案组工作人员对整老干部有些动摇,也可以看出汪东兴如何为他们打气。

在第一个指示中汪东兴说:

“陶铸、陆定一的问题中央讨论了,也定了。彭真、杨尚昆闹翻案,不理他们。目前专案组要好好学习一下,总结一下专案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中央75年发的23、24、25、26号文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的人站出来工作,错误还是有的。不能一说从宽处理,什么问题都没有。过去审查他们,那是党中央决定的。你们怕什么?你们不要怕打击报复。在中央领导下怕什么?有些人闹翻案,不是反你们专案组,而是翻党的九大、十大的案,反九大、十大的路线。你们一办对翻案风是顶住了,顶住了当然是中央指示的。对案子该肯定的就肯定。处理从宽,但写结论不能含糊,是什么就是什么。你们要好好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不能搞折中主义。折中主义就是修正主义。文化大革命老同志受冲击有好处,很有必要。但冲宽了些。从冲击的角度来看,70%是有成绩的,30%不那么准确。”

在第二个指示中汪东兴说:

“现在要集中力量批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对敌人不能宽大。陆定一现在放不放,还要看看时候。现在有的案子要重新考虑,搞造谣的要追查。邓小平为什么搞翻案?因为他儿子在北大跳楼自杀,他能不仇恨?”

关于中央专案组问题,12月15日,我们西北组的新疆军区的刘震和二炮的陈鹤桥联合发言,讨论的情况我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说海军查出一份《中央专案小组第二办公室序列和审查对象登记表》。刘、陈两同志把这个材料交给小组,在简报中登出。...

除了专案组问题,还有一个中央警卫局、八三四一部队的问题。大家认为这也是必须整顿的机构。汪东兴是党中央的副主席,不但兼任中央办公厅主任的职务,还兼任中央警卫局局长、八三四一部队的首长。中央警卫工作在他手里,在粉碎“四人帮”中起了作用,但不能让人一直放心,而且警卫部队的机构也太大了。大家认为这个问题也需要解决。

还有一个机构便是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委员会办公室。那是当时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汪东兴的助手李鑫主管的机构。这个机构当然也要改组,更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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