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 几乎全国所有的镇县, 单位, 都要求大家检举揭发. 而清洗完后, 改开派才坐稳了江山.
大体可以说, 文革期间的暴力犯罪凶手不会超过[三种人]的总数...
而当年, 揭发出来的[三种人]的总数才2, 3千人......
哪个年代不死人? 只有因为违法而致死的, 才能算上是受害者......有受害者, 就必然有凶手/责任人. 反之, 也是如此. 3千万人受害, 却没有相当人数的加害者, 中国特色的政治摸黑手法罢了.
文革10年间, 凶手的上限是3千人, 他们能迫害/杀害多少人?
1个凶手平均杀1人, 文革10年受害人数上限是3千人.
1个凶手平均杀5人, 文革10年受害人数上限是1万5千人.
1个凶手平均杀10人, 文革10年受害人数上限就是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