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军队(中国政府承认的军队,代表中国政府抵抗日寇的军队)“自卫”。TMD,这还是投降的节奏吗?
我认为这绝对是不应该的。不知某人能否正面地回答一下,这样的规定应不应该?
对中国军队(中国政府承认的军队,代表中国政府抵抗日寇的军队)“自卫”。TMD,这还是投降的节奏吗?
我认为这绝对是不应该的。不知某人能否正面地回答一下,这样的规定应不应该?
• 哦,我说错了,美国人是很高大上的,官方的说法是“守备队”“守着他们的岗位和维持秩序“。果然不是投降的节奏,是收编的节奏啊。 -月饼歌- ♂ (0 bytes) () 09/04/2016 postreply 10: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