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斩”:日军两军官 刀劈中国人的比赛(摘录自 茅民的《复兴记》第4.3章)

来源: maominjm 2016-08-18 19:59:1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972 bytes)

下面内容 摘录自茅民的《复兴记》第4.3章。要看全章内容 请点击:

第4.3章 抗日战争爆发(卢沟桥事变,淞沪会战,南京失陷,南京大屠杀,平型关战役,忻口战役,抗战歌曲)

 

在日军从淞沪战场 向南京进军的途中,日军第16师团的两名少尉 商定进行用军刀砍杀中国人的比赛,以先杀满100人为胜利。他们是26岁的炮兵小队长 向井敏明少尉、25岁的富山大队长的副官 野田毅(又名野田岩)少尉。比赛开始后,在无锡至常州之间,向井敏明劈死了56个中国人,而野田毅则劈杀了25人。之后,他们随队 攻到丹阳县城。他们逢到中国人便杀,向井敏明又杀了30名中国人;野田毅又杀40人。至12月10日,他们的师团 进至南京紫金山麓。这时,他们再次会面,比分为106:105,向井敏明比野田毅多劈杀了一个中国人。1937年12月13日的《东京日日新闻》(现名为《每日新闻》)以“‘刀劈百人’的超记录/向井一○六——一○五野田/两少尉更加延长赛程”为题,报道了这场杀人比赛;并登出他俩手持长军刀、面带微笑的照片。向井敏明对该报记者说:“不知不觉中,我和野田都超出了一百人,好高兴啊!我的‘关孙六’(注:日本刀名)因为在劈一个家伙的时候,连他的钢盔和身躯都成了两片,因而刀刃受了点损伤。战争结束之后,我一定会把这把日本刀赠送给贵报社。”   但是到底是谁先杀满了100人 却分不清楚,于是又重新开始竞赛,这次以杀满150人为准。

【附注:抗日战争结束后,这两名日本军官 被中国政府逮捕,并被起诉。中国国防部 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 在起诉书中称:两战犯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形,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察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之照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向井敏明 辩称:“《东京日日新闻》系虚伪登载,专为被告颂扬武功,以博女界之羡慕,期能获得佳偶。”对此,法庭予以驳斥:“查在作战期间,日军当局对于军事新闻之统制检查本极注意,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刊物,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项杀人比赛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被告等宣传之理。……至谓以杀人为竞赛之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更为现代人类史上所未前闻。”最后,审判长石美瑜 宣判:“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爰各科处极刑,以昭炯戒。”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 被押往雨花台刑场 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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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抗日战争爆发(卢沟桥事变,淞沪会战,南京失陷,南京大屠杀,平型关战役,忻口战役,抗战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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