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偷情”(一)传奸即可以为盗
丙申年七月十二(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上发表离婚声明。声称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偷情”,引发网友热议。在众多围观者的留言中,有网友爆料称马蓉与宋喆在大学就是情侣。
偷情,想必十分刺激和浪漫。自古至今,前仆后继。小周后为了偷姐夫李后主,曾请求姐夫,“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五代诗人李煜,将自己的这段罗曼史,记入《菩萨蛮》词:
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一个少女在“花明月暗笼轻雾”的半夜去会情郎,“偷”跃然纸上。穿着袜子,提着鞋子,千万不要被人发现了。见到情人,赶紧抱住,激动得浑身发颤。“吓死宝宝了!我出来多不易啊,你可要多多宝贝我”。眼泪在眼里打转,心快跳到嗓子口。
鲁迅先生说过,《红楼梦》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人情小说”。普通人读《红楼梦》,更多注意的是红楼中的爱情故事,特别是“偷情”。 《红楼梦》其实是通过写狭义的“爱情”,来表现广义的“情”。从哲学的高层来解释,红楼的“情”,几乎是对待宇宙万物的一种感情与态度。所以曹雪芹自己也说,《红楼梦》“大旨谈情”。
《红楼梦》中,有很多“偷情”的故事。
《红楼梦》 第五十二回 ,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 勇晴雯病补雀毛裘”。其中有一脂批:
【庚辰双行夹批:妙极!红玉既有归结,坠儿岂可不表哉?可知“奸贼”二字是相连的。故“情”字原非正道,坠儿原不情也,不过一愚人耳,可以传奸即可以为盗。二次小窃皆出于宝玉房中,亦大有深意在焉。】
谓红玉为奸,坠儿为贼,只因坠儿为贾芸和小红以手帕牵线,此之谓“传奸”。
第二十六回,回目的前半句是“蜂腰桥设言传密意”。谁在蜂腰桥,小红在那。传什么密意,小红通过传统戏剧丢手帕技法,传递私情蜜意。这里红玉刚走至蜂腰桥门前,只见那边坠儿引着贾芸来了。那贾芸一面走,一面拿眼把红玉一溜;那红玉只装着和坠儿说话,也把眼去一溜贾芸:四目恰相对时,红玉不觉脸红了,一扭身往蘅芜苑去了。紧接着,写道,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便拣了一块罗帕,便知是所在园内的人失落的,但不知是那一个人的,故不敢造次。今听见红玉问坠儿,便知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又见坠儿追索,心中早得了主意,便向袖内将自己的一块取了出来,向坠儿笑道:“我给是给你,你若得了他的谢礼,不许瞒着我”。坠儿满口里答应了,接了手帕子,送出贾芸,回来找红玉,不在话下。
把小红和贾芸的感情,理解为奸情,此历来为道学家所为。小红和贾芸的爱情,已经类似于现代追求自由之爱情了。
为了使在当时道德看来“不合理不合情”的爱情,变得“合情合理”起来,曹雪芹刻意设计一个贾宝玉收贾芸做干儿子的情节。在贾芸和小红已经“定情”之后,再让王熙凤要走小红。
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中,见到宝玉,贾芸便笑道:
“俗话说的好,‘摇车儿里的爷爷,拄拐棍儿的孙子’。虽然年纪大,‘山高遮不住太阳’。只从我父亲死了,这几年也没人照管,宝叔要不嫌侄儿蠢,认做儿子,就是侄儿的造化了。”
在薛小妹的十首怀古诗中, 第九首是“蒲东寺怀古”:
小红骨贱最身轻,私掖偷携强撮成。虽被夫人时吊起,已经勾引彼同行。
谜底:红麝串。
麝香为雄麝之麝香腺中分泌物,干燥后成红棕至暗棕色颗粒,暗指红玉也是一个多情种。对雄情激素极为兴奋,留下红玉偷情的线索。 小红偷了贾芸的情,又没有暴露身份。她的私情,王夫人察觉到了,但王夫人又被她勾结住, 王夫人还要想方设法为其打掩护。
小红的机智, 渗透着一种很深的智慧。所谓“早离了是非之处”,是比较花袭人晴雯和麝月,皆因沉溺于是非之事执迷于是非之地不可自拔,最终皆结局悲凉。小红是曹雪芹在众多薄命女子之中, 另设一女得凤姐调教,又青出于凤姐的女子。
贾芸是红楼里偷情圣手,小红更是心机无限。“偷情”要学小周后,切莫学英国前首相布莱尔与邓文迪,马蓉与宋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