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撈取個人好處。作為雇員,如他在公司工作他的所有實驗結果記錄都屬於公司財產,如在學校實驗室工作那他的所有實驗記錄結果都歸學校所有。他沒權利把實驗結果透露給第三方,特別是競爭對手,他如做了那就是犯罪,接受他提供結果的公司也要被懲罰。有正規的投訴反映的途徑不走,去選擇這違法的方法,卻又有很多的人叫好,真是有很多的法盲。做事要合法,不要把本来自己有理有利的事办成自己犯法的事。
當然違反了。如他認為遭遇了不公,或認為老板造假,他應該是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投訴。而不是把實驗結果給競爭對手並更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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