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未来中国:在巴西建新中国、变中国人为白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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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梁展 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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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冬,康有为回乡为母祝寿,他从葡籍澳门赌商何穗田(廷光)与其新会谭姓门人处得知了巴西使节曾经来华招募华工、并滞留香港数月,直至甲午战争爆发之后,方才离开。在此期间,澳门街头非法招工以及三艘轮船搭载华工出洋的事件相继发生,两广总督李瀚章、北洋大臣李鸿章以及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均怀疑,此乃寓居香港的巴西使节辣达略在未经清廷允许之下私自招募华工,这导致总理衙门在18941月照会各国公使查禁了此类活动。这样一来,“巴西招工未曾开议”就已“胎死腹中”。不久之后,中日甲午战起,招募华工一事便彻底搁浅。可是,辣达略一行四人并不甘心,于是反复游说何穗田和康有为的这位谭姓门人,希图事情有所转圜,康有为在18年后回忆道:“巴西者,葡人种而操葡语者,故巴西四使与何穗田、谭生习而日讲与中国通商之法,知吾之讲巴西也,谋之于我,乃结百万殖民公司,已得数十万,议租四船往巴西,海船运二千人,三月一期,每期可八千人,岁运三万六千人入巴西,而种蔗、咖啡、烟蓝焉。若得利则岁增其船,移民日增,不可计数。巴西四使,许以特利,惟我之取地,加厚待焉。何穗田乃欲请于外部,为通商计,而苦无识外部者,力请吾行。是时巴西人民,已增数百万矣。吾以新中国之大业,不能辞也,乃特诣北京,介吾友于晦若礼部式枚,而请于合肥李相鸿章,时主外部事也。合肥许我尽力成巴西通商事,且语我曰:巴西通商事成也,必须君为领事而后可。”(康有为:《忘耻》,《不忍杂志》第四册(19135月))

 

巴西主动招募华工之事,在康有为看来,为实现其早年移民巴西计划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在《我史》(《康有为自编年谱》)光绪十五年(1889)条下,他曾经说:“既审中国之亡,救之不得,坐视不忍,在发浮海忧居夷之叹,欲行教于美,又欲经营殖民地于巴西,以为新中国,即皆限于力,又有老母未能远游,遂还粤,将以教授著书以终焉。”由此可知,从1889年起,康有为就产生了移民巴西、再造新中国的计划,甲午战争之后适值巴西招募华工之事欲图付诸实施而终未成功。1905年10月,在游毕墨西哥之后,康有为拟赴巴西,惜因墨国国小无船才最终作罢,直到1913年民国成立之后,他还借海外惟有“邈绝而违隔之巴西”承认北京袁世凯政府之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吾国人若能早留意于巴西,则吾创一新中国于巴西久矣。”

 

康有为移民巴西的筹划,起因于不满《中葡条约》对澳门处置方式。1887年12月,在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诱导之下,总理衙门与葡萄牙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和好通商条约》保留了“永久占据和管理”(澳门)的字样,该约的汉文本中上述条文被改写为“永居管理”。1888年11月13日,也就是中葡条约换文半年之后,康有为在京曾经为此面责过到访的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在康有为看来,地不分夷夏,它是生民养民之所,“失地”意味着国族的衰败,是事关华夏人种之存亡的重大问题。作为粤人,康有为一向对澳门一地的得失非常在意,直到1907年在游历葡萄牙途中,还对当年中葡交涉之事耿耿于怀。

 

 

康有为

 

1888年是康有为步入政坛的关键一年。这一年的夏天,他入京参加顺天府乡试而不售,即开始遍交京城官贵,筹划向刚刚亲政的光绪皇帝上书变法。在《上清帝第一书》中,康氏忧心于中法战争后中国陷入的全面领土危机:“琉球灭,安南失,缅甸亡,羽翼尽翦,将及腹心。”“英启藏卫,窥川、滇于西;俄筑铁路于北,而迫于京;法煽乱民于南,以取滇粤。”另一方面,“美逐我华工,英属澳大利亚从之,将来南洋诸岛纷纷效尤,我国出洋者千数百万……若不保护,还无所业,必为贼盗。” 1895年4月签订的《马关条约》将辽东、台湾及澎湖列岛交付(cede)日本,《中葡条约》尚在形式上保留了清朝对澳门的主权,而此次却是台湾全部主权(full sovereignty)的交付。国土割让,生齿既繁,民生日艰,加上就要从美国和澳洲返回的无数华工,西方列强发动的军事和经济侵略,使中国陷入了“马尔萨斯陷阱”当中。如何破解这个人口难题?5月,在《上清帝第二书》(“公车上书”)中,针对失地、散民和亡国的危局,康有为提出“移民垦荒”之策,至于向何处移民,此时的康有为尚无清晰的答案:“今我民穷困,游散最多,为美人佣奴,尚犹不许,且以驱逐,澳洲南洋各岛效之。数百倍之民失业来归,何以安置?”于是,10月在去往上海的旅途当中,康有为便产生了移民巴西的想法:“中国人满久矣,美及澳洲皆禁吾民往。又乱离破至,遍考大地,可以殖吾民者,惟巴西经纬度与吾近,地域数千里,亚马逊河贯之,肥饶衍沃,人民仅八百万,吾若迁民往,可以为新中国。……时经割台后,一切不变,压制更甚。必虑必亡,故欲开巴西以存吾种。”

 

 

《公车上书》,作者:孔维克

 

康有为眼中的移民之地,已不限于传统的西北边陲、东北、蒙古和新疆这些固有的国土,他还欲将大西洋彼岸的南美洲国家巴西也变为“新中国之国土”。按照康氏本人的说法,他于此时“乃购巴西之书而读之,求游巴西之人而问之”。康有为的西方地理学知识最初来自1873年对《****》和《海国图志》的阅读,1879 年,他开始阅读江南制造局刊行的《西国近事汇编》(1873年创刊), 以及参加1876年美国费城博览会的中国代表李圭撰写的《环游地球新录》(1877)。自光绪八年(1882)起,在研读佛典的同时,康有为开始广泛涉猎 西学,浏览《万国公报》、江南制造局刊行的《格致汇编》,以及西方传教士翻译的科学与史地著作。1895年8月在上海创建“强学会”,开办《强学报》,并 在张之洞、英美公使以及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及其领导下的“广学会”支持下,广泛搜罗“西书及图器”。无论《****》和《海国图志》(包括被辑入二 书 的《新释地理备考》),还是《环游地球新录》以及传教士们翻译和编纂的大量地理学、生理学、医学、生物学著述,其中所包含的西方18世纪以来的人种分类学 和体质人类学知识,给康有为留下了初步的印象。

 

这些西方人种学知识凝结在《大同书》中,特别是其中的“丙部去级界平民族”和“丁部去种界同人类”。如今,我们可以根据现有的材料,重建康有为的人种学知识 谱系。在1894年秋避居桂林时所作《桂学答问》中,康氏将英国伦敦会传教士合信(Benjamin Hobson,1816-1873)所著《全体新论》作为西学入门书籍推荐给他的门人。该书不仅在“骨学”部分编入了布鲁门巴赫的“五人种头颅图”,在“脑部”部分编入了由荷兰医生康伯(Peter Camper,1722-1789)首创而被后世体质人类学家所普遍采用的“量脑法”,而且还在“造化论”一节对五人种的体质人类学特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另外,自1874年起,康氏还通过赴日经商的友人,以及“东京日日新闻社”驻北京记者、汉学家古城贞吉(1866-1949)广泛搜购日文书籍,至18976月 撰成《日本书目志》,次年由上海大同印书局刊行。在该书“人类学”条目之下,作者道:“造化怀衽之论本生生之如,《人种篇》考转变之由,盖异书也。”虽然 康有为本人不通日文,主要靠其女康同薇的帮助,但由上述按语可知,康氏的确读过此书,而且印象颇深。《人种篇》作为一个条目,出自日本文部省出版的《百科 全书·人种篇》,这部《百科全书》实际上是英文《钱伯斯通俗百科全书》的日译本,《人种篇》所对应的条目是“人类的自然史——人种学”,其撰者应当是两位 出版者之一——罗伯特·钱伯斯(Robert Chambers,1802-1871),他是一位地理学家和进化论者。

 

《人种篇》首先列出了人种基本分类法——布鲁门巴赫的人种五分法,然后又根据英国 人拉瑟姆(Robert Gordon Latham,1812-1888)的著作,将人种划分为三:(1)蒙古人种(Mogolidae);(2)非洲人种(Atlantidae);(3)欧 洲人种(Iapetidae)。拉瑟姆精通多门殖民地语言,他从比较语文学的角度将布氏五分法修改为三分法,原来独立的美洲人种和马来人种均被划入中国人 所属的蒙古人种。居住在格陵兰岛至俄属美洲北岸的爱斯基摩人,也同样分布在亚洲的白令海峡一侧,这表明美洲人自亚洲迁徙而来,拉瑟姆认为,“从面相上说爱 斯基摩人属于蒙古人种,鼻子扁平,颧骨突出,眼睛倾斜,皮肤呈黄棕而非红铜色。另一方面,典型的美洲印地安人就面相而言又不属于蒙古人种,头发黑直,鼻子 尖锐,额头突出,皮肤红铜而非黄棕色。”从语文学角度而言,爱斯基摩语不同于任何一门亚欧语言,而属于美洲语言。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爱斯基摩人在面相上 属于蒙古人种,而语言上又属于美洲人。如何破解这个明显的悖论?拉瑟姆提出了种族迁徙过渡的解释:“当一个种群侵入另一种群时,过渡形态就会发生转换。” 因此,爱斯基摩人越过白令海峡由亚洲向美洲迁徙,逐渐过渡为典型的美洲印地安人。

 

1885 年,文宁(E.P.Vining)提出“扶桑国”为墨西哥,《大同书》独以为“美洲土人皆鲜卑移种,自甘查甲至亚拉士加避寒,遵海而南,得墨西哥而居”, 实自1906年1月康氏游历墨西哥接触当地人始。康有为在参观了黑西哥的宫室建筑之后,从屋主黄宽卓、黄日初延骋的一位墨西哥教师的口中得知“其种出于吾 族”,证据是其“壶瓜名曰瓜壶,粟名曰米粟,用法相同”,结合亲身所见当地印地安人的宫室、器皿、田地、居室等等,康氏确知墨西哥人来自中国。

 

在康有为谋求向巴西移民未果之际,意大利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德国人和俄罗斯人相继涌入巴西,大大改变了这个新兴国家的人口和肤色构成,这在巴西的历史 上被称为人口“漂白”的进程,自帝国晚期的1870年代,直至上个世纪50年代,巴西一直在实行有利于欧洲“文明人种”迁入的移民政策。1872年,白人 仅占巴西总人口的38.1%,黑人、混血和印地安人则占62.9%;到了1950年时,两者的比例被倒转了过来:白人占总人口的62.5%,其它三个族群 人数的总和仅占巴西总人口的37.5%,而从1810年至1893年83年之间,来到巴西的华工总人数也不足3000人。那么,康氏眼中的“吾种旧地” ——墨西哥——的情形又如何呢?自1821年摆脱西班牙殖民统治赢得独立之后,1862-1867年间,墨西哥又陷入了由拿破仑三世挑起,英国、西班牙和 美国随后加入的多国干涉墨西哥的战争当中,用康氏的话来说,就是“红黄白种久相杂,美法班争已有年”。然而,伴随着西方殖民战争而来的是墨西哥社会被称之 为“归化白人”的进程,在这一进程当中,白人被塑造成拥有高尚的理性和管理技能、具备可敬可爱的德性和高度文明的、更适合作为国民的品质。

 

面 对在南北美洲两个国家发生的以“漂白”为目标的社会文明进程,康有为的“美洲人与华夏同种”的历史人种学建构,一方面是对1882年排华法案激起的欧美种 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反抗,另一方面,是利用西方殖民侵略所使用的国际法利器,即所谓对“无主土地”(terra nullius)的先占原则,它为康氏本人殖民美洲的活动制造了合法性依据。由瑞士人华特尔(Emer de Vattel, 1714-1767)提出的这项国际法原则,声称“假如占领国需要更多的土地,它可以通过占据的方式得到被游牧部落视为多余的土地”。由此出发,西方列强 不仅占据了非洲、美洲和亚洲的“荒野”,并且使这些地区的人民沦为服务于其殖民地经济和商业利益的奴隶或者“苦力”。在康有为看来,移中国人于南美并不等 同于西方在南美的殖民活动,而是永久返回“旧地”,墨西哥和巴西已经不再是早年林则徐和曾纪泽所说的“夷地”而是华夏“故地”。

 

应 当指出,康有为的移民巴西计划绝非只停留在运送华工到巴西,从事种植园劳动这一步骤,它的最终目标是要让远来的中国移民在巴西扎下根来,成为亚马逊河畔永 久的居民,进而在这里建立一个新中国。然而,在巴西一方,在帝国末期以来围绕移民政策而展开的争论当中,无论是赞成废奴的种植园主,还是废奴主义者均认 为,引入华工只是权宜之计。纳布科(Joaquim Nabuco,1849-1910)就清晰地区分了高等的白人种族和低等的黄人和黑人种族,他不但惧怕黑人会占据巴西的主流,而且也惧怕巴西这个操葡萄牙 语的国家会被亚洲的移民“蒙古化”,甚至于担心“具有破坏性的和非道德的亚洲人”会阻碍“欧洲人及其内含的文明向巴西迁移的勇气”。因此,正当康有为梦想 在巴西开辟新中国之际,巴西本国则在竭力摆脱旧有的殖民地地位、从而努力建设一个白人国家,这使康有为殖民海外的理想丧失了根本的现实条件。

 

阻 挡黄种人移民的屏障是由美国首先建立起来的。1839年,美国最早的体质人类学 家默顿(Samuel Gordon Morton,1799-1851)利用自己发明的“量脑法”和康伯的“面角”等人体测量技术,按照头骨及与之相对应的脑容量的大小,将三大种族由高向低 依次排列为:高加索人、印地安人和黑人。1854年,默顿的学生诺特(Josiah Clark Nott,1804-1873) 进一步将人种的脑量大小与其智力水平对应起来,他概括道:

 

 

智 力、行为、上进心、进步、较高的身体发展状况构成了某一种族的特征,愚蠢、懒惰、僵化、野蛮以及较低的身体发展状况构成了另一个种族的特征。无一例外,只 有高加索人种才能取得高度的文明,除了少数中国族群之外,蒙古人种很少能超越半开化状态,而非洲和大洋洲的黑人种族,以及美洲的野蛮部落,千百年来就一直 处在黑暗状态之中。黑人当其被驯化时能够取得一定的进步,一旦束缚他们的绳索被解开,他们早晚都会重新堕入野蛮状态当中。
 

 

海 地黑奴在1804年摆脱了法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黑人共和国,作为奴隶主的诺特对这个奴隶政权的痛恨可谓溢于言表。诺特的《人类的类型》一书 在1854年出版之后取得的巨大成功,使“科学种族主义”观念在美国,乃至在全世界范围内几乎成为一种常识。在1877年发表的美国参众两院联合就中国移 民状况所撰写的调查报告中,默顿和诺特的人体测量数据被采纳进来,其中,中国人的头骨大小被排在了英美人、德国人、凯尔特(威尔士)人之后,仅比印地安人 和黑人略高,这成了5年后美国政府出台的《排华法案》的重要科学依据。

 

与 此同时,在大西洋彼岸的法国,布罗卡(Paul Broca,1824-1880)及其领导的法国人类学会(1859年创立)也在从事以体质人类学为核心的欧洲民族(人种)史研究。19世纪初期,历史学 家蒂理的高卢人史研究触发了一个讨论:历史上究竟是否存在纯粹的民族类型?法国第一代体质人类学家爱德华斯从生理特征角度,倾向于给出肯定的回答,但布罗 卡则认为无论再博学的人类学家也难以做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因为无论是凯尔特人,还是高卢人,经过历史上多次征服和被征服战争和大规模的迁徙活动,他们的语 言和文明不断地融合,并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改变。因此,在欧洲,“并非是某个种族,而是一种文明在不断的扩散”。“大脑的生长与种族的文明进步水平、物质 的舒适度和教育标准相对应”。同为人类多地(中心)起源论者,默顿、诺特和阿卡西斯从神创论出发,认为人类种族之间的差别是永恒的;而布罗卡则认为种族之 间的差异是流动的,不仅如此,在他看来,不同种族之间的混杂或通婚,尤其是“优生学”(eugénésique)意义上的异族通婚,对人类自身的繁衍起着 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与默顿和诺特两位以神创论为出发点的人类“多地(中心)起源论”者的对话当中,布罗卡认为,美国的人类学家把对《圣经》的遵从与对奴隶 制度的情感投射到了科学之上,而事实表明,黑人与白人的通婚并不一定会造成白人种族的堕落,相反,异族之间的通婚也会产生优生的效果。面对主张“亚利安人 种”纯粹性的格宾诺(Arthur de Gobineau,1816-1882),布罗卡指出他们的“种族”(race)概念出了问题:至少在欧洲,从来就没有一个纯粹的种族,凯尔特人和高卢人 在迁徙历史当中,不断与当地的种族在语言和血脉上融合起来,在这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当中,有些种族被保留了下来,有些种族则消亡了。“智力低下、缺乏活力和 面容丑陋并不令人处于屈辱的地位”,相反,“身体或道德的堕落、从存在阶梯上跌落下来,以及种族本身的消亡,才真正是让人感到脸红的事情”。

 

对 于默顿和诺特的奴隶制思想,布罗卡并不赞同,但他也不否认人类种族之间在体质和智力上存在着差别,问题在于,如何能够通过不同种族间的通婚使低等的种族得 到提升,达到“优生”的目标?这便是西方人自18世纪以来自愿承担起的“文明使命”。无论是独立之后的墨西哥,还是帝国晚期的巴西,代表着世界文明方向的 美国是令这些南美国家艳羡的楷模,而中国也绝不例外。1930年代,出生在巴西本土的社会学家弗雷雷(Giberto Freyer, 1900-1987)声称,巴西社会不存在美国社会那样明显的种族界线,不同种族之间的相互通婚构成了巴西社会的显著特征。然而事实上,美国先进的机器文 明,美国的生活风格,乃至美国的种族主义移民政策,始终是巴西制定本国移民政策的重要参考,这个由殖民者建立的新兴国家在“漂白”自己人口的过程当中,处 处以盎格鲁-萨赫森文明作为其模拟的典范。在巴西帝国晚期,巴克尔《英格兰文明史》(1821-1862)描述巴西地理环境如何恶劣,声称巴西如果不借助 于外力便无法取得文明进步,这些论断激励着巴西的统治精英们不懈地按照西方文明的标准建立一个白人的国家。另一方面,出于多种族存在的社会现实,巴西采取 了布罗卡意义上的异族通婚策略,目标是减少或者消灭黑人和混血儿的存在,然而,允许异族通婚绝非承认各个种族之间的平等权利,它是对白人种族优势地位的强 化。

 

没有亲临巴西的康有 为无从深入 了解巴西社会的“漂白”或者说“文明化”进程,但普里查德的自然环境决定人种变化的观念,布罗卡的异族通婚可以改善低等人种的肤色等生理特征的看法,以及 两位人类学家共同持有的有关“文明化”进程能够改变人种的体质及智力水平的理念,都被写进了《钱伯斯百科全书·人种篇》中,康氏据此在《大同书》中提出了 改良人种的三大措施:移地、杂婚和改食。他所勾画的由黑而黄、由黄而白的肤色改良或者说进化路线,旨在减少黑人的数量,乃至用药物灭绝之的策略,与巴西的 “漂白”和墨西哥的“归化白人”政策并无二致。在康有为看来,“大同太平之世,人类平等,人类大同”,“物之不齐,物之性也”,要达到西方文明的等级,就 必须在物的层面追求齐平,而“齐物”首在“漂白”黑、黄皮肤。《大同书》所列种种制度安排和设施,诸如医院、学校、政府等等,以及消除家庭、国家、性别、 阶级界限等等政治纲领,均围绕着这一“漂白”策略而展开。然而,康有为不明白的是,在18世纪以前,在大部分欧洲旅行者眼里,中国人的皮肤是白色的,那时 他们能够将中国文明与欧洲文明等量齐观,直到18世纪之后,欧洲种族主义的偏见才在中国人身上得到了强化。商业的扩张、中国颜色的象征以及中国的堕落形象 才使中国人的皮肤由“白”变成了黄色。

 

 

康有为著作《大同书》书影

 

《大同书》与其说是一部民族国家建设的纲领,不如说是以人种学和人种改良为出发点的中国人写的另一部《文明论概略》(福泽渝吉著)。当我们回过头来看时,一个明显的矛盾就此出现了:一方面,在救国保种的旗帜之下,康有为不惜以建构,甚至是附会美洲印地安人与中国鲜卑族同种同源之说来强化华夏民族的自我认同;另一方面,在《大同书》所构想的文明世界里,这个曾经骄傲地拥有黄色皮肤的人种,最终将由于“漂白化”的策略而归于灭绝:在康有为那里,殖民主义的知识形式自觉地成为了其建构民族认同的思想框架,正是基于这一思想框架,一个精神上被殖民的个体和民族从此便不断面临着迷失自我的危险。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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