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1是: 价值理念的完整性。任何价值理念的偏颇,容易形成极端。西方价值理念没问题,如,民主,人权,自由,等等。但是,它们不构成完全集;因为过于倾向个体性。缺少如,道德,和谐,包容,协同,互助共赢,海纳百川,等等群体性的价值理念。这是理的圆融问题
前提2是: 即使是完全集,理念本身仅仅是价值符号,并不具有真正的社会价值。价值产生于理念在社会实践中的名副其实,以及过程的圆润。西方社会实践显然不是如此,常常双重标准。以至于失信于理念。
前提3是: 对价值的真理判别标准。这也是东西文明有根本差别的地方。这个就更复杂。参照笔者此文中关于真理标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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