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权任免地方行政长官。按现在西藏政体,达赖班禅等这些职位显然只能是宗教领袖,当然担任这些宗教领袖的人,如果能力强,政治上可靠,本人又喜好入世,那这些人也可以出任一些世俗的职务,如人大副委员长等。但这些和他们的宗教职位是没有什么直接或因果关系。
当然如果你认为达赖还是西藏的行政首脑,那中央政府出委任状倒是名正言顺的,但你这样认为吗?
如果中央政府来任免藏传佛教的领袖,是否下次基督教,伊斯兰教,汉地佛教的首领换人,也需要国务院出委任状了?推而广之,下次上海静安寺方丈换人,上海市政府是否应该出公告?噢,对了,在正式公告任命前,是否应该先有个公示期,没有人反对,再正式生效?
现代国家,除了某些奇葩国家外,最基本的一个政治准则就是政教分离。更何况中国这样一个号称无神论的国家,一个宗教派别的领袖的产生要得到政府的正式任命,你不觉得荒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