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在技术方面为民众带来的启示前面已经有帖子讲述了,不再赘述。
从管理层次来说,政府必须有所作为。首先,政府必须将有可能经手有爆炸及其它化学污染商品的公司资质,存货地点,存货数量上限等信息公布与众。这些公布于众的信息必须包括公司的赔偿能力,商业保险等信息。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如果未经公示而存储这些产品,产品应当无条件没收,拍卖。拍卖所得奖励提供信息者。
公司由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有能力赔偿。一旦出现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批准该公司运营的政府机构根据法律自动被解职。
未经民众公示而偷偷经营有害商品的公司,任何民众可以告发,公安工商有义务核查民众的告发,而拍卖此类公司的所得应当部分奖励告发者。
在国内应当重点核查各类加油站,包括加油站油罐存储量。一旦储油罐发生爆炸,有可能波及的范围必须予以公示。加油站附近的居民有权利要求石油公司提供一定的危害保险。
有害商品的运输,路线,数量,车队必须向民众公示。未经公示而进行的有害物质运输必须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