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这篇文章的主要问题是只定性不定量, 绝对化。无论是资产阶级法权还是无产阶级法权,都只能在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中才能起到有限的作用。金钱刺激和分配差异,也是有作用的,但在多大程度上起作用,什么是合理的范围,都是应该承认和探讨的。但这需要更高的学术水平。五六十年后的今天,美国也在争论,也无定论。比如:公司里的Management或Executives,究竟高收入能不能让他们更负责一点;与一般员工的工资差异究竟应该多大;为什么同是资本主义,美国和日本以及西欧为什么如此不同,究竟哪个更合理。依然争论不休。
如果撇开主义和制度偏见,这篇文章,在六十年后的美国,可以说政治上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