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值得一提的的是,文革前每搬到一处,家具都是公家给配的,秘书或工作人员会带母亲到仓库里挑家具。木材和做工绝对一流,只是二手的,大都是清朝或民国国被收缴的地主汉奸的家具或政府里的办公家具。50、60年代政府配置的家具里。真有很多是很贵重的。有清式的繁杂精细的传统家具(大床,书柜、橱柜、太师椅,书架、花架等),也有民国西式(书桌,五斗柜、大衣架,梳妆台、西式方桌、长方桌、 台灯、洗脸盆架等等)如果会搭配,一点都不唐突。 南京、福州、厦门、杭州、北京的家具都很好,尤其是地方政府系统给配的家具。记的过去的饭桌,床或橱柜的材料尤其讲究,面板都是整一块的,不是拼起来的。同学到家打牌,马上注意到这个特点。这些虽然都是登记过的,但是都是可以用卡车搬到新家的。据母亲说不少人都会把家具带走,变为”私有“。她也知道有些家具值得珍藏,但无论如何舍不得,若到另一个城市,都会让后勤把家具退回。文革后,不知为何,政府的好家具就骤然减少了。我母亲干脆自己花钱去福建定做。
以前若要化公为私,很容易。主要靠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