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丨蒋介石杀"杨"儆"宋"轰动民国(组图)

来源: wint 2015-03-04 14:32:5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332 bytes)

 



杨铨(1893—1933),字宏甫,号杏佛,江西清江县人(江西省樟树市),祖籍江西玉山。经济管理学家,辛亥革命社会活动家。中国人权运动先驱。中国管理科学先驱。

(摘自:新华网)

“我梦想中的未来中国应当是一个物质与精神并重的大同社会,人们有合理的自由,同时有工作的义务,一切斗争的动机与力量应用在创造与服务方面。物质的享用应当普遍而平等。”应《东方杂志》“于一九三三年新年大家做一回好梦”活动之邀,杨杏佛公开表达了他的新年梦想。

杨杏佛时任国立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干事,刚刚与宋庆龄、蔡元培等人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出任执行委员兼总干事。现实中回应他那温软梦想的却是坚硬的子弹。1933年6月18日,他遭遇伏击,不治身亡。

2013年,是杨杏佛遇刺80周年,恰逢宋庆龄诞辰120周年。按军统头目沈醉的说法,杀害杨杏佛的幕后主使是蒋介石,其目的是对宋庆龄及民权保障工作“杀鸡儆猴”。而当专制者不惮使用最残酷的手段,反馈给他的最终也是革命的暴力。

蒋介石厌恶民权保障同盟

中央研究院位于上海亚尔培路。时针指向清晨8点30分,杨杏佛的座驾驶出院门。

早已埋伏在路边的四个人突然蹿出,向车内连开数枪。司机先中弹,后被送往红十字会医院医治。杨杏佛的儿子杨小佛脚部也有微伤。杨杏佛则身中五枪,一枪从左耳穿头,一枪击中胸部,另三枪打在四肢,当场身亡,尸体最终留在了广慈医院。

凶手四散而逃,其中一人身中两弹后,拔枪自杀倒地,在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只供述名叫高德成,而后毙命。

这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杨杏佛遇刺案

杨小佛当年15岁,他几年前接受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采访时称,自己听到第一声枪响,以为车胎爆了,还向窗外望了一下。枪声连续响起,杨杏佛将其推倒,伏在身上保护他,子弹擦过杨小佛的右腿,没有打到骨头。杨杏佛则倒在血泊中。

关于杨杏佛遇刺,最权威的说法来自1933年加入国民党特务组织军统上海华东区的沈醉。他后来官至军统局总务处少将处长,新中国建立后留在了大陆。据他回忆,刺杀杨杏佛是军统特务头子戴笠组织手下“在上海租界内所干出的第一次血腥罪行”。而其背后的主使者则为蒋介石,最主要的动机是要以此威吓宋庆龄。蒋介石因宋庆龄和杨杏佛等人发起成立民权保障同盟而对他们心生厌恶,但“对宋直接下毒手顾忌尚多,乃决定杀掉一个‘适当’的人来对宋进行恐怖的威吓。加上杨于1933年春天又到华北等地进行过一次活动,不但到处鼓吹民权保障同盟的神圣任务,针对蒋介石种种蔑视人权、无法无天的做法进行坚决斗争,并极力主张停止内战、一致团结抗日。这与蒋介石的政策完全相反,便造成了他致死的主因。”

当时《申报》的报道提及,绝路自戕的凶手被送至广慈医院后,一面救治,一面审问口供。据供姓高名德臣,绍兴人,年32岁,到上海仅一星期,因前往西摩路访友而路过此处,并非杀害杨杏佛的凶手,“但余词支吾,坚不吐露”。后因颈部大动脉受伤,流血过多,医生宣告不治,至上午10时气绝身死。此人身穿灰色短服,白衬衫、白纱袜、橡皮球鞋,在其身上抄出的物品都留存在捕房,以供侦缉线索。

按照沈醉的说法,此人的确是行凶者之一,真名为过得诚。戴笠对其家属进行了抚恤,他的儿子也一直由军统负责养育。

蔡元培辞职,宋庆龄迟来的吊唁

杨杏佛逝后,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于当日上午9时许驱车至事发现场视察,又转往广慈医院探望杨杏佛遗体。11时许,在中央研究院工程研究所内召集紧急会议,讨论杨杏佛善后问题,并电请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汪精卫,要求立即慰问杨杏佛家属并缉拿凶犯。

汪精卫恰好在杨杏佛遇害当天从南京抵达上海医背痈,他在下午5时接见各报社记者时,询问了杨杏佛的遇刺经过并深表惊讶之意。记者会后,上海市长吴铁城赶至汪宅晋谒,报告了杨杏佛遇刺情形,并电呈中央。

按照《申报》报道,监察院长于右任到广慈医院吊唁,“老泪纵横,哭之颇恸”。其他吊唁者还包括交通部长朱家骅、前教育部次长段锡朋、商务印书馆馆长王云五、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及鲁迅等人。

宋庆龄则迟至杨杏佛入殓当天(6月20日)下午3时,才出现在万国殡仪馆现场,与她一同出现的除了女秘书,还有美国新闻工作者、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执行委员伊罗生。宋庆龄审视杨杏佛遗容,悲切欲泪,停留约20分钟后离开。她对记者说,“对杨先生被剌事,业已有一文告发表,民权保障同盟会之会务当然继续进行。”而蔡元培则表示,他早已辞去了民权保障同盟副会长的职务,所以对该会的前途如何不得而知。

蔡元培辞职、杨杏佛遇害和宋庆龄迟来的吊唁,似乎都显示出民权保障同盟所遭遇的困境。宋庆龄针对杨杏佛案所发表的文告,新中国成立后被收集在《宋庆龄选辑》中。她在其间说:“这批人和他们所雇用的凶手以为单靠暴力、绑架、酷刑和暗杀就可以把争取自由的最微弱的斗争扼杀。这就是他们统治人民的武器,也正说明了他们整个政权的面目……杀害杨铨(杨杏佛)的刽子手们要明白,政治罪行必然会给他们带来应得的惩罚。”

宋庆龄提到,杨杏佛生前收到很多封恐吓信。杨小佛则称,蒋介石原本想让杨杏佛出国,脱离民权保障同盟,但杨杏佛没有同意。

蒋介石并没有公开为杨杏佛之死表态。汪精卫则回复蔡元培,称“巳严饬上海市政府严缉凶徒,归案讯办”。上海市政府对此的说法是:对杨氏被刺案异常注意,惟出事地点系在租界,市府事前无法保护,已训令公安局协同租界当局,严缉凶犯归案法办。

按照沈醉的说法,军统原本想在杨杏佛例行于租界外的中山路一带骑马时行刺,但蒋介石执意要在租界内暗杀,这样既可以显示特务力量又可以不负责任破案。

刺杀案最终不了了之

胡适也在杨杏佛遇刺当天听闻消息。他感到非常吃惊。

“此事殊可怪。杏佛一生结怨甚多,然何至于此!凶手至自杀,其非私仇可想。岂民权同盟的工作招摇太甚,未能救人而先招杀身之祸耶?似未必如此?”

他内心深处对杨杏佛也有微词:“我常说杏佛吃亏在他的麻子上,养成了一种‘麻子心理’,多疑而好炫,睚眦必报,以摧残别人为快意,以出风头为作事,必至于无一个朋友而终不自觉悟。我早料他必至于遭祸,但不料他死的如此之早而惨。他近两年来稍有进步,然终不够免祸!”

这是政治立场温和的胡适眼中的“人权斗士”形象,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观感。而《申报》在关于杨杏佛的人物小传中,则倾向于正面评价:“平生为人豪爽、待人诚挚,能诗词古文且善谈辩,前后任职均竭力奉公,于国事亦极热心。”

杨杏佛原籍江西清江县,早年赴美留学。辛亥革命后曾任孙中山秘书。大陆史家常强调其向南京国民政府争人权的事例,却忽略了他一度也敌对共产党的暴力革命。1931年7月,国民党中央机关报《中央日报》曾连载他撰写的《赤祸与中国之存亡》,对共产党的革命事业从各方面予以抨击。当时正值共产党第三次反围剿时期。

但就是这样一位曾经的反共人士,最终也对蒋介石的专制统治产生不满。蒋介石将原本的同道中人逼上了反对派的道路,这不能不说是统治术的一大失败。

杨杏佛逝后,民权保障同盟形同解散。刺杀案最终也不了了之。但正如宋庆龄在《为杨铨被害而发表的声明》中所言:“杀害杨铨的刽子手们要明白,政治罪行必然会给他们带来应得的惩罚。”几年之后,借着日本入侵的机会,反对派终于坐大,而中间势力也多倒向反对执政党的一边———没有人愿意为它背书。蒋介石的专制政权,由此开始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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