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对抗伊斯兰极端势力,还对恐怖分子讲什么人权、平等、自由、文明、民主、法制,就只会愈发力不从心。一定要团结一致,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以暴制暴,以恶治恶。你比他还恶,以牙还牙,把他打得满地找牙,他就怕你了,否则他比你恶,你就完了”
那好,对恐怖分子就不讲什么人权,平等,自由,民主,和法制。这要在西方社会怎么操作呢?西方社会哪个死刑案从判决到执行不得十几年,几十年?还怎么震慑?还是让国会立法说只要陪审团认定是恐怖分子,就适用专门的立法,不许上诉,死刑立即执行?更何况,很多西方国家已经废除死刑,难道立法重新恢复?我不觉得这些在欧美社会可以做到。个人悲观地感觉,反恐无法在法制框架中解决,除非有希特勒,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出现并掌权。这在现代社会可能吗?就算可能,人类承受得了这样的代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