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 文人,白话文之倡导者之一,字适之,安徽人,与 胡锦涛 乡里, 想必 是 一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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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 字 润之,
哈哈:) 之 之 相遇, (适之 比 润之 大两岁)比较一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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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1962)安徽绩溪上庄村人。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
1910年留学美国,入康乃尔大学,后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从学于杜威,深受其实验主义哲学的影响。
1917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 任北京大学教授。参加编辑《新青年》,
1917年初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并发表论文《历史的文学观念论》、
《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出版新诗集《尝试集》,成为新文化运动中很有影响的人物。
1938年任国民政府驻美国大使。 1946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48年离开北平,后转赴美国。
1958年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 、小心的求证”的治学方法。
晚年潜心于《水经注》的考证,但未及写出定稿。1962年在台北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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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1917年6月1日《新青年》第3卷第4号)
《今别离》第四章,以梦咏东西两半球昼夜之差,其意甚新。于四章之中,此为最佳矣。又念此意亦可假月写之。杜工部:“今夜涪州月,闺中只独看。”白香山云:“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苏子瞻云:“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皆古别离之月也。今去国三万里,虽欲与国中骨肉欢好共此婵娟之月色,安可得哉。感此,成英文小诗二章。复自译之,以为《今别离》之续。人境庐有知,或当笑我为狗尾之续貂耳。
(原载1917年3月《留美学生年报》春季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