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急个啥啊.

来源: 船过水中无痕 2014-09-18 09:08: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892 bytes)

男子因喜欢女孩背影欲强奸 看正脸后停止仍获刑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打印本新闻 (被阅读 43489 次)
 
嫌犯王某在地下室中偶遇女孩小尹,很喜欢她的背影,便决定将其强奸。当王某即将得手时,他看清小尹的正脸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随即停止强奸。

今日上午,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消息,王某涉嫌犯强奸罪被批捕。

因不喜欢女生正脸放弃强奸

2014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王某参加完高考后,来到北京看望在京务工的母亲,并住在地下室中。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看见隔壁房住了个女孩小尹,从背影看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晚上,王某因为想着女孩小尹辗转反侧,想着地下室居住的人大都不锁门,便摸到小尹的房间门口,发现她果然没有锁门。

王某从自家厨房拿来菜刀又顺手拿了拖把,来到小尹的房间。他拿起拖把杆打了小尹的头部,想将其打晕后再实施强奸。谁知,王某不仅没有把小尹打晕反而将其打醒了,王某就拿着菜刀吓唬小尹,不让其喊叫,又用手掐着小尹的脖颈。待女孩安静后,王某松开了手。

但是,当王某看见小尹的正脸时,却发现她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便没有继续实施强奸行为,后王某乞求小尹不要报警,为了安抚王某的情绪,小尹只好假装答应。当王某离开后,小尹报警,随后,警方将王某控制。

检方:危害性大仍应追刑责

据丰台区检察院解释,本案中,王某以强奸为目的进入小尹房间,使用拖把杆殴打小尹并用菜刀相威胁,已经构成强奸罪。王某在犯罪过程中,有能力继续犯罪而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但是,王某的行为本身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过程中有使用器械殴打被害人的情况,暴力倾向较为严重,对被害人小尹身心伤害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有跟帖: 

没看一楼的评论? -ghost_in_shell- 给 ghost_in_shell 发送悄悄话 ghost_in_shell 的博客首页 (421 bytes) () 09/18/2014 postreply 09:11:18

判强奸罪好像不成立 -愚翁- 给 愚翁 发送悄悄话 愚翁 的博客首页 (87 bytes) () 09/18/2014 postreply 09:14:12

原来你和鸣秋都看上那个女孩了,哈哈 -七星剑- 给 七星剑 发送悄悄话 七星剑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8/2014 postreply 09:20:44

大傻。 -蓬莱击鼓- 给 蓬莱击鼓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18/2014 postreply 09:25:3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