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薄熙来的三项指控都有理有据,是否充分,能否坐实,人心自有公论,交由法庭决断吧。
三个主要证人都是罪犯,并不能说明他们的证言就不能算数,这起案子本身就是团伙犯罪,互相指证在所难免,分别只是谁先被判了刑而已。
政治上挑战党中央并非错事,如果是为国为民值得提倡。可是如果是为了个人的政治野心,而且严重破坏规则,就值得讨论。
真正把国家、人民放在心中的共产党员、政府官员,不会首先把自己的、家人的利益放在首要地位。
“中粮系统一个小主任可以卷款三亿,保险公司负责人劵款5亿”,有政治局委员贪腐在上,下面当然肆无忌惮,薄熙来觉得500万打动不了人心,怎么就有人就看出了薄熙来清廉!?别对我说,有些人可以贪腐,挑战党和政府的人允许贪腐,整治他们就是报复。借用一句别人的话:想挑战政府、挑战现行体制的人,自己的屁股一定要干净。
薄案最大的看头就是警示各级政府官员,什么叫钱权交易,什么叫官商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