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兄客气了!有关罗马共和国/帝国的军队、武器、战术等记载还是能找到一些的

来源: 轻风掠过2 2012-11-23 17:48:5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9624 bytes)

下面一些资料是我读书时所作的一些零星笔记,希望大江川兄能发现一些有用的东西:

 

不可一世的中流砥柱——罗马军团

多种多样的兵种

    王政后期,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实行改革,根据财产将公民划分为5个等级,规定各等级中17-60岁的公民皆有服兵役的义务,从而创建了公民兵制。“王”负责征集和统率军队。公民兵出征须自备武装和给养,战后即解甲归田。这时的军队有重装步兵、轻装步兵、箭手和投石手,此外还有少数骑兵。当时的作战队形势排成密集方阵,重装步兵在战斗中起决定作用。

    共和国建立后……罗马著名统帅卡米卢斯实行了改革,从最初在军队中发放军饷,并由国家供给武器和给养,到后来的逐渐改进军事组织、战斗队形和武器装备。在布匿战争中……每个军团通常由4500人组成,包括3000名重装步兵、1200名轻装步兵和300名骑兵。重装步兵为军团的主力,配备投枪、短剑、大盾、金属头盔、胸铠和胫甲。最高军事指挥权掌握在执政官手中。军团的指挥官是6名军事保民官,系由公民大会推举或由执政官委任。下级军官中最重要的是森图里奥(即百人队长),直接从士兵中挑选任命。

    公元前2世纪末,著名军事家马略实行了重大军事改革。其改革主要是将公民兵制改为募兵制,招募以前无权参军的贫苦公民到军中服役;并提高薪饷,延长服役期限;同时,为了加强军队的机动性,改变军团的编制和作战队形。此后,城乡大批无业游民加入军队,罗马军队也成为了脱离社会生产的职业军。军队参与社会斗争,逐渐成为奴隶主权贵争权夺利和实现独裁统治的工具。

    公元前27年,奥古斯都创建帝国后,又对罗马军事制度作了改革。他将精锐的职业军队进一步合法化,形成了正式的常备军,并配备以辅助部队,驻扎于行省和边防要地;还建立了近卫军专门保卫元首及元首家族。公元2世纪,驻行省的帝国军队就地征兵,并修筑了永久性营地,完全成为当地驻军。

    到帝国晚期,即公元5世纪中叶,罗马的军事组织又有了很大变化。以前作为罗马军队编制核心的重步兵渐渐丧失其重要性,而让位于骑兵。戴克里先执政时,他把全国军队分为边防部队(驻守边境)和内部机动部队(流动的战略后备队)两种,军团数目多达72个,各兵种的士兵总数增加到60万人左右。

精良的武器

    古罗马的重装步兵的进攻武器最初和希腊人一样是长矛,布匿战争时期,武器才开始发生重要变化,投矛和短剑成为了罗马重装步兵的主要武器。投矛长约1.5-2米,重达4-5千克。投矛的中心轴为铁制,下半部有一圈木制柄。短剑长仅半米,宽4-7厘米,剑头十分尖锐。古罗马人还发展使用了重标枪。这种标枪穿透力的,它一半是金属杆,另一半是木杆,总长度约为7英尺。到恺撒时期,在软金属杆上加了一个坚硬的铁枪尖。重标枪用单手投出,最大投射距离约60英尺。重装步兵的主要防御武器是盾牌。结实的凸面体,高约4英尺,宽2英尺,可以将身体的大部分遮盖住。盾用木头做成,上面蒙有兽皮。

    轻装步兵的武器有剑、投石器、弓箭和轻投矛。他们的护身衣甲只有皮制头盔和较轻的带状铠甲。投矛手有圆形或半圆形的皮盾,而投石手和弓箭手则无盾牌。骑兵使用长矛和长剑,其防御武器和护身衣甲大致与重装步兵相同。

先进的战术

    古罗马军团进攻作战时,先以轻步兵进行小规模袭击或用投掷进行骚扰后,双方的主力横队开始互相接近。相距20码的距离时,第一横队的前面两列士兵便将标枪投出,往往就在这个时候,军团已经采取疏开队形。军团在主力横队开始跟敌人进行白刃战前发起冲锋。这时,第一横队的8列或10列士兵就迅猛地冲向敌人,但只有前面的两列士兵能够用上剑,后面各列士兵则将手中的标枪从混战中己方士兵的头顶掷过去。几分钟后,双方的第二批士兵便上前贴换正在交战中的士兵。这样周而复始地替换着打下去,直至战斗结束。与此同时,轻步兵要负责给后面各列士兵补充标枪。这些轻步兵除了要掩护军团的背后和侧翼外,还要负责找回所有能够找到,并尚能使用的标枪和投镖。

    若第一横队的进攻未能取胜或者被敌人压住,那么第二横队的士兵就穿过第一横队的士兵,间隔6英尺向前推进,第一横队中精疲力尽的士兵则退下来休息并重新编队,或作为后备队的第三横队使用。因此,在整个战斗中,横队中的各列士兵以及两个或三个主力横队之间都在连续不断地进行调动。要进行这样的调动和调换,军队必须要有高度的纪律性和严格的组织。

严厉而残酷的军法

    罗马军队军纪的最大特点就是极为严厉和残酷,这在古代世界中是很少见的。军团之中的军事法庭由全体军事指挥官组成。军事法庭在判明情况之后,交给士兵们执行处罚。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该士兵很难幸免一死,即使他侥幸保存性命,也不可能再活下去,任何家庭、任何人都不会在收留这种人。一般这种处罚主要是对那些在夜间巡逻中玩忽职守的士兵执行的。对于犯了偷窃、做假证、自残身体以逃避军事勤务的士兵,如果因此已经受过3次处罚,也要被处以死刑。对于不服从命令者,无论官职大小、程度轻重,也要一律处以死刑。临阵逃脱也会处以死刑,但如果是整个部队在作战中胆怯逃脱,则采取所谓“十一抽杀律”。

所有跟帖: 

罗马帝国皇帝戴克里先:http://baike.baidu.com/view/345477.htm -轻风掠过2- 给 轻风掠过2 发送悄悄话 (75 bytes) () 11/23/2012 postreply 18:55:53

秦帝国人口不如,灭六国后也只有两千万人口。汉帝国(汉武帝时)有五千万人口,时间上也与罗马帝国几乎重叠。 -轻风掠过2- 给 轻风掠过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3/2012 postreply 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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