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被开除党籍后自杀非林彪加害 目空一切是根源

来源: 千里 2012-07-14 10:57: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689 bytes)
陈光被开除党籍后自杀非林彪加害 目空一切是根源

    
    来源:同舟共进 作者:刘统
    
    核心提示:1951年2月,中共中央中南局作出《关于批准华南分局开除陈光党籍的决议》,决议指出:“陈光是一个历史较长的共产党 员和人民解放军中的一个高级指挥员。他在早年的革命斗争中,对党对人民曾经有过一些贡献。但到后来,由于他自高自大,不求进步,背上了老资格、功臣这个沉 重的包袱,使他头脑昏迷起来,在党内党外胡作妄为,目空一切,并从而发展到长期不接受党的领导,对党闹独立性。”
    
    陈光被开除党籍后自杀非林彪加害 目空一切是根源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08年11期,作者:刘统,原题:建国初陈光、沙飞事件的反思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毛泽东意识到:夺取全国的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的路更长,更艰 苦。从西柏坡进北平的时候,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今天进京赶考去,我们决不当李自成!”在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也曾向全党发出警告:“因为胜 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 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进入城市之后,党对各级干部严格要求,严肃执行党纪国法,以清正廉洁的作风赢得了全国人民的信 任。
    
    提起这些,大家会想起建国初期枪决贪污犯张子善、刘青山的大案。这是对党内少数干部滋生腐化的严厉惩戒。但还有两起更大的纪检案件鲜为人知,这就是1951年2月开除原广州警备区司令员陈光党籍和1950年3月枪决原华北军区政治部画报社主任沙飞的案件。

名将陈光何以走上绝路
    
    陈光是解放军著名将领,湖南宜章人,1927年入党,1928年初参加湘南起义,随朱德、陈毅上井冈山。以后在红1军团担任团长、师长,以作战勇 猛著称。长征中红1军团担任前锋,陈光在一线指挥了突破乌江、夺取娄山关等重要战斗。特别是突破天险腊子口,他亲率突击队攀上绝壁,袭击敌人侧后,为红军 打开了北上通道。抗战初期,他任八路军115师343旅旅长,参与指挥平型关战斗。林彪负伤后,他任115师代师长,与政委罗荣桓率部挺进山东,开辟山东 抗日根据地。在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陈光功勋卓著。
    
    但陈光性格刚烈,不善于团结人,作为我军的高级干部,这是致命的弱点。1945年中共七大上,他认为凭自己的资历和战功,一定能当选中央委员;但 毛泽东出于团结全党的考虑,把中央委员的名额兼顾了各地区和各部队的负责人,而对自己最亲密的红1军团干部,则要他们忍让一下,只有林彪当选了中央委员。 陈光不服,公开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意见。毛泽东为此致信陈光:“你在山东执行的路线是对的,七大要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相信你能致力于开好这次 大会。”话虽委婉,但毛泽东对自己人的不听招呼,无疑心里埋下了印象。这也是陈光政治生涯中的一个转折。
    
    1949年3月27日至4月5日,第四野战军在北平朝阳门内的九爷府召开了高级干部会议,传达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林彪在会上作了《论团结》的报 告。他重点讲了反对骄傲自满和加强集体领导的问题。他指出:“个人英雄主义,只看到个人的作用很大,而没有看到上下级和同级的作用,目空一切,只装着一个 我,只看到自己的鼻子。特别是在今天胜利的形势下,我们自己如不警惕,如以功臣自居,就最容易产生骄傲。”在讲话中,林彪把陈光作为骄傲的典型点名批评。 性情刚烈的陈光不能接受,立即起身离开会场。
    
    此后陈光的情绪一度低落。1950年1月,他被任命为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兼广州警备区司令员。这是个重要的职务,他愉快地赴广州上任了,但对于新环境、新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他却缺乏应有的认识和必要的思想准备。
    
    陈光到职后,在当时的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叶剑英的领导下,负责剿匪肃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市场等多方面工作。广州紧邻港澳 及海外,是新中国的南方前哨。特别是在国民党控制沿海、帝国主义对新中国实行全面封锁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决定将广州作为开展隐蔽斗争的基地,到港澳台建立 秘密网络,搜集情报,以掩护身份从事商业贸易,打破经济封锁。当时中央明确规定,在港、澳、台做情报工作,有一整套严格的组织程序和纪律。叶剑英在这方面 富有经验,掌管全局。但陈光表现得主观、简单、很不慎重,以致出现一些严重的错误。他的家乡湖南宜章有一些亲戚朋友慕名找他,其中有的人同海南岛的国民党 军界人物有联系。陈光想通过他们对海南岛的国民党军进行策反。同时,他违反干部政策和有关规定,将老家的亲戚和知识青年招来广州,办起了训练班;还派遣了 一些人去香港活动,做生意。
    
    这些举动,陈光都是自作主张没有征得叶剑英的同意。隐蔽工作的纪律是不许可这样做的。叶剑英亲自找他谈话,劝他认识和改正错误。但陈光产生了严重 的对立情绪。本来叶帅找他谈话时,两人还握手问候,气氛是融洽的,但到后来,两人争吵起来甚至拍了桌子,谈话只得不欢而散。后来,在广东军区党委的组织生 活会上,大家就其错误继续开展批评,陈光再次发了脾气。叶帅当时说:“陈光,你是党的高级干部,又是老同志,总要讲点组织原则吧。”陈光说:“无原则的批 评我就是不能接受。”双方都不让步,鉴于陈光的错误和抵触的态度,中共华南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50年7月报请中央后,给予他撤销职务、开除党籍的处 分。
    
    中央对陈光的处理是慎重的。1950年4月华南分局上报对陈光的处理意见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曾指示:“现在对他要(么)就是承认错误,决心改 正,留在党内继续为党工作;要(么)就是继续错误,自绝于党和人民,二者必居其一。决议责成华南分局纪律检查委员负责处理此事,郑重地将上述意见向他说 明,要求他表明态度。”1951年1月8日,中南局派苏静、刘兴元、梁必业找陈光谈话,劝他认识错误,但陈光认为决议上说他的主要错误,与事实有较大出 入,处理得极不公正;他还认为林彪出于个人恩怨加害他,因而拒绝接受组织对他的处理。(其实林彪在此之前已离开中南局领导岗位,到北京养病)在多次劝说无 效后,1951年2月,中共中央中南局作出《关于批准华南分局开除陈光党籍的决议》,决议指出:“陈光是一个历史较长的共产党员和人民解放军中的一个高级 指挥员。他在早年的革命斗争中,对党对人民曾经有过一些贡献。但到后来,由于他自高自大,不求进步,背上了老资格、功臣这个沉重的包袱,使他头脑昏迷起 来,在党内党外胡作妄为,目空一切,并从而发展到长期不接受党的领导,对党闹独立性。”
    
    考虑到陈光性格暴躁,为防止发生意外,华南分局在宣布决定时,对他采取了监护措施。后来,中南局将他转到武汉,多次谈话,陈光均采取了不合作、不 认错的态度。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他一直被软禁在武汉中南军区的一座小楼里。后来,陈光出现了精神病的征兆。1954年6月7日,陈光在驻地以极端方式结 束了自己的生命,年仅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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