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澐是湖南省衡阳县人,黄埔军校第五期毕 业,与蒋经国同为革命实践研究院第一期学生,任九十五师师长时,他曾独力击溃共军三个纵队的兵力,创造战史上小有名气的「胜芳之役」、「固安之役」,并获 颁「甲种一等光华奖章」,享「华北赵子龙」美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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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段徽楷同时返台的有谢小球,谢员系段澐之妹夫,来台的目的同为策反段澐。非常不巧地,他的入台申请也是在段澐的安排下,由段澐旧属陈莹转托谢自雄,假冒 谢小球的直系血亲提出申请。谢小球、段徽楷二人抵台后,马上被段澐接回其住所安顿。这期间,谢、段二人当即告知段法有关他们来台的目的。 结果段澐非但未予检举,反而偕其妻卢兆麟、弟段复,透过段徽楷与戴石渠联系,并允诺戴石渠进行叛乱活动。而充当戴石渠「代表」的则是段徽楷的妻子 师真。 「保密局」同时查知,段法、段复兄弟之化名分别为「润甫兄」、「润甫弟」,「石哥」、「贺表妹夫」则是戴石渠化名,信件多数明写寒唁一问候,再以 淀粉水或乳汁密写连络事宜,同时以《孟子》篇逐字穿插其中以防解读。 民国四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段澐发现已遭监视,唯恐东窗事发,几经商议之后,决定假「自首条例」之便,由段徽楷向保密局进行「假自首」以换回清白 之身,好在日后继续工作。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段澐等人,不知「保密局」已掌握一切罪证,续对段澐、段复、谢小球等之叛乱罪行予以隐瞒,全案终在「保密局」妥 慎侦办下破案,并於民国四十二年四月二日由军法局起诉,次年二月三日执行死刑完毕。 这件乍看未有重大瑕疵的案子,其实根本是桩百分之百的大假案。 首先,逮捕或诱捕全案人员的执行者,并非「保密局谷组长」。在当时,整个保密局非但仅有我一名谷组长,就连姓谷的干员也未见第二人,而案发当时, 我正在鹿窟进行剿匪工作。而一再以严刑向段氏一族逼供的「保密局法官张西林」,则正在香港进行地下工作。 同时段澐因刑求成伤,曾在狱中呈写一分想自费购药治病的报告,原本是敬请「谷先生」转呈「毛先生」核示,而批示者除了删去这两行另添上「黄所长」 之外,还附注说明「请另写,不要呈谷先生并毛先生」。就我所知,在保密局里,一共有三个看守所。所长级人物计有北所所长陆晶清、副所长李平,南所所长张 炎,桃园龙潭的「徐家嗣堂」所长姜达绪,显然未有「黄所长」其人。 而档案中所称的「奉上 指示监视」并曾「设立小型商铺监视」等等,更属子虚乌有。自保密局迁台至我退休期间,所有监视的案子都会经过我,而一切逮 捕行动,包括蒋介石下条子要毛人凤逮捕的人,也全数由我亲自或派人执行,这种明显而拙劣的制造假案之伎俩,在当时并非怪事。 假案形成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总脱离不了特务单位的斗争,尤其是在保密局破获蔡孝乾等之省工委案后,这一类件事更是层出不穷。 为了邀功整出来的冤案,无非是想在老先生面前争宠,当然争宠的目标自然是为了权势。保密局在蒋介石眼中是个骁勇善战的单位,除了省工委一案外,吴 石及陈布雷之女陈琏等之共谍案也都令保安司令部及调查局格外眼红。 眼红的结果自然是对保密局展开打压,於是一石二鸟之计便是藉保密局之名办冤案,如果侥幸办成,在蒋介石跟前自是大功一件;倘若不慎失败,除了给保 密局制造敌人外,还可将保密局整得身败名裂。 当然,整冤枉的对象越是位高权重的就越好,而段澐恰巧符合这一切要件。他曾有「背叛领袖(向李宗仁求援)」的纪录在先,离职携眷赴台后,他的侄子 段徽楷又突然全家溜回大陆,而受命立成的新七军第二师,又在段政的手上投匪;不巧的是,身衔匪命来台策反的段徽楷、谢小球入台后,又住在段法家中。於 是心怀不轨的特务,在掌握谢、段二人之任务后,自然一心扩大案情,把段法、段复两人一起卷入全案。 在我的看法,「段澐叛乱案」应是保安司令部司令彭孟缉授意李葆初进行,而彭孟缉除了想在老先生面前邀功外,最重要的目的便是整垮孙立人。举凡李鸿 将军、黄珏姐妹等与孙立人有关的案子,莫不出自彭孟缉之手,而早期拘禁、刑求段澐等人的地点,则是位於「今日百货」现址的「东本愿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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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堂 可能真与中共有暧昧关系!孙案前奏——段澐叛乱案
本文内容已被 [ 巍巍太行 ] 在 2012-04-30 07:08:57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