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使用AP与原有H1B无关。回来后没有到期的H1B依然有效。我的理解错误了吗?
〉〉对不起,我前面的解释不够周到,你的理解也不完全正确,应该说这是一个存在两种歧义的灰色区域。法律意义上严格来说,H1-B用了AP入境后,身份不再在,由此必然引申出工作许可的问题;但CIS的解释里又说,如果继续为原雇主工作,可以在原I-94过期前不必办理其它手续,等于又承认了H1-B身份中所包含的工作许可。所以完整地表述可以这样说,H1-B使用AP入境后,H1-B的身份已不存在,成为了Parolee身份,但H1-B身份所附带的工作许可仍然有效至原I-94到期。换句话说就是身份无效,工作许可仍有效,H1-B又有效又没效了。
谢谢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