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黑打”牺牲品--前北京律师李庄,近日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翻案,要求追究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据海外中文媒体消息,重庆市一中院日前约谈李庄,结束后李庄表示,法院已基本上受理了他的申诉,虽然具体受理的时间还未定,但是受理的概率已经达到99.9%。
孙政才接替张德江出任重庆第一把手后,薄熙来在重庆制造的冤案再度成为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11月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约见李庄谈其申诉案,龚刚模的亲属龚刚华和龚云飞一同前往。新华网报导,约谈中,李庄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承办法官表示将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李庄表示,他认为这是法院就案件处理正式启动了程序。
此次约谈之前,李庄曾表示,法院可能会明确答覆是受理或拒绝他的申诉。谈及案件重审的可能性,李庄认为“阻力重重,风险极大”,因为一旦重审,将有一大批人要承担责任。李庄也再次重申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因为此案牵扯到重庆方面相关的“一把手”,此处指代的无疑是已经落马的重庆市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和公安局局长王立军。
李庄:重庆中院受理重审概率达99.9%
北京时间29日上午9点开始,李庄在重庆第一中级法院接受询问,直到中午11点20分询问才结束。据李庄透露,接待方是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二庭的副庭长黄旭,该法官也是负责审理李庄申诉案件的主审法官。黄法官在询问结束时对李庄表示:请相信重庆的法院。同时对公众承诺,将依法处理此案。
整个询问期间,黄旭查阅了龚氏兄弟出具的证言及相关资料,最终黄旭将所有证据材料全部收入卷中。提交的证据中,不仅有龚刚华所做的视频证据,同时还有龚刚模从监狱内写出来的证言,证实了他是如何被专案组进行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并且专案组是如何教唆他诬告陷害李庄的。
李庄案件回顾:
2009年11月,时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重庆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
2012年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责。
2012年11月23日,最高检约见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师王誓华。
2012年11月29日,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约谈李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