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好象有理。但有一个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

来源: baiwen 2012-02-06 13:48:4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527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baiwen ] 在 2012-02-06 15:58:46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大陆人地铁上吃东西行为触犯了法律。香港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有下列选择:

1)劝说。结果如果,这里就不说了。

2)报警。这种行为似乎比1)更“可恨”

3)包容。这种选择马上涉及了一个度的问题:大陆人什么样的违法行为要包容,什么样的行为不能包容。这个选择对一个高度文明和民主的城市公民来说,具有一定的“难度”。其实质是,什么样的法律要严格遵守,什么样的法律可以不遵守。这种“中国特色”的辩证法思维实际是动摇了法律本身严肃性。这也就是民主社会和非民主社会的根本区别。

所有跟帖: 

其实也不难解决,就选3,包容好了 -touji- 给 touji 发送悄悄话 (151 bytes) () 02/06/2012 postreply 14:51:04

2!!!!!!什么样的法律可以不遵守?? -abcdef654321- 给 abcdef65432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06/2012 postreply 16:57:09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