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DXJM们:鉴于同凤凰网的签约细则,《不离婚的女人》至本章为止,在此不能续发了。 原创是我的“娘家坛”。割舍的不忍犹如十几年前的别闺出嫁。而唯一可以欣慰的理由是:“娘家”这里的DXJM们 会以看待成长的眼光来包容我。 《不离婚的女人》虽余字不到三万,却花了我写这部小说的四分之一时间。为此曾一度披头散发、饭焦釜干、白天翘烹、晚上翘睡,一副活脱脱的“精神出轨”样儿。然而我相信,小说的滋味不在炒,而在炖。如果着急去“尝”,可以在弹指一挥间过去看http://book.ifeng.com/lianzai/detail_2011_08/31/8823827_0.shtml;如果不急,便可在“娘家”这里等,我会在合约结束后回来续发。 在此要衷心感谢四年前同我在这里相遇的千秋雪。高山流水,钟期既遇,雪花秘扇,莫过于此。她的真诚赏识和鼎立推荐,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一位可以超越女性的女性,让我再一次感动于她那颠覆了“同性相斥,文人相轻”的真性情。 还有曾为我设计封面的红妹、板板;扶植过我成长的叶子、韵妹;随未形影不离但却隽永相伴的七妹、真真、青花瓷小妹,以及所有“陪读” 了又一年的弟兄姐妹。不管是叫好还是默守,不管是扔砖还是开火,都是美好的相遇。 ——就想,待到老眼昏花得只能靠记忆过活的那一天,“娘家坛”的这一切,将是我可以快乐度日的强大理由。 正在酝酿新篇,期待着读和写的再度相遇。码字的幸福莫过于有权利这样期待,因为村上春树说:相逢的人可以再相逢……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