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伐林:文革多少杀人犯 他是忏悔第一人
四十年前的一个冬夜。武汉市武昌的一处民房。“砰!砰砰!”一阵急促的枪声,随后是撕心裂肺的哭喊。片刻后,另一处民房,又是一阵枪声、一阵哭喊……
后来这被称为“12·5事件”——1967年12月5日,18岁的武昌实验中学初中学生、刚上任的校革委会委员李乾,策划和指挥一批学生,深夜来到22中两名初中学生孔威、傅强的家中,开枪将他们击毙,孔的母亲和姐姐受伤致残,“行刑队”中也有两人中了流弹受伤。
十天之后,李乾等人被拘捕;1976年7月,他被法院判处20年徒刑,同案中二人被判8年、5年徒刑,其他人免于刑事处分。
1985年12月,36岁的李乾因表现好减刑二年出狱。他将自己杀人、坐牢的经历,写成了一部30多万言的书稿《迷失与求索——一个中学生的文革纪实》,通过网络传播征求意见,并不断修改。在这个事件快40年时,他自费印刷一千册赠送师友。
一个杀人者的心路历程,震撼了许多人的心。而围绕这一事件和他的反思,讨论的声浪也一波一波升高、扩散。
◇ “文革”高潮中的一个典型个案
武昌实验中学是湖北最好的中学之一,校名是毛泽东所书。一墙之隔的22中却是一所“最末流的学校”,“两所学校成员的认识、境界、追求,行为方式有太大的差别。对方那群人唯一的行为方式是武力,唯一的武器就是暴力。”——李乾这么说。
1967年12月4日,校革命委员会成立,锣鼓喧天,同学们突然发现曾放火烧毁该校办公大楼的22中学生庄洪运混进来,不知要干什么,便将他扣押起来,22中学生闻讯赶来“见人就打”,将庄营救了出去。
第二天晚上文艺演出,校门外聚集大批陌生人吵闹着要进来。与李乾同一派组织的22中学生符军等人来报信说:“庄洪运、孔威、傅强、丁洪宝等一伙人正在22中集结,其中还有武昌区的流氓头子韩转运。说要为庄洪运报仇。”
情况看来危急。负责安全保卫的革委会委员李乾,和校革委会、学生组织其他负责人紧急商议,越来越多同学也集中起来严阵以待。
直到夜深演出结束,没有出事。有人报告:孔威、傅强等人也离开22中回家了。这边摩拳擦掌备战的同学也松了一口气。正在这时,有人激动提议:“到他们家里去把他们抓来。”随后更激烈的主张也一下冒出:“就地打死算了!”
这个提议太突然,也太有震撼力了,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个思想准备。但这些毛头小伙子七嘴八舌地列举22中“流氓”的劣迹,情绪开始升温:洗劫我校华侨贮藏室,烧了我们办公大楼,打伤高三学生;还绑架支持造反派的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对北京南下串联的女生耍流氓,抢劫建设银行……“什么样的坏事没干过?打死他们也是为民除害。”有同学引用《文汇报》社论说:流氓的挑衅“干扰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要迎头痛击”,这样做符合斗争大方向;有同学搬出了革命导师列宁语录:“无产阶级革命利益的需要就是最高法律。”——眼下公、检、法瘫痪,流氓猖獗,只有我们来管了!
李乾后来回忆,当时自己对这件事的“正义性,合理性,必要性,已经没有一点怀疑”,有一种“马上要去为人民的事业建功立业的骄傲和自豪”,他慷慨激昂地引用毛泽东军事思想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不然就打不掉他们的嚣张气焰!”
青年毛泽东曾发出豪言壮语:“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这种英雄气概主导了会场的气氛。有高三学生说“不同意打死”,马上有人用不容质疑的口气对他说。“这种流氓留着干什么?你不干就站到一边去!”
决定要干,又讨论选中四个处决对象:“流氓团伙”为首的孔威,“狗头军师”傅强,打手“哼哈二将”庄洪运和丁洪宝。当时很多学生组织都拥有枪支,他们确定了参加行动的人员和各组负责人,落实了当晚行动中谁持枪、谁带路。
出发前,李乾心中涌起一阵焦虑不安:处决四人,是否太多?他找到比自己大三岁、政治上更成熟的高三同学何儒非、柳英发。何是新成立的校革委会副主任,柳是湖北最大的学生造反组织“钢二司”勤务组中唯一一个中学生,他们同意他减掉庄洪运。
李乾在书中详叙了当晚行刑经过:
孔威所住的楼有前后两个门,李乾下令兵分两路把口,他在前门带队,叫着孔威的名字,敲那“老式带上下转轴的木板门”。敲了半天,孔母披着棉袄终于来开门了。
一个小组成员先朝里开了枪,李乾“赶紧朝前走了几步,发现地上坐着一个人,身边还有一把长长的马刀,在幽暗中发着寒光,是孔威无疑了。几乎是抵着他,我连连扣动扳机,也没有数开了多少枪,只到再扣扳机没有了反应。心想他肯定完了,转身走出大门说了声:撤”。
刚走了几十米,有同学报告孔威还没死。“我一听二话没说就和他一起转身回去,朝坐在地上的孔威又开了三枪”。
他朝孔威一共开了11枪。
又去傅强家。傅母开门后,李乾来到傅强床前:“你是傅强?”
几十年后,李乾写道:“他点点头。也许是刚被叫醒,还迷迷糊糊的,在昏暗的光线下,他一脸的木然……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丝犹豫,握着那只已经上膛手枪的手有点沉……”
傅强一直没开口。经过不知多少秒钟的犹豫,李乾掏出手枪抵着其脑袋就是两枪,他没吭一声就往后倒在床上。
“‘他们杀了我的儿子!’一个惊天动地的喊声从后面传来。在冬日的深夜,这声音十分碜人,让人心里发毛,这声音同时又显得那么无奈和凄凉,无助地在夜空里飘荡……”多少年了,这个声音一直回荡在李乾耳边。
本来还应去处决丁洪宝,李乾的脚步却沉重起来,“人命关天”的古训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终于,他停住脚,下令解散。
◇ “丛林法则”
在世界主调为和平、民主和人道主义的今天,在中国民众初步有了法治观念的今天,会觉得这样草菅人命,简直是天方夜谭,对其是非曲直,也会认为一目了然。
然而,这起枪杀案发生在40年前的“文革”高潮中。当时的世界大背景是全球烽火:越南战争,印尼屠杀,美国暴力抗争和镇压的枪声不断。而中国“文革”一变为武斗为主,正如一位网友感慨:“那是个疯狂的年代……那时的中学生们,也就是一群疯了的娃娃,无论干多疯狂的事,都是‘正常’的。亲身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才能理解这种现象。”
西方社会学研究揭示过群众运动将个人裹挟而去的“政治磁场”效应,法国学者勒庞写过一本有名的《乌合之众》,论述说,构成群体的每个人不管是谁,“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使得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正如李乾书中所写,毛泽东给中国青年套上了造反“红舞鞋”。
在读者作出判断之前,我们要提醒注意,这个事件的若干背景。
——那是整个中国大陆“苍天已死,黄天未立”的时代:党委和政府的旧权威被冲得稀里哗啦,而新秩序尚未建立,公安、司法机关内部也成立对立组织,恶斗经年,社会秩序虽未完全崩溃,但陷于混乱之中。
——就在那年夏天,“红太阳”在视察华中、华南、华北三大区时宣称:“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此前还说过“应该给左派发枪”。一代青年自以为奉了“最高指示”,对于以极刑惩治“危害革命”的社会渣滓责无旁贷;
“7·20”事件后,调来维护社会治安的空降兵部队对武汉情况基本不了解,在“群众专政”思想指导下,要求造反派参与。那时汉阳区民兵联防指挥部设在汉阳公园,由各单位和三中学生组织轮流定期派人值勤。网友“杜良怀”讲述:武汉警司在全市组织了红色民兵连,当时最大的造反组织安排专门队伍做这项工作——“群众专政”是多么容易滥用武力!
——李乾们还受到先例的误导:1966年“红八月”,以高干子弟为核心的“红五类”红卫兵,对地、富、反、坏、右和资本家大规模迫害,后来官方披露数据,仅在北京就打死一千多人,无一“革命小将”受到法律惩处,党报还欢呼“好得很”。就在“12·5事件”几个月前,武汉“百万雄师”用冷兵器杀死、杀伤数以千计的造反派民众,也未受追究。李乾书里写道:出事之前有同伴议论:“北航红旗把李井泉的儿子抓起来打死了还不是一点事没有。”这句话给他的印象太深了。
简而言之:如果说应该守法,当时却没有法;如果说应该依靠公安机关,当时公安机关却已瘫痪;如果说要尊重权威,当时最权威的“最高指示”,却是要民众自己树立权威!
李乾们所说“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打残不如打死”,在那个特定情境下,听来也未必不合“逻辑”:如果不将“流氓”团伙领头者杀死,对方报复一定十倍血腥,自己学校将永无宁日,无法“复课闹革命”。
彼时彼刻,唯一能阻止他们行刑的,只能是“人命关天”古训,但是这个由祖祖辈辈传下的道德律令,正受到导师“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教诲和红色恐怖中刀光血影的颠覆。李乾和他的同伴真的认为,这就是“光明战胜黑暗”的“内战”,自己就是与井冈山、腊子口、孟良崮上的将士一样跟敌人殊死拼杀(网友向旺明指出:如果李乾持枪杀人是发生在国共内战时期,他“回忆革命斗争史”,我们会如何看待?)——1966年12月26日,一贯不做寿的毛泽东摆了一次寿宴,邀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欢聚,他的祝酒辞正是“为展开全国全面内战干杯”!
我们无意为李乾当年暴行开脱。只是想说,这样的杀人,远非那么简单。
当然,理解那个疯狂的年代,并非容忍那个年代的疯狂。即使在“文革”非常年代,国人都处在类似环境下,并非都这样人性泯灭啊。率领人以“私刑”处决两个青年,实在是太残忍了。有网友连说“不可理喻”:“是愚昧?是无知?是残暴的互动?是什么使人成为刽子手?!屠杀就是犯罪!”
◇ 铁窗内的反省
“12·5事件”之后十天,李乾和几个同伴锒铛入狱,从此开始了漫长的铁窗生涯。
刚入狱时,他以为是武汉警备区和公安局军管会误会了,将“为国锄奸”“为民除害”的革命行动当成了犯罪,给家人写信说:“列宁说:在历史上任何一次大革命中,人民没有不本能感觉到这一点,没有不表现其除恶灭害的决心,把盗贼就地枪决的。我的举动,实际上就是这种本能和表现。”他相信,只要学校的红色政权、造反组织出面说清楚,将被处决的两个家伙的劣迹一一列出,误会很快会冰释,自己会扬眉吐气地走出牢门;
同学确实发起营救,尤其是几位女生,四处奔波,八方求援,写了致省市领导的呼吁信,跑遍武汉具有影响力的单位和群众组织征集签名盖章。李乾后来看到一份“要求释放革命闯将李乾的严正声明”,署名的除武汉地区主要群众组织外,还有北航红旗、清华井冈山驻汉联络站等。
营救没有奏效。慢慢地,在他的意识中,这件事不再是“合法”,但至少“合理”,他转而寄望当局“法外开恩”。再往后,李乾不再认为这是“英雄行为”,却涌上不服气:自己是响应统帅号令的小将,就算带队处决“流氓”做法不妥,怎么就被当成罪犯与牛鬼蛇神关到一起?
李乾书中写道:从1969年开始,保守派组织“百万雄师”的杀人案犯一个个被派待遇较好的“外劳”,被陆续释放;处理造反派则重得多。这让他无论如何想不通:如果“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将“文革”以来“有命案的不分派别统统绑赴刑场,我不会有任何怨言”。然而,同样杀人,两样对待。
他从狱中见到的各色人等那里受到启示,渐渐反省到自己行为的残忍和荒谬。他用了大量篇幅来记述,同死神暗中争夺一位执意自杀的“海归教授”,教授被救后对“生命”和“死亡”的诠释,如泣如诉;还有一位一生视政治为险恶、躲过无数次运动的“王老头”,“文革”中运交华盖,但“行动最受限制的地方,却是思想最自由的地方”,王老头对政治、对“文革”的剖析,闪烁着睿智的思想火光;李乾对死囚“终极关怀”与零距离观察,在万籁俱寂中,这些即将消亡的生命引起他的沉思冥想。
对生命本身的颖悟,对人生常识的体验,对人类精神文明成果的接纳……我们不知道李乾究竟在哪一个时刻发生“质变”,我们只知道了变化的结果:他成为具有人道精神的“超越者”。今天的李乾说:“写到我最对不起的那三位母亲(他枪杀的两位青年和他自己的母亲)时,我无法想象此事给三位老人造成的痛苦和伤害”,“在一次又一次地叩头里,早已泪流满面”。
◇ 将个人经历化作公众财富
2005年,他将初步成形的题为“铁窗十八年”的回忆草稿,发给同学和朋友看,发给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学者看。后来他又一章一章地贴上凯迪社区等网站,在更大范围传播,根据各方反馈来修改。2007年9月,他将加上序言、后记和附录后共38万字的书稿,自费印出一千册赠阅。
李乾也惠赐给我一本。开本很大,介乎杂志和一般图书之间,封面基调是深灰,灰到深处,近乎伸手不见五指,那大概象征了夜气如磐和人心深不可测?右下角一个小小的孩子,在向远方的几点星光、一抹曙色走去,孩子的身躯和动作呈现出动感,也呈现不稳定感——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浑茫暗夜中蹒跚,呼应着最后确定的书名——五个行书大字“迷失与求索”,副标题为:“一个中学生的文革纪实”。
反馈很快到来,回帖,来信,有因胡风事件而当了25年“反革命”的老人,也有“文革”后出生的晚辈,经历或关注“文革”的学者和广大读者,反应曲线不约而同都是“两震”:乍闻此事,震惊;再读忏悔,震撼。
“含着眼泪读完”(春花秋月);“感到了每一个字沉甸甸的分量”,“在18年的牢狱生活灵魂的自我拷问”(秋丽);“止不住的眼泪”(毕锦萍);“用血和泪写成”(莫安德);“浸透了人生苦难的回忆文字是李乾留给历史,留给后代的一份厚重的礼物”(谢保安);“令人震撼而又伤感的文字”(向旺明);“初生牛犊的虎气跃然纸上”(金水桥畔);“或许会被西方视作中国《古拉格群岛》也未可知”(老胡);“究竟多少人是在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的思想长城的呢?作者这样做了,而且做得很成功”(张为);“迄今为止我看到的写得最好的一本回忆和反思文革的书”;“有他这样的经历的人可能没有他这样的境界和才情,有他具有的境界和才情可能没有他的经历,从这个意义上,我赞成他说他自己是‘为了写这本书才来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夙愿);“折射出一度偏离文明发展轨迹的特殊时代”(谢声显)……
网友莫安德说:李乾比遭人陷害的基度山伯爵更加不幸,“向谁去复仇,连复仇的对象都没有,因为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的是那场浩劫,是那场浩劫的制造者及他们所代表的那个制度”,在这个庞然大物面前,我们实在是太微不足道,太无能为力,既无法铲除给善良人们带来浩劫的毒瘤,也无法改变生出这个毒瘤的土壤,“这才是这一代人真正的悲哀所在”!
并非没有批评意见。自称“永远的小人物”、当年红十月宣传队的同学朱丁就感到不足:“书稿中好像很难看到触及一些根本性的、深层次方面的问题……口口声声‘革命’、‘路线’、‘造反’等等,感觉得到,为当年的风光,你至今仍很陶醉、很自豪”,“有时是否该跳出来一下?从国家到个人悲剧的根源究竟在哪里?”
原武汉钢二司常委、也曾坐过三年牢的谢保安也告诫他:“仅仅归结于年轻、幼稚、不成熟,这与你多年的痛苦经历所应该换来的反思似乎还不相称。对于生命的敬畏和认识应体现出与你今天的智慧和人格相对应的高度。”
一位名叫恽仁祥的老人,很不满意他对“文革”的否定:“全书基本内容是揭露文革期间人民监狱的阴暗面”;“跳出个人得失看问题,我想您可能就不会这样写”。根据资料,恽仁祥“文革”中在国防科委一研究所工作,1974年1月给江青写信要批林批孔材料,江青回信,“国防科委的批林批孔运动搞不起来,必有原因,得你们自己找”,并送了《林彪与孔孟之道》等材料各100份。
另一些人,从呼唤人性的角度强烈批评李乾。一位叫袁佳的朋友尖锐地说,“非常反感”李乾的书:“带有极其浓厚的主观自恋的成分,而对该事件凶残犯罪的实质缺乏应有的反思”。“难道你为了追求心中的革命理想,为了去捍卫新生的红色政权,为了表白你对领袖的忠诚,就可以提着枪一夜之间去杀害无辜的生命?你怎么下得了手啊?……尽管这其中有时代和社会的责任,但你自己就没有一点责任吗?犯罪就是犯罪,任何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另一位网友也斩钉截铁:任何时候,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蔑视生命是最大的恶,珍爱生命是最大的善。如果我们是那两个所谓“小流氓”的亲人,请问你如何评价李乾所遭受的苦难?
◇ “文革”研究者如获至宝
李乾将书赠送给很多“文革”研究者,他们立即作出反应。
“文革”独立研究者陈益南指出:对枪杀二人,须将其放到文革造反运动全过程的大背景之下。“同样是杀人,为什么对战场上的军人,标准是越杀得多越有功,而对正常时候的杀人,却视为罪不可赦?因为,背景的性质不同。而1967年的武汉,不能认为是正常时期的”,是处在“战时状态”。
陈益南强调:这“不是为杀人做辩护,而是实事求是全面展示当年的那种非正常时代”,“不致被人误列为与北京‘红八月’红卫兵打杀暴行、北京大兴、湖南道县屠杀地富的相同性质”。“无论如何,枪杀孔、傅二人,在法理上都是错的,即便孔、傅有该杀之罪,也不能由你们动手,何况还殃及他们的家人。对此,在今天,书中应加深对此的反思、反省。……你在书中说到了对不起三个母亲,但我个人以为,这远不够。”
《东湖风云录》一书作者徐海亮说:“欣慰的是,我的武汉的伙伴、兄弟,又一个用自己的笔,记下了我们一代人永志不忘的历史。”他“读了法国大革命历史和19世纪的法国小说。我总觉得,我们应该出中国的巴尔扎克,写下中国的人间悲喜剧……你从一个特殊角度,反映了时代沧桑。何况,历史本身已被扭曲、玷污、颠倒”?
著有《文革反思》的白磊说,阅读本书,想起了另外两个作者“文革”坐牢的纪实著作:湖南“省无联”杨曦光(即后来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牛鬼蛇神录:文革中囚禁的精灵》,和鲁礼安《仰天长啸》。“您的这份记录弥足珍贵,且有对历史的自觉反思”。
白磊还将历史与今天联系起来说:我们这个民族缺少常识、缺少宽容、缺少反思,这种缺失,“最终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暴力、仇恨、自大和非理性。当下社会动辄连杀几人的案件,不正是这种精神缺陷的反应吗”?
中
想拍纪录片的还有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她说:“您书中描写的情景,其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我对这一类事情已经拥有的认识,虽然您本人却始终是那样心地单纯、目光清澈,这是后来的人们难以理解的。”她很想拍摄这个故事,“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过也许是跨越一年时间的了解、调查和跟踪拍摄”。得知艾晓明已经拍摄才作罢。
学者何蜀承认:“如果我处在你的地位,说不定也会有同样的不理智的行动(只是可能程度或方式不同而已)。”“许多年轻人当年都是那样满腔热忱而又莫名其妙地就在本应该好好读书学习的时候走上了悲剧性的道路。然而时至今日,真正的罪魁却还未能得到认真的清算”。
李乾带动许多人反思“文革”,不少人读后都下笔不能自抑。李乾书中说:“越是重点中学,越是优秀学生集中的地方,运动就搞得越轰轰烈烈、越有声有色。”独立研究者钟逸指出,这概括了全国“文革”红卫兵学生运动的普遍规律,像湖北的大、中学生的造反派领袖全出在著名院校和省市重点中学。
《所谓草民》一书作者、重庆作家谢声显,写下评论《历史是人类全体的传记》:“李乾在反思中表现出来的对生命、对自然的敬畏,已升华到真正的悲悯和圆融。时代纵然可以随意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然而它却无法抹去哪怕一个犯下杀人罪的青年即使在黑牢中所显现出的生命的光彩”。他相信,“《迷失与求索》及其许多细节都会进入社会历史学家的视野”。
一位网名“老胡”的友人的洋洋数千言,则可称一篇关于“平等”的论文。他全面梳理了这一理念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在毛泽东思想体系和中国革命进程中的功能,社会不同阶层关于平等的诉求,从这一视角来理解“文革”中的大开大阖,暴起暴落。他认为:“造反派之所以参加造反,其表面原因当然是响应号召或是受到中央文革的蛊惑,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追求‘平等’的潜意识在起作用”;因为中国的知识分子,更重视“人格、人权上的平等”,“无疑是共产党所不喜欢的”。
老胡分析,毛泽东有着原始共产主义的乌托邦梦想,也有“平等情结”,但他“只许自己‘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而绝不许别人这样”,“希望他的子民之间有平等的权利,但他绝不与他的同志们‘平等’,更不能让知识分子与他平起平坐”,实际上他有很强的帝王思想,实行个人独裁。所以,他连连出手瓦解造反派队伍。而邓小平一面对知识分子平反安抚,一面把“造反派”定成铁案,把“文革”中坏事都推到“造反派”头上,“造反派”变成魔鬼的代名词。
老胡感叹:什么时候,谁能还“造反派”一个历史的真面目?
◇ 不再是只有控诉没有忏悔
多年来,谈到“文革”暴行,人们听到的都是控诉,很少听到忏悔。有人质问:人人都自称受害者,谁是加害者呢?网友“idol1980”说:经常听人在评价日本人时说不反省的民族没有前途,我们自己反省过了吗?谁为“文革”道歉?谁为“文革”下跪?
普遍的选择性记忆,使人们不能将对“文革”的反省深入下去。今天,人们却看到了敢于忏悔在“文革”中犯下杀人罪行的李乾。李乾所阐述的看法,人们可能见仁见智;但他的忏悔精神,却使他赢得近乎众口一词的敬佩。
网友秋丽认为:无论从什么历史背景、大环境为李乾当年的行为作解释都是苍白的,都不是剥夺人命的理由,“杀人,是不能被饶恕的”,但我“看到了李乾的痛悔,看到了李乾的向善”,“他原本就不该是刽子手”,李乾为这个世界“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李江说:李乾书稿“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作者扛起巨大苦难的刚强——他是做错了事情,他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没有趴下,他在反思,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网友向旺明说:“文革死过那么多无辜者,真正能反思的加害者,仅李乾一人”。另一位读者说:他受到震撼,李乾“敢于把活生生的自己放在解剖台上,用犀利的文字毫不留情地剖析自己,用至诚的语言忏悔和反省”。
网友家良写了一篇短文,说李乾当然有罪,但“法律已对他作出了裁决,他用了青春的代价去赎罪”,李乾在灾难性打击中没有倒下,几十年来一直锲而不舍地追寻真理,“这在同时代人当中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来”,“时至今日,又有几个负有直接责任者站了出来,能把当时的历史场景复原在公众面前”,让人们去评说?
他将这篇短文题为“李乾是条汉子”,一语既出,众表赞同:“是个硬汉,更是个强者”,“一个让人敬佩的热血男儿。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这部悲剧的整个过程中折射出了个人坚毅、执着的人格魅力”。
引人瞩目的是,围绕李乾书稿,形成了一个反省的群体,其中有李乾的高中同学何儒非,还有一位原武汉三中学生造反组织骨干,后来被当成“三种人”坐过几年牢的谢保安。谢保安在网上几次长篇发言,认为:作为文革参与者,作为当时舞台上的活跃分子,很有必要对自己、对那段历史作出深刻反思,而不是仅仅把自己作为那个时代的被动受害者,因为被裹挟,被误导,而一味地去为自己解脱。他认为,李乾为研究“文革”教训提供了最直接的案例,这是“该书的价值所在”。
谢保安披露,事件发生前的一些流行提法,如“武装左派”和“建立第二武装”,直接导致抢枪和武斗事件,导致对无辜生命的漠视和屠杀;对“群众专政”的怂恿更助长了群众组织中无视法制、无视生命的暴力倾向。
这些口号并非如后来在清算造反派时所说是“无政府主义产物”,恰恰相反,这些设想正是出自“伟大领袖”,1967年7月18日,毛泽东在东湖对周恩来、王力、谢富治、陈再道、钟汉华等人就说过:“为什么不能把工人学生武装起来?我看要把他们武装起来。”毛还夸奖了在水电学院修建的武装工事,一再要去参观。正是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当时的造反派都头脑发热,加上地方要员投毛所好,主动向造反派献媚。据称当时15军主动向钢二司提出“武装左派”,帮助安排钢二司从军械仓库“抢枪”。造反派在那种热昏状态下做出许多荒谬决断,李乾杀人正是其中之一。
李乾同意谢保安的观点,他说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反思不能要求先决条件。“无论我们这些当年的造反派是否得到公正的说法,我们都应该反思自己当年错误的行为及思维”。当然,反思历史问题,不能脱离历史。
“文革”中武汉死于非命者数以千计,在全国范围内最保守也是以十万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为数多少?难道不该呼唤更多的当事人站出来,对受害者深深鞠一躬?
◇ 罪人后面的罪人
李乾所描绘的“文革”场景,带动了很多人回忆“文革”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惨剧,人们生活在“阶级斗争是你死我活”“革命是暴力”的氛围之中,这些学说将人心中最丑恶,残忍的兽性,充分激发出来。有一位网友说,“1968年6月初我们(湖南)邵阳市的资江河里漂来了大量被虐杀的尸体,其状之惨,至今都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另一位署名为“xsx_1029”的网友说,他所在的四川万县地区“文革”武斗时死了3千多人,其中杀俘2千多。他介绍:定为“派性杀人”,多在学习班关一阵了事,若定为“武斗杀人”更轻。如果情节特别恶劣,也是一条命判3年左右。
网友“金水桥畔”沉痛地问:在他们稚嫩的肩上过早地担起了承受不了的重担,最后竟被这一神圣的重担压垮,走向了黑黝黝的牢狱——“谁之罪?”
网友邹芳本说:中央决议说“文革”发动和领导者动机是好的,是“犯了严重错误”;而我们响应他老人家的号召投身“文革”,动机却是“篡党夺权”!比他老人家还严重,这叫人怎么想?
另一位网友引用元曲小令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任何人要想坐稳自己的位子”不要祸及无辜的百姓,别把百姓当炮灰。
网友“悠然心会”在题为《“文革”终结者》的文章中说:“那是一段中华民族旷古未有的历史”,产生浩劫的罪恶和浩劫产生的罪恶用罄竹难书来形容毫不过分。如何让浩劫真正不再重复?如何让漠视人类基本诉求的“(中国)特色”永远消失?他认为,要找到并消除造成浩劫和“特色”的原因。导致“文革”产生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变化,谁能够保证没有下一次“文革”?只有使这些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以革命的名义”草菅人命才可以成为历史。
鲁迅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李乾这部书引发的思索,也是多种向度的。网友“夙愿”就从中看到“两条路线、两种思想生与死的较量”。
“夙愿”这样归纳李乾笔下的“文革”:晚年毛泽东在作为国家体制的设计者和最高领袖的同时,又希望作为受该体制压制的下层民众利益的代表,向该体制阴暗面宣战——但这是一个注定要失败的悖论:下层民众应声而起,是因为毛这一宣战契合了他们的民主诉求。而这宣战一定会被毛自己取消。只不过毛“取消”得太快,一两年光景,这批响应者就被列为“文革”的整肃对象,连他们在“文革”前曾经拥有的东西都被剥夺。但既然已被唤起,不论下场多么悲惨,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人把民主、自由作为自己终生追求。不管他们是否还举着毛泽东的旗帜,他们早已走出毛泽东的“文革”。
“夙愿”说:李乾走到这里似乎差不多到位了,其实还远没有:“走出了毛泽东的文革,就是从思想上走出了历史的怪圈么?”
◇ 负罪感一生都无法卸脱
李乾的反思和忏悔并没有中止在牢门。他写书的过程,就是不断地砥砺自己,修正和升华的过程。而在传播中也不断在修改。很多重要的感悟,就是萌生于传播中的心灵碰撞。何儒非、柳英发这几个当年的战友,将李乾通过这本书进行反思也看成自己的使命,该书脱稿之际,他们几人联合发起在武汉东湖之滨举行了一次庆祝仪式。这次聚会,开成了一个“文革”反思会,与会者以认真和诚恳的态度,对事件受害者表示追悼和忏悔。
何儒非的发言《只有真实地面对自己,才可能真正地看清历史》,很有代表性。他说:“血案发生以后,我们这几个对血案负有直接罪责的当事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既有法律上的,也有行政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灵魂上的。事实上,当这一事件血腥的、残忍的恶果一目了然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自己一下子就陷入了巨大的震撼与恐惧之中”,自那一刻起,直到今天,“灵魂一刻也没有真正平静过”“使我们一生都不得不在无法卸脱的负罪感中度过”。
他说,“12·5事件”不仅因为它的血腥震撼了许多人,也因为它的不可思议困扰了许多人。办案人员绞尽脑汁想要寻找一个合乎常理的“作案动机”。就是我们自己,多年来也在苦苦思索,写了无数页“自我检查”,挖了无数次“思想根源”,这一答案始终没有真正找到。最后能归结的,只有一句话:“受错误思潮影响”,“错误思潮”是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
由于没找到答案,使得法院写了一份罕见的、一字不提作案动机的判决书。因为办案人员的调查只能一再证明,案犯都是充满革命理想,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的年轻人。作案目的和动机只有一个:要保卫毛主席,保卫“文革”!何儒非说,“事实上,当年的办案人员已经走到了真相的边缘。如果不是一层难以穿透的政治雾障,他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那些分裂人民、鼓吹暴力的所谓‘革命理论’‘革命学说’一步步地,把这些年轻人引上了邪恶之路!”
◇ 不仅要跪下忏悔,更要站直思考
写这样一本书,对于李乾来讲等于重新受了一场非人的心灵折磨。
他在这个仪式上,发言题目是“没有宽容就没有自由”。李乾认为:如果说“文革”中我们某些举动是灵魂第一个痛点,那么置身其中的人不能留下一点认真的反思,会是第二个痛点,必须从一个更大的历史视野来反思“文革”,否则也许根本看不清“文革”本身。反思的必然结果之一是忏悔。这忏悔是几个在“文革”中铸下大错,但已走出“文革”的人对那些受害者的忏悔。忏悔是生命对生命的尊重,是人对人的理解。“写这本书的最终目的是想发出一点声音,让我们这个民族能多一点宽容理解,少一点仇恨偏执”。
李乾的反思,不仅针对“文革”,而且追溯到“五四”运动、辛亥革命。他说,宽容本应是人人都有的秉性,不幸的却是我们民族的思想资源中最缺少的元素。“五四”给我们留下的负面“遗产”之一,就是只要认定自己革命,那么,异己的思想要么投降要么灭亡。“主观上是想开启‘科学与民主’的新风,实际上却是延续了‘愚味与独裁’旧例”。言论不宽容发展下去,就逻辑地变成1925年国共联手焚烧讨论对俄问题的晨报报社的一把火,逻辑地变成刀、变成枪、变成置异己于死地的“清党”,把对方视为匪、杀无赦,对自己内部异己同样砍起头来不手软,“再后来就有了胜利者把‘镇反’中杀头的数量定为全国人口的0.5~1%”。
李乾认为,这个不讲宽容,认定非友即仇的遗产导演了中国的百年历史,拉大了我们同发达国家的差距,驱导我们在任何领域内都走上“斗争哲学”的不归路,一走就是一百年。文革是这个遗产的又一个大注脚,“12·5”事件是其中一个小标点。
与别的忏悔者或许有所不同,李乾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作为“12·5”事件主要责任人,不仅仅要跪下来忏悔,更重要是要站起来思考。他在2005年9月8日致何儒非的信中比较了东方与西方的反省:《罪与罚》是“一朝失足,终身悔过的东方文化的反映;而美国霍桑《红字》却让耻辱标志有了全新含义,表现的是超越和升华:犯了罪,就接受相应的惩罚,之后,他就是一个重新开始的新人”,“这才是更合乎人性”。
他认为,当时有些事稀里糊涂就过去了,“写的时候想稀里糊涂也不行了”。其结果,就是书中得出这样的结论:
“自由平等是自身的需求,博爱却是在为他人着想。缺失了博爱,对自由的追求最终只能演变成一场血腥的杀戮,古今中外,这样的事例太多了,其中也包括罩着各式各样光环的‘革命’。‘12·5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就是其中的事例之一?当抽丝剥茧,思想上的认识一步步走到这里时,我那颗一直很自信的灵魂第一次颤栗了。”
◇ 革命与犯罪·精英与法西斯
北京历史学者陈小雅读到这本书后,情不自禁给作者写了一封长信。在柯捷出版社正式出版这本书时,应李乾要求,陈小雅将之作为书的序言,题为《革命与犯罪》。
陈小雅指出:在青年毛泽东时代,许多人是因为犯了“罪”才投身革命,但更多的人,尤其是知识青年,却是为“革命”才去“犯罪”的。
她一一指出了作者沉痛反思、难能可贵的思想结晶:革命的权利并不等于杀人的权利;掌握自己的命运并不意味着可以决定别人的命运;以“文革”方式解决问题,最终并不能给多数人带来自由民主的制度保证;毛泽东在利用青年的热情无知,去进行冒险的“社会实验”时,并没有为他们上“保险”;而导师关于为革命目标可以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人的生命的“教导”,则无可回避地充当了“教唆犯”……等等。
陈小雅以其敏锐,从以身在精英学校为荣,看出李乾具有强烈的“精英意识”,把邻校一帮曾有等不法行为的青年视为“流氓”。
徐海亮也感觉到了,在给作者的信中说:“你和他们(被枪杀者)双方的悲剧,里面有何更深的内在冲突?柳英发有强烈出身反差感的问题,是否在两个学校两派冲突里有深层的驱动作用?这就是社会学的问题了。”
李乾在给何儒非的信中,看到了不同社会阶层的冲突,但他的口气中带有自我辩解:
为什么“12·5”事件会发生在最负盛名的实验中学?这个问题恐怕困惑了相当一部分人。……我回答一个人的提问时说的一句话:“你们来和这伙人比邻而居看看,等你们有了和我们一样的遭遇和感受,你们只会比我们更出格。”这里的“比邻而居”四个字是关键。……截然不同的两个层次的人群,仅一墙之隔,在文革这个没有了任何束缚的环境,发生剧烈的对撞是不是一种必然?……区别在于如果不是他们先打过来,我们决不会主动去找他们的事,而他们则是把暴力当作目的本身。区别还在于我们草菅他们的过程中及之后灵魂会受到极大的震憾,会有深刻的反思和对自身的超越。他们则几乎不可能。……
陈小雅犀利地解剖了“精英意识”:面对阶级的不平等和贫富差距的悬殊,以什么方式,由什么人主宰,来改变这种社会现实呢?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犯罪主人公认为,应该由“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超人”主宰;而杀人,则是“一劳永逸”的改造方式。“世界上有很多伟人都是刽子手……他是因为要推动历史所以要杀人,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平民百姓,就说你是一个杀人犯,所以,你要作为伟人的话,你不能在乎杀个人,这是无所谓的。”
革命是暴动,暴力是革命的“接生婆”;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能那样雅致,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毛泽东所领导的第一场革命的成功,为下一代竖起榜样;在他领导的第二场革命中,又故伎重演。现已揭露,不是别人,正是他老人家关于“天下大乱”、“武装左派”、“群众专政”的思想,直接倡导和推动了“文革”的血腥武斗。在武汉事件上,他甚至是第一推手。
陈小雅剖析说,“精英意识”是一把利害相交的双刃剑。精英的确有比普通人易于走近犯罪的“优势”,那就是他们自以为身份高于常人,就可以安排别人的命运,高估自己的权力,以至于侵害别人的权利;其次,他们自以为出以公心,或者是为某种理想而活着,因此从品质上优于一般人,并对普通人怀有道德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将一切世俗的计算、胆怯和自私的犹豫视为落后,从使自己蔑视常识,脱离常轨,以至于泯灭常情;第三,他们认定一切远大的考虑,均不是老百姓所能领会,却又是必须以牺牲普通人眼前利益为代价的,所以一般地较容易采取“愚民政策”。
不仅如此。陈小雅更接着分析:李乾对审案人员骂他“法西斯”非常反感。但如果不存成见地看,就个体而言,法西斯分子和同情法西斯的分子,很多可能就是社会中的精英。他们充满理想主义的狂热,具有高度的团队精神,随时准备自我牺牲……但一旦被组织到一个邪恶事业中去,“流氓”的能量就不可与之同日而语。
陈小雅注意到李乾在陈述犯案过程中,强调了民主讨论的程序,她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主授权”。因为民主授权所给予的权力,一定是有行使范围和外部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授权人群范围之内的事务”(譬如学校内部保卫事务)。在法治时代与法治社会,这并未使受权者的权力产生相应的无限延伸。
陈引申开来:阶级的战争也是如此。本来,无论是地主、资本家还是走资派、反动权威,可能都有值得批判或惩处的分子和劣行,但如果变为对于一个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的群体性惩处与剥夺,就混淆了善与恶的界限,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最终那颗难咽的果实,需要用不停顿的阶级斗争来消化,用不松懈的专政手段来保卫,以至于把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变成一座“人间地狱”。
据李乾介绍:两名死者的家人都已不在世了,事发现场早已另建高楼,想向周围一步之遥的老居民打听此事,竟无人知晓。
幸亏有李乾这样的忏悔者,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见证。
高伐林简介:男,1950年出生,毕业于武汉一中。是武汉大学中文系1977届毕业生。在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初,曾以其代表作《答》荣获中国第一届全国中青年诗人优秀新诗作品奖,与舒婷、顾城等一起,被誉为“朦胧诗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团中央宣传部工作,以后,又到北京铁路文工团当专业创作员,主要从事报告文学和曲艺创作。1990年到美国,曾任《中国时报》主编。主要作品有《格林斯潘传》,诗集《年轻的心》、《破冰船》、《钢城黎明》等。
本文由吴焱金推荐转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