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退伍安置(复员)。 家居农村的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退伍安置(复员)。 家居农村的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