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推翻政府是民主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据现政府的情况而不同。
如果现在的政府是独裁的,人们根本没有投票表达自己愿望的自由,那么,通过激进的方式推翻现政府,建立民主政府就是民主行为。
反之,如果现政府是正常投票选出来的,即投票时没有舞弊行为等,那么这个政府就是合法的民主政府,而不能根据某个人在位的时间长短来定义一个政府的性质。即使对这个政府不满意,觉得现在投票的程序不合理,那也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去改变,去表达自己的意见。通常来说,投赞成票的是现有政策(政府)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会比较满意现状。这部分人也代表的是民意,他们满意现政府实施的政策。如果这部分人占大多数,那么现政府代表的就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合法的。
现实中,既得利益阶层因为是受益者,通常会安于现状;而没有得到利益的,甚至是利益受损者,会比较激进。而上街造反通常会被激进者利用来压制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我的声音大,我就有理的现状。泰国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红衫军,黄衫军轮流上街。但是,从定义上说,这是最不民主的做法。我们怎么相信一个通过最不民主的做法成立的政府,是民主的呢?
通常如果一个政府被军人推翻,我们认为是反民主的。现在上街造反的人,实际也是通过某种暴力形式来推翻现政府,怎么就成了民主行为呢?如果真的大多数的人都不满意现政府,就像美国在布什任内一样,那么正当的方式就是在下次选举的时候去合法的选出新政府。
埃及政府,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是判断这次动乱性质的根本,而不是美国政客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