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此非七绝,望勿错标.
本文内容已被 [ XiaoLinchuan ] 在 2010-08-13 20:50:5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鸿浩先生虽然没有详细解说,正如墨瑞所言,在“平平平仄仄”句型里,可以转换成“平平仄平仄”,这时五言首字,七言三字只能平,不可仄。另外这种特殊用法大都用在律诗的第七句,很少用在绝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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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临川兄,兔兄,墨瑞老师探讨指点。也深谢鸿浩先生指点!
-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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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10 postreply
13: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