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例子。我在前一个公司的上司52岁那年离婚,因为他老婆喜欢上另一个做builder的。然后男的就找了律师分财产,他坚持要房子,女的急着走人,只带走了一部车。我那上司亲口喜滋滋地告诉我:还好他坚持要到了房子,不久房子就翻倍(06年的事)。他后来又说了前妻的事,说她的情人的老婆知道了俩人偷情受不了,自杀了。那女人是二婚,带着个女儿跟那个builder的,结果她自杀后,那个builder拒绝把一半财产分给没有血缘的女儿,就闹上了法庭,搞了好几年了,前妻跟那builder也没正式结婚。 我那洋人上司倒好,离婚半年就去中国娶了个女的(是刚离婚就在网上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