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啊。男女平等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离婚后财产平分。按道理是如果房子之外的财产没有房子那么值钱,就卖掉房子然后平分,如果房子之外的财产够,那就把房子给谁都没关系,折算再分钱嘛。
女人有了工作可以自立,就不该再拿男人的钱了。孩子应该共同抚养。说得很对阿。而且如果女方离婚后不工作,男方也不用一辈子养她的,一般就是养一段时间,按法官的判断定。女人有手有脚可以去工作嘛,所以法官会按照他自己的判断来定男方应付多少。而且每个区域不定。
如果女人离婚后找到了新的伴侣,前夫也可以申请不再付钱。
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啊。男女平等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离婚后财产平分。按道理是如果房子之外的财产没有房子那么值钱,就卖掉房子然后平分,如果房子之外的财产够,那就把房子给谁都没关系,折算再分钱嘛。
女人有了工作可以自立,就不该再拿男人的钱了。孩子应该共同抚养。说得很对阿。而且如果女方离婚后不工作,男方也不用一辈子养她的,一般就是养一段时间,按法官的判断定。女人有手有脚可以去工作嘛,所以法官会按照他自己的判断来定男方应付多少。而且每个区域不定。
如果女人离婚后找到了新的伴侣,前夫也可以申请不再付钱。
• 请你的朋友再去把原文仔细读一遍好吧?女方拿了房子不等于说拿了家庭全部财产 -汉代蜜瓜- ♀ (758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6:53:35
• 我写的那段好像你没仔细看。我说的是房子之外的财产如果值得上房子,谁要房子都没关系 -.川晔- ♀ (96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6:58:54
• 你见过谁离婚是说我不好,我配不上他才离的?离婚肯定是对方的某些地方令自己不满意 -汉代蜜瓜- ♀ (182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05:47
• 我也无话可说。不过,不能因为自己是女的就什么都是女人对吧。我看重公平原则。 -.川晔- ♀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07:59
• 协议离婚要双方签字,法院判决根据法律,无论是她以什么方式离婚,都是正当的,合法的,符合道德的 -汉代蜜瓜- ♀ (57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09:41
• 男方本来就不同意离婚的嘛。 -.川晔- ♀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11:07
• 没人绑架着他签字。再说,结婚要双方同意,离婚只要一个人同意。你到底想说什么? -汉代蜜瓜- ♀ (39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22:11
• 我只是觉得小妖精从男人的角度那么看也有道理。不过再想想女人的追求也没什么不对。 -.川晔- ♀ (102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26:16
• 再说一遍,她说的那是离婚的“理由”,不是对方的“过错”,法律上也不承认这种“过错” -汉代蜜瓜- ♀ (186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31:05
• 不说过腻了,就是不想再那么过了,好吧,跟个性不合不想过了没矛盾啊。 -.川晔- ♀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35:07
• 当然有问题。你用词表示,一个是无事生非,一个是追求自我,能一样吗? -汉代蜜瓜- ♀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53:48
• 过腻了不想再过不是无事生非啊。很多时候是忍无可忍。 -.川晔- ♀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8:00:25
• 不知道说啥好了。俺建议你再写这种文章之前,最好先理清自己的思路 -汉代蜜瓜- ♀ (226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8:08:15
• 本来就是没办法想清的问题的嘛。:) -.川晔- ♀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8:10:02
• 另外,同学,国男国女的离婚案中,也许这样的结果不多,但是在西人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婚 -汉代蜜瓜- ♀ (85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