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鲁郑: 何须质疑文强之死?zt

来源: 3528 2010-07-15 18:39:4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866 bytes)
当最高法驳回文强上诉维持死刑原判,重庆一片欢腾,百姓更是纷纷自发燃放鞭炮庆祝,还有市民打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毫无疑问,重庆掀起的打黑风暴,再次为执政党赢得民心。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重庆反黑之初,海内外竟然是一片质疑之声:打黑是个人行为,未得到中共高层支持。更有甚者认为这根本不是打黑,而是权利斗争。还有的抓住这样大规模的行动不可避免出现的瑕疵,将之贴上“黑打”的标签。

从海外华人的角度看,已经有二十年了,只要有利于中国、有利于执政党的事件,都往往会出现极端的反对之声。从最惠国待遇、中国申办奥运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一次的国庆阅兵(法国年年大阅兵,甚至大邀各国参加)、载人航天以及主办世博会。不一而足,重庆打黑只不过是另一新例罢了。

不过随着文强的伏法,对重庆打黑的质疑是不是应该烟消云散了呢?比如最高法院复核死刑,在认为中国司法不独立的他们看来,这是不是显示了中央对打黑的支持?(事实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此前视察重庆时高度肯定重庆打黑,称其“打得好、打得准、打得狠”。早已将这样的质疑破于无形)是不是表明了这并不是外界某些媒体所宣扬的权力斗争?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执政党内部的权力斗争的结果是导致打黑,哪么就算是权力斗争又如何?这说明这种斗争是多么的良性和具有积极意义。至于“黑打”一说,不妨看看审判过程,就可得知此案是不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比如,起诉指控文强受贿1625万余元,判决时实际认定1211万余元,对于起诉文强收受价值364万余元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的指控,法庭尊重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技术、质量鉴定后为一般仿品的结论,因而不予认定,不仅公众服气,而且文强对此也一再表示“感谢”。事实上,没有人否认中国司法存在的问题,但如果了解中国现实,应该会明白对于文强这种已经成为公共事件的案件,怎么可能跳出法律框架呢?更何况不是一直有人质疑这是权力斗争吗?哪么被斗争的一方岂能不抓住法律破绽加以还击呢?

令人意外的是,文强伏法之后,却又出现了新的质疑之声。甚至还有这样的“不平则鸣”:黑龙江政协主席韩桂芝、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中石化原老总陈同海受贿金额都远大于文强,为什么不判死刑?

原因很简单,过去不判死刑,现在判处死刑,说明中国政府加大了打击腐败的力度,是对民心、民意的积极回应。这何须质疑?难道就要由此为文强伸冤吗?其次,从法律常识讲,量刑并不仅仅根据犯罪事实,还有许多其它因素。比如是否是成年,比如是否是自卫,再比如是否有立功表现。具体到文强案,他不仅仅是受贿多少的问题,还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是数罪并罚。怎么可能仅以受贿多少来衡量呢?第三,就是同一种犯罪,还会由于性质的不同,手段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判决。比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数额为649万余元,远少于文强,却照样被判处死刑。原因在于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百姓生命安全,性质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尽管他也有退赃和坦白情节,但依然不足于从轻量刑。同样的,文强身为公安局长,对百姓的安全负有重责,却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甚至自己也执法犯法,实是不杀不能平民愤,不能显示法律的尊严。难以想象的是,这样的质疑之声就来自所谓的自由派群体。

文强这样高级别的警官在手握重权时就被揭露进而被处决,客观的说一方面显示中国腐败之严重,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中国反腐败的决心和成效。这也是为什么民主国家乌克兰前美女总理季莫申科一再对中国的反腐败赞不绝口,并树为学习的榜样。(乌总理季莫申科2010年1月3日在接受克里米亚黑海电视广播公司采访时表示:“一些贪官能将140公顷土地划归自己,同时夺取工厂,甚至将大型发电站划入自己名下。我应当对他们采取严厉打击措施,甚至终身监禁。”季莫申科说:“我有时羡慕中国。你们知道,在中国,贪官将被斩断腐败之手和实施死刑,这一切是需要的。而我们作为欧洲国家,尽管有时手也感到痒痒,但无法实施这一刑罚。” 《乌克兰真理报》称,“贪官们之所以肆无忌惮,这与国家取消死刑不无关系。如果真能像中国那样,可以对贪官实施死刑,国内腐败问题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了”。)可是依然有人只抓一点,不及其余,把责任都推到所谓的制度上,认为不仅是文强个人的悲哀,也是我们这个社会、这个体制的悲哀。并发出这样的质疑:当初他显露腐败苗头时,为什么上下级同僚、各级组织、新闻舆论、人民群众没有及时监督约束他呢?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台湾最高领导人陈水扁执政八年,腐败八年,何以司法、媒体、起监督作用的反对党、选民都发现不了?就是他卸任之后,也同样能够纸里包住火?直到瑞士一纸传真才揭开他腐败的盖子?这样的问题是不是体制的原因?就是这样涉及最高领导人的案件,却发生了违“宪”更换法官事件,不仅如此,法官更换之后,立即推翻前任不羁押的决定。外界不由要质疑:法律不变的情况下,何以法官变了,结果就会跟着变?这岂不是既违“宪”又违法?这是不是政党恶斗?司法政治化?就在今天,台湾还爆出司法史上最黑暗丑闻: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前立委何智辉涉贪案,却在其银弹攻势下,司法官集体贪渎,竟将有期徒刑十九年改判无罪! 司法号称社会公正最后的防线,台湾司法黑暗如此,是否就与台湾的民主制度无关呢?

还有,7月12日,美国《外交政策》杂志盘点了全球4个国家的重大腐败事件,全都是发达的民主国家:法国的萨科奇腐败案、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韩国总统李明博以及以色列前总理奥尔默特。如果文强这个级别的官员被揪出证明是体制的问题而不是体制的成功,哪么这些民主国家最高领导人一再被揪出又算什么呢?

美国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墨子刻先生(THOMASA METZGER)多年研究中国思想史,对中国知识分子有如下评析:中国“三代”(夏商周)观如此根深蒂固,人们总是以这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古代理想社会来对照现实世界的不完美。人们会认为,既然政府是不完美的,以理想为已任的知识分子怎么会与之合作?一个政府无论取得什么样的进步,公开支持政府的人士就会被视为“御用文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必须有抗议精神,新儒家徐复观在这方面的态度就很有代表性:“假如一个知识分子要公开谈论政治,他就必须批判,不能赞美”。这样实事求是地谈论当代政治与政策的得失就并不重要,批判则成了知识分子最重要的大事。于是知识分子的抗议精神与政府反对这种抗议而进行的政治压制,就会变成一种恶性循环。这样的社会是不容易团结进步的。英美政治文化有很多方面是有问题的,然而却能够比中国更能避免这种恶性循环。我不能不说,中国朋友应该学学我们。其实四十年以前,胡适就在台湾对知识分子提出这方面的批评意见。可是他们听不进。人们一直崇尚的是殷海光式的抗议精神。我还是希望大陆的知识分子比台湾的知识分子更能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从“抗议精神”转向“心平气和地谈论政策得失”。

墨子刻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分析可谓旁观者清,对自身(英美)的分析可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哪些“必须批判、不能赞美”、为反对而反对(象台湾的民进党)的知识群体是不是要三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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