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煽国恨成民仇?AND 郑民生案的“民生”启示 ZT

来源: resplendent 2010-03-27 09:35:25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633 bytes)
南平那边又杀人了,不过这次与邱兴华和马加爵不同的是,屠刀不再向成年人砍去,而是招呼在了未成年人身上。网络上的群情一如以前那样,暂时没死,还能够出声或者打字的人大多都表达出了自己的情感,他们认为杀贪官、杀富人甚至杀已经成年的人,都不应该对孩子下毒手,人们麻木的感官被大大地刺激了一回,但他们的心态,大抵上还是停留在围观后那种兴奋而惶惑的状态。中国人始终是这样一个群体:只要灾难和死神还没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他们大多能够超脱地看待血腥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津津有味地坦然讨论,只有当死神的魔手开始遏制住自己的喉咙了,才会开始惊恐地挣扎,但那时,却又只能无助而绝望地看着别的同类悠然地看自己的惨剧,像自己曾经围观别人一样成了别人的围观对象。

   这个医生不是第一个“反社会反人类”的,他所造成的死伤固然惨烈,但并不典型。在已被围观人群淡忘的记忆中,珠海的一个泥头车司机撞死一群孩子的悲剧也不过才短短的头尾两年时间而已,但我相信当年许多活蹦乱跳的围观者早已在这两年中成为了别的暴力牺牲品——阎王爷索要人命,就像人类的屠夫每天要杀猪一样平常,总有动物需要牺牲自己的性命去换取别的动物的生存,人,自然也不会有例外。
  
   我拒绝像别人一样去谴责杀人的凶手,也没有替凶手去设计如何宰杀贪官或者富人的游戏念头。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天生就成为万恶不赦的罪人,也绝不会有谁是天生就高尚纯洁的圣人,有罪的,是我们每个人自己,如果不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不经意地犯罪,仇恨又会从何而来呢?这个凶徒手上沾了十三个孩童的鲜血,但他这一生所有的罪过加起来,也仅仅是屈指可数的十三个孩童的鲜血,而大凶无需刀,微笑可杀人,解放以来短短几十年,好歹也有几千万人死于非命,而能够让这无数冤魂屈死的人,往往伟大而且干净,你要说他是凶手,他从来没有亲自操刀宰杀过谁,但他的一句话、他的一时心情好坏,却又决定了许多人的生死,对于这样的凶手,人们有的是畏惧、有的是崇拜,却唯独没有谴责,他们把所有的谴责辞句都留给比自己懦弱的凶手。
  
   人们总是习惯在光荣时刻感谢国家,这个时候,如果你忘了向国家提出谢意,就会有人跳出来提醒你,比如周洋;但是当你面临耻辱的时候,人们是刻意要淡化你仇恨国家的,即使你已有了“反社会”的苗头,比如这个疯狂的医生,总要找到一个洗刷他真正犯罪的深层原因,把人们的矛盾和愤恨引导到与国家无关的层面上。早已愚钝的人们,除了围观的尖叫和起哄,也并无多少给自己探寻病根的兴致。他们不知道国恨离自己很远,但家仇却总在自己身边,不是每个人都像杨加一样跟警察结仇,更多的人会走上“反社会”的道路,是被自己身边人给逼的,你要他去杀贪官杀富豪,这可能么?再说纵然他们有这样的动机,官商们又岂是那么容易接近的?替死鬼大多还是看门的保安,人们怀着一丝替自己的解气的愿望想让别人去出头做主,其自私阴暗的心理并不比罪犯更无辜,骨子里的奴才气息也在这戾气当中被淘洗升华。被贴上“反社会”标签的罪犯和那些“安分守己的良民”或者受害者,其实都是同等罪行的凶手,一个罪犯之所以被锻炼出来,所有的受害者与旁观者都是帮凶。
  
   “爱国”或者“恨国”都是一个虚无的愚民概念,所谓“国家”也都是由人在执掌运作,一个“爱国家爱人民”的“伟人”未必比一个“反社会反人民”的死囚对人类更有贡献作用,但人们总爱崇拜爱国者而鄙弃反社会者。这就注定了悲剧永难避免,人们罗织各种罪名让犯人伏法,但消灭一个已经被发现的罪犯又于事何补?他既已起了杀人之心行了杀人之实,自然便已万念俱灰不想活了,无论你用什么手段去消灭他,都毫无意义。而真正与将来还未发生的悲剧有根源的内因,却被刻意地随着罪犯的尸体而被迅速掩埋,然后任由仇恨的种子在骨灰的培植下再次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然后又是鲜血和屠杀。
  
   谁造国恨成民仇?既然每个人都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你也许没有被爱的机遇,但却有被恨的霉头。一个人造下的孽足以让无数个人来为他承担恶果,无数个人的行为,却又足以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在人与人的屠杀中,谁都是受害者,谁都是罪犯。一个用刀砍死八个孩子的人让你觉得凶残,用疫苗和奶粉杀死无数个孩子的人就不凶残了?一个用杀猪刀砍死八个孩子的人是该死的罪犯,无数个用流产针消灭胎儿的人就不是罪犯么?如果一个种族永远缺少自醒自赎的勇气,发生任何危机都只想把根源掩埋,它注定会在自我残杀中走向整体消亡。

郑民生案的“民生”启示
  
  痴 山
  
  新浪网报道:“2010年3月23日,南平市失业人员郑民生,在南平实验小学门口连续刺杀13名小学生,已造成8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受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对失业人员郑民生报复社会杀戮学生的恶劣行径,民众不胜愤慨。
  
   “据提前介入该案的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民生自供原因:一是被医院辞退、工作无着;二是恋爱失败;三是受一些身边人员闲言刺激。主要动机还是因上述原因而报复社会。”
  
  就个案论,无论是失业失恋抑或闲言刺激,郑民生如此滥杀无辜都远远超出了法律和良知的底线。但从中国就业形势严峻,劳动者工作极不稳定大背景看,深层次积弊的确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说和谐社会,就有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云云。可在目前,对于绝大多数城镇百姓来说,有一份收入不高但稳定的工作应当是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问题;而没有工作才是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困难!!!
  
  是啊,目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可城镇里各个群体的“发展”就平衡吗?仅就7000多万城镇失业工人与保护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经济状况对比,其相差就有天壤之别!!!那为什么权力一张口就是解决农民工、大学生就业,而对城镇失业下岗人员和普通劳动就业置若罔闻呢?
  
  实际上,多年来失业下岗给城镇失业下岗者造成的伤害和失业下岗引发的社会问题可谓堆积如山。一方面原优越体制丰厚资源养着国家机器和国有企业的圈内人;另一方面,把众多城镇普通劳动者都摒除隔离在体制和资源高墙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形同废纸;《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就业法》早已被遗忘殆尽;至于一些促进就业的讲话和文件,在即无措施又无条件的现实窘境中,即使是权力反复提及的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也是有名无实。而被彻底遗弃的城镇失业下岗工人和城镇劳动者就业之路,其艰难困苦绝非语言可形容。这些一来,这个庞大失业下岗群体中的极极个别人一时失控,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来,还真不能全怪这些肇事者。最起码国家权力体制机制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国家不解决失业下岗工人和城镇劳动就业等民生问题是国家的事。郑民生的行为,即难逃脱法律制裁也难逃避道德和舆论的遣责。但广大城镇失业下岗者所受的侵害和伤害,又有谁能在民生层面上予以补偿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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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人生八九不如意,要都归罪于国家,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该存在 -Deeper- 给 Deeper 发送悄悄话 Deeper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7/2010 postreply 14: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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