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广东反地方主义3

来源: wxcfgh85 2010-04-02 19:49:5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0563 bytes)
三、广东“反地方主义斗争”的真正根源

从1979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广东省委《复查地方主义案件的请示》报告,1980年10月29日以调和折中留尾巴的方式为冯白驹、古大存地方主义反党联盟案平反,1982年4月7日以任仲夷为首的广东省委上报中共中央要求彻底为地方主义平反割尾巴(《关于冯白驹、古大同志问题复查结论的请示报告》),到1983年2月9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彻底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到1994年4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为方方彻底平反的通知——历经15年的反复伸冤,广东反地方主义冤案才算真正彻底平反。中共中央1994年批复的《复查报告》说——

1994年4月,中共中央根据广东省委关于方方历史问题的《复查报告》,作出平反决定,指出:“解放初期,方方同志在华南分局、叶剑英同志领导下,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广东的国民经济,作了大量工作,作出了贡献,应予肯定。1952年对方方同志‘土改右倾’、‘地方主义’的批判,1953年对方方同志的‘官僚主义、分散主义’的批判,都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应予否定”,决定撤销原对方方同志撤销华南分局第五书记、常委、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本兼各职的处分,为方方恢复政治名誉。这样,广东解放后的所谓“反地方主义”斗争,从组织上、政治上均得到彻底纠正。[28]

广东反“地方主义”为何能持续20年,广东为“地方主义“平反为何要历经15年——一个省的“地方主义”冤案,竟比全国的‘反右扩大化’、为‘资本家’平反还要艰难?这个问题必须通过挖掘广东反“地方主义”的真正根源,才能回答。

叶剑英的“广东特殊论”为导火线

中共中央1994年为方方平反后,广东的“地方主义头子”全部平反了,广东的“地方主义”也就自然不存在了。这证明,1986年10月29日胡耀邦代表中共中央在叶剑英追悼会上的悼词仍是正确的——“叶剑英在领导广东省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广东省的实际结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注意保护华侨和民族工商业者利益,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29]这也证明,叶剑英当初关于广东土改应注意广东七个特点的论断也是正确的。叶剑英的“广东特殊论”有这样一些内容——

(一)以公尝为名的大量土地占有。广东全省公尝土地占有总耕地的33%。公尝田名义上是宗族或家族所有,实际上绝大部分支配权在地主手中。由于公尝以公有财产的面目出现,“活地主”隐藏在“死地主”后面,掩盖了阶级矛盾。但另一方面,也确有一小部分公尝田由该族子孙轮流掌管或耕种,其收入作为祭祀和办学的费用。因此,应作深入调查,区别对待。(二)占总耕地面积10%的沿海、沿江围垦沙田,高度集中在官僚、恶霸、地主以及“大天二”手中,他们利用封建特权,在沿海、沿江淤泥积快要成田的时候,围以卤草,就有所谓“沙骨权”,如果别人在他有“沙骨权”的地方围垦,他们仍然可以按季向农民收取所谓“粳谷”;如果他们将沙坦围以木桩或堤坝,向政府缴税领照,就可以取得土地权。他们取得的土地,除大部分出租外,也有少数雇工经营。沙田的租佃关系复杂,农民往往须向“二地主”、“三地主”租种土地,地主层层加租,封建剥削严重。(三)华侨和工商业地主占有相当数量的土地。华侨地主或华侨小土地出租者 多是在国内无法生活而出国谋生,以在国外出卖劳动力或经营工商业所得赡养家属。抗日战争期间,由于侨汇断绝,许多侨眷无以为生,饿死或逃荒。华侨鉴于此,所以在家乡购买一些土地,作为瞻养眷属或归国后生活凭借。(四)典当土地比较普遍。有农民典给地主、高利贷者及其他剥削阶层,受典者再转租给其他农民耕种的;有地主富农之间或农民与农民之间典当土地的,有破落地主典当给农民的,等等。(五)华侨众多是广东的一大特点。因此在制定广东土改的华侨政策时,主张对 90%以上的贫苦归侨、侨眷,应给以合理照顾。对一般的华侨地主,其在“农村中所有土地和房屋,大多数是靠本人辛勤所得汇回国内购置而来,与一般封建地主剥削阶级有所区别,……应予照顾”。他认为对待华侨地主同靠封建剥削为生的地主一样对待的主张是幼稚的。据此,在政策上,规定要保护华侨劳动人民的小量出租地,其出租地不超过当地平均每人土地一倍者,均保留不动,超过者也给予酌情照顾;对华侨地主,只没收其出租的土地,房屋、家具、耕畜、粮食、农具保留不动(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除外)。(六)广东城镇较多,工商业比较发达,许多工商业者与港澳有密切关系。在土改中,广东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城市正常工商业活动秩序和保护工商业的具体政策。1951年,华南分局在《土改工作指示》中明确指出:所谓放手发动群众,“是放反封建之手,不放反资本主义之手”,“特点对兼地主的工商业者,讲明人民政府保护工商业政策,使他们解除顾虑,安心就业”。如果只是工商业财产、丝毫也不动他的。(七)广东还有爱国民主人士较多、沿海渔民较多、海南少数民族较多和特殊土地(如沙田、公尝田、山林、鱼塘、桑基、果园、塘禾田等)较多的特点。华南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政策。如对沙田,规定处理的原则是:凡应没收与征收的沙田,“属于水利工程较小,适合于分散经营者,其土地应分配给农民所有”,“属于水利工程较大,不利于分散经营者,均应收为国有,按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下列四种办法经营之:一、私人投资经营;二、国家与私人合作经营;三、农民合作经营;四、国家经营”。[30]

但是,为何当时和今天看来都言之成理这个叶剑英广东土改特殊论,会带来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反地方主义冤案呢?1995年以来,广东党史研究工作者对这个问题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特别是1996年出版的《冯白驹传》(吴之、贺朗著,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4月版的《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录》(杨立著,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印刷)以及《刘田夫回忆录》、《曾生回忆录》,把反地方主义的根源作了翔实的分析。综合这些分析,主要意见如下:广东反地方主义,是中南局与华南分局的矛盾所致,即是林彪与叶剑英,四野与两广纵队、广东地方干部、军党与地方党的矛盾,叶剑英的“广东特殊论”只是林彪要找的一根导火线而已。

两广纵队曾与“四野”开火结怨

有人认为,赵紫阳、陶铸之所以相继来到广东,是因为在“四野”南下广东后,中南局认为以叶剑英、方方为首的华南分局不尊重“四野”,不彻底贯彻“依靠大军,依靠南下”,由“四野”(也就是林彪)领导广东的政策。1999年10月,原东江纵队、两广纵队干部,现为深圳东纵老战士联谊会秘书长的叶青茂和原两广纵队炮兵团长、蛇口工业区董事长袁庚,向我回忆了一件从未披露的重要史料——两广纵队曾与“四野”开火交战——

1949年10月17日,已经转隶四野的两广纵队(新番号为24师),由邬强副师长的指挥,在广东罗浮山下的博罗县龙华墟一带,围歼国民党一五四师。包围圈缩紧后,一五四师少将副师长郑荫桐派来一团长联系,声称他们已向华南分局联系起义,两广纵队即令其撤出所占山头,进镇接受投降起义仪式。在接受过程,两广纵队袁庚率领的炮兵团一连在夜晚接收一山头时,却遇到开枪阻击,连长王同遂率领队伍全力进攻,结果攻下山头,俘虏“敌军”一个连和连长。可是仔细一看,原来这被俘的一个连,并非国民党一五四师,而是四野赫赫有名的塔山阻击战英雄团的一个连队,那个被俘的连长更是号称“英雄连长”的英雄。这时两广纵队方知打了一场误会战,误俘了同志,一面道歉,一面也为自己的战斗力而自豪——两广的两个纵队,其战斗力竟然可以打胜四野大名鼎鼎的塔山英雄团。而四野的塔山英雄团,虽然知道是一场误会战,但却深为败在了地方军“两广纵队”手下而恼羞不已。据叶青茂分析,这一次小小的误会战斗,从此种下了“四野”憎恨广东地方党政策干部的祸根。现在虽无明确材料证实当年林彪等人对此事的发怒,但后来四野方面一再批评广东地方干部不尊重四野,不能排除这个微妙因素的。

“林、叶之争”与中南局与华南分局的争斗

另有一种分析认为,上述偶然冲突,只能在更本质的矛盾背景中起作用:长期以来的林、叶之争,是中南局与华南分局的争斗的根源。因为林彪的四野在完成平津战役、挥师南下后,已经把中南及广东作为了自己新根据地与落脚点来设想,但是叶剑英离开北京市长之任,到广东占据华南分局,打破了林彪的预期设想。为了夺回“华南广东”,林、叶必然要争战一番。叶剑英虽与毛泽东关系不错,但是林彪与毛泽东关系更紧,而且在东北战场之后,战功到了功高震主之地步,在这场争斗中,林胜叶败是必然的。叶剑英在调离广东时,对一些干部长叹:“主帅无能,累及三军”,是一句实话;接下来又说,“有人告了我的御状,陶铸这个人,在广西一脚踢开了张云逸,到广东,又一脚踢开了我叶剑英。”[31]却并未说出全部事实,光靠一个陶铸,如何搬倒叶帅?没有林彪出面,断然不能。林彪 1949年5月把东北让给高岗,毛泽东当然要重新给他一个新地盘,自古功臣必封侯,虽是共产党,虽是“社会主义”,也依然少不了这个传统,把中南两广分给林彪,是毛泽东的人情之常了。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当两广纵队司令曾生奉命在北京接收整编国民党独立第二十四师而后转隶四野时,林彪就是派当时四野政治部副主任陶铸去下达任命,宣布团以上干部的任职。这说明,陶铸管理广东,并非是1951年的想法(并非因为广东出现了“地方主义”,出现了“土改右倾”,这些罪名都是为了既定方针而必然要构陷的),早在1949年4月14日安排陶铸在给两广纵队重新宣布任命时就定下了。而这时,叶剑英正在就任北京市长。不知是何人指使还是叶本人想抢占广东山头,后来才有叶到广东之行。以叶剑英“一生大事不糊涂”,办事唯谨慎的性格来看,叶自己提出要回广东当还乡团的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是一直分管南方局的周恩来提出了让自己老部下叶剑英回广东。周恩来自从到达延安后,原来分管的长江局、南方局逐渐被架空,而刘少奇依据华北局实力在中央地位逐渐上升的事实,是否使周恩来感到也有重建自己的地盘的必要——重新控制南方或华南呢?周恩来与广东“地方主义头子”关系密切

从现有材料来看,当时广东华南的大部分干部与周恩来有密切联系,广东“地方主义分子”大多都受过周恩来的深厚关怀。据曾生回忆,1949年3月,是周恩来通知他,“和中央首长一同乘坐专列进北平……离开西柏坡以后,周恩来同志要我和他一起坐他专用的吉普车前往”,又介绍他见毛主席,进行了一番长谈。而在北京,他又见了叶剑英,专门谈了解放两广的问题,叶专门借了一辆小车供他在北京使用。[32]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4次会议,决定中央成立以周恩来为总理的政务院,同时全国成立五大军政委员会,高岗为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兼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林彪为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饶漱石为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彭德怀为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为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这五大主席,也就相当历代开国皇帝对功臣大将的封侯,有人戏称林彪得中南是封了韩信淮阴侯。细考这五大侯王,高岗自成一派,有借斯大林之力扩张的野心;彭德怀、朱德与毛泽东长期貌合神离;饶漱石是刘少奇的老部下,算得刘的权力基础;刘伯承参加周恩来领导的南昌起义,曾任长江局军委书记,和周恩来关系密切;真正是毛泽东嫡系的,只有林彪。这种局面在当时中共中央几大山头毛、刘、周、朱来看,权力基础最弱的是周恩来。特别是刘伯承因与毛泽东不和调离西南任军事学院院长后,周的基础就更薄弱。作为早年任过广东区委委员长(也就是广东一把手)、军事部长、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的周恩来,这时可能就对有许多老部下的华南广东产生了兴趣。虽然现在我们不清楚直接提议叶剑英到华南广东去是否周恩来(周一向善于“引而不发”,让别人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他积极支持叶回广东则是毫无疑义的。如果说1949年开国之时,毛泽东囿于传统或迫于压力,采取了变相对功臣封侯划地的作法,但他很快看到了这一分封制的危险性,继“朝鲜战争”把彭德怀调离西北(所谓林彪称病不去朝鲜,很可能是毛泽东一计,让彭赴朝可谓一箭三雕:既拿回彭的诸侯大权,又可让美军消耗彭的嫡系部队,还可由此把各诸侯都调回京城控制)之后,又于1952年8月将邓小平、高岗、饶漱石、邓子恢、习仲勋从西南局、东北局、华东局、中南局、西北局调进京,迅速解除了分封制的危险。但是这一调动所造成的权力新安排,则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各地空缺基本上由原有体系新安排,但这种新安排就留下可以争夺的机会,各体系既可进一步纯化,亦可能让外系统渗透,广东的反地方主义、林彪的改组华南分局、改组广东、调叶倒方实际上也就是进一步排除周恩来的影响。而此时叶剑英被迫调走,与周恩来在中央权力相对削弱也大有关系。高岗进京后,不仅已担任中央政府副主席,毛泽东又让组织了“经济内阁”——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这样一来,周恩来的政务院失去了经济管理权,实际上只成为了外交、文化部长。在这样的劣势下,周恩来自然想帮叶剑英主持广东了。根据广东近年来大量的“反地方主义”资料史料披露,广东的“地方主义头子”,几乎都与周恩来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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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广东反地方主义4 -wxcfgh85- 给 wxcfgh85 发送悄悄话 wxcfgh85 的博客首页 (9197 bytes) () 04/02/2010 postreply 1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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