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制造的六起冤案

来源: pandal 2010-03-28 00:13:1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6191 bytes)

王明制造的六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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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明70年的生命历程中,有近30年生活在苏联,几乎被“苏俄化”,自诩为“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他凭借共产国际的背景,效法苏俄党内斗争的模式,步步紧跟,如法炮制,在夺取中共党内权力后,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恶意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冤案。

 

 

子虚乌有的

 

“江浙同乡会案”

 

1925年11月,王明从上海来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这个机灵的年轻人学习勤勉,思维敏捷,俄文学得快、记得牢,凭借语言上的优势,各门功课都能名列前茅,其中尤以列宁主义课的成绩特别出色,因此博得授课老师、莫斯科中山大学副校长米夫的喜爱。不久,莫斯科中山大学校长的位置空缺,王明鞍前马后地为米夫出谋划策,排挤掉所谓教务派领导人阿古尔,哄抬米夫坐上校长的宝座。至此,米夫对这个年轻人更是刮目相看,将他视为心腹。米夫当上校长后,论功行赏,让王明当上了学生公社主席。

 

不久,米夫又担任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更成为莫斯科中山大学的绝对权威,在他的支持下,王明几乎控制了大学的支部局。同学们对此十分厌恶,称王明是“米夫的走狗,只知当翻译,拿高薪,借着米夫的势力,专门做小报告,打击同学”。

 

当时,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学生兼职做翻译,每月可领取100卢布,生活自然宽裕。孙冶方便是担任翻译的学生,每逢周末,同学们便来找孙冶方改善生活,其中就有董亦湘。大家边吃边谈,声音很大,口音都是江浙方言。这天,恰被路过的学生公社主任王长熙听见。王长熙回校后,立即向支部局汇报,说董亦湘等成立了“江浙同乡会”。

 

几乎同时,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同学给在列宁格勒军政大学学习的蒋经国去信,催他出钱会餐。蒋经国回信说:我现在的会费还没有着落,等有了再寄来。这封信的内容外传后,所谓“江浙同乡会”似乎已成为铁案,因为蒋经国和莫斯科中山大学的来信人都是江浙人,而更为重要的是,蒋经国还提出要交会费,这难道还不是真的吗?

 

其实,王明再清楚不过,所谓“江浙同乡会”纯系子虚乌有。但是,正如王明的亲密追随者盛岳所说:“教务派被打败了,阿古尔受到撤职离校的纪律处分,然而俞秀松、董亦湘等形成这一派系的中国学生核心人物还在中山大学……流言说,他俩组织了一个‘江浙同乡会’。这个被说得煞有介事的同乡会,为陈绍禹(即王明)及其战友提供了用来反对俞秀松、董亦湘及其追随者的有力武器。因为组织这种团体违背了党的组织原则,因而陈绍禹等人要求对它进行彻底调查。而我当时并不相信它曾正式存在过。不过,在权力斗争中,夸大其词的方法可谓屡见不鲜。”

 

这时,中共六大正在莫斯科召开,王明又通过恩师米夫,向中共六大施加压力,肯定中山大学存在“一个国民党的‘江浙同乡会’的小组织,参加的达150多人”。刚刚坐上中共第一把交椅的向忠发,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妄下结论,称“江浙同乡会”是“反党小组织”,“他们与蒋介石有勾结,受蒋介石的经济帮助,还听说与日本领事馆有勾结”。甚至气势汹汹地说,必须“消灭其组织”,一些参与者,可能要枪毙。于是,紧接着便有学生被捕、被开除,学生们人人自危,一片混乱。

 

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瞿秋白等感到事件的严重性,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过初步调查,瞿秋白发现,所谓“江浙同乡会”的指控,缺乏证据材料,需要进一步补充。当他向王明提出这一要求时,王明不耐烦了,竟夸大其词地扬言:“‘江浙同乡会’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事实,毋庸再提供证据。”尽管如此,瞿秋白还是坚持认为,“江浙同乡会”的定性是错误的,1928年8月15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给苏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写信,表示对此事件的不同意见,王明由此与瞿秋白结了怨。

 

共产国际监委、苏共监委、中共代表团组成联合调查委员会,负责共同审理“江浙同乡会”一案。他们采取个别谈话、当面对质的方法,一一核实指控的材料。在找王长熙核实时,他竟说“江浙同乡会”乃是一句戏言,莫斯科中山大学没有什么“江浙同乡会”;至于蒋经国的那封“交会费”的信,更是滑稽可笑,原来江浙同学在一起聚会时,提出要蒋经国请客,戏之为“交会费”。这封信发出时,蒋经国的钱已经用完,故在给俞秀松的信中,才出现“交会费”之说。至此,联合调查委员会作出结论:莫斯科中山大学并不存在“江浙同乡会”。

 

排斥异己的

 

“第二条路线联盟案”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选送一些产业工人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这些工人出身的学生特别反感王明的宗派主义活动,对王明以“中国列宁”自居,长篇大论、手舞足蹈的做派尤为恶心。他们敢做敢为,经常在大会上发言,公开批评支部局的错误。

 

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瞿秋白等经常来学校,指导中国留学生的工作。王明疑神疑鬼,认为瞿秋白是这些学生的幕后指使者,因为工人学生“在文化上、政治上都是文盲,要是没有幕后指使,他们本来不会在中山大学的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事实上却有各式各样的人在幕后指使,例如瞿秋白和余飞”。

 

王明知道要扳倒瞿秋白谈何容易,眼下,最要紧的是把那些不听话的学生羁勒住,安上贴切而又吓人的罪名,然后再转移斗争方向,清算瞿秋白等人。王明一贯认为自己所奉行的路线是惟一正确的路线,那么与此相抵触的第二条路线,岂不是反革命的路线吗?他灵机一动,所谓“第二条路线联盟”案出笼了,构成这一联盟的主要是“工人反对派”和“先锋主义派”。

 

这些工人学生大多经过国内残酷斗争的血雨腥风,被王明冠以“工人反对派”的骨干分子的李剑如、余笃三、吴福海等,都是中国工人运动的先驱者。他们对党的早期领导人瞿秋白、邓中夏等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王明等反对中共代表团的做法,特别不能接受。

 

被称为“工人反对派”的吴福海回忆:由于两派的对立和斗争,有的同学到中共代表团去反映情况。中共代表团负责人瞿秋白、张国焘为此到劳动大学讲过话,他们表示支持多数派的意见,要求大家听中共代表的话,反对无原则的斗争等。我们还找过当时在莫斯科的邓中夏,他是工人运动的领袖,和我们工人学生比较接近,他对我们比较支持。但是,支部局王明等人,以米夫为靠山,根本不把中共代表团放在眼里,对代表团的意见不加理睬。我们一些工人学生看到王明等人对待中共代表团的轻蔑态度,都非常反感。

 

 

这些工人学生,个个都是苦大仇深的无产者,王明要对他们下手,还真是动了一番心思,因为共产国际正在强调并突出工人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王明想起了另外一些工人,那就是来自法国的华工学生,他利用这些人充当打手,在会上“放炮”,凡遇有不同意见,便鼓噪起哄,扰乱秩序。王明还利用掌握支部局的权力,专题办了墙报,指导小宗派的派别斗争。

 

1929年6月,王明等在米夫的支持下,召开全校党员大会,并邀请莫斯科中山大学所在地的苏共区委书记参加,意在以洋人压中国学生,达到打击所谓“第二条路线联盟”、批判中共代表团的目的。会议稀稀拉拉开了10天,大多数同学仍是不信任支部局,强烈要求改组支部局。米夫不得不插了一杠子,强制会议支持中大支部局,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处罚。后来有的同学被遣送回国,有的被放逐到边疆做苦工,有的被派到工厂劳动。

 

这一年,苏共开展大规模的清党运动。王明紧跟形势,抓住时机,对瞿秋白发起恶意的攻击,诬蔑瞿秋白等是“工人反对派”的幕后指挥,是“布哈林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共产国际偏听偏信,作出《共产国际政治委员会因中大派别斗争关于中共代表团行动问题决议案》,一屁股坐到王明小宗派一边,指责中共代表团对“工人反对派”的“派别行动”负有“部分责任”,瞿秋白因此被解除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人的职务。

 

王明的小宗派活动也受到中山大学共青团组织的抵制,于是这些共青团的年轻人又被扣上“先锋主义派”的罪名,并被列入“第二条路线联盟”。据所谓“先锋主义派”的主要人物、中山大学共青团宣传部长西门宗华回忆:一次在共青团宣传会议上,原定的议程都已安排妥当,可是王明却突然通知取消团的活动,安排党的活动。他觉得变化太突然,便找来中山大学共青团的书记,意气地说:“你去开党的会议的时候,讲讲王明破坏我们团的活动。”

 

王明知道后,立即产生联想,中山大学共青团组织在派别斗争中从不支持支部局,这难道不是摆脱党的领导的“先锋主义派”吗?于是,这些人当然难逃处罚的厄运,据盛岳回忆,“先锋主义派”的成员多被“送到西伯利亚去做苦工,高承烈和林其涛等人都被送到了西伯利亚,其他人如西门宗华则在第二年被送回中国”。

 

其实,这些人在中山大学的影响并非很大,王明之所以这样做,显然是杀鸡给猴看,想以惩罚的手段,震慑那些反对自己的人,更为顺畅地进行小宗派活动。

 

弥天大谎的

 

“陈独秀托派汉奸案”

 

1929年5月,张学良以武力接管中东铁路,苏联政府宣布与国民党政府断绝外交关系,这便是震惊一时的中东路事件。中东铁路是以哈尔滨为中心,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大连的铁路。它是由满清政府出股金500万两,沙俄政府修建的。“十月革命”后,中东铁路的实际主权仍然为苏联所掌握。针对中东路事件,中共中央奉共产国际指示,提出“拥护苏联”、“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陈独秀困惑不解,致信中央批评这些口号,“太说教式了,太超群众了,也太单调了”,会“使群众误会我们只是卢布作用,而不顾及民族利益”。

 

恰在此时,王明回到国内,担任中共沪东区委宣传干事。他立即发表文章,对陈独秀的意见上纲上线,说陈独秀是“反共产国际”、“反苏”、“机会主义”等等。不久,王明担任《红旗》编辑,更有了发表文章的机会,几乎每5天便要发表一篇批判陈独秀的文章。他的《论陈独秀》,可谓最具代表性,文章抹杀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建党初期的历史作用。他说,陈独秀是暂时同情、参加甚至领导运动,当阶级斗争剧烈时,便不可避免地脱离或背叛革命。他武断而又霸道地给陈独秀下了定论:“中国革命的变节者”、“反革命作用的工具”、“反革命”等等。

 

陈独秀讨厌王明拉大旗作虎皮的卑劣做法,不在乎王明所加的“反共产国际”的罪名。因为他的讲话、信件和文章都已经指出,共产国际在指导中国革命时,犯了一系列重大的错误。共产国际没有勇气承认错误,反而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作替身,他自己以及瞿秋白、李立三就是做了“斯大林、布哈林的替身”。但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他的话语是苍白无力的。于是,他便在党内公开进行反对派的活动,中共中央自然把他开除出党。

 

陈独秀的这段反对派(即中国托派)的经历,像一条又粗又黑的辫子,被王明紧紧地攥在手中,不时地扯一扯、提一提。1932年10月,陈独秀因与“托”派中央意见不合,“托”派中央曾经扬言开除其出组织。陈独秀获释出狱后,便向报界声明自己不是“托”派,以示与“托”派断绝关系。更为难得的是,当有人劝他去上海重振“托”派时,他断然拒绝了。可是,王明完全不顾这些昭然的事实,非要在政治上把陈独秀置于死地而后快。

 

陈独秀出狱后,积极投身于全国抗日热潮之中,写文章、作讲演,宣传抗日。他还摈弃成见,会晤叶剑英、博古、董必武等,表示赞成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对此感到欣慰,张闻天、毛泽东代表中央复电林伯渠,同意陈独秀的学生罗汉来延安商谈,后因大雨滂沱,未能成行。张闻天、毛泽东又给林伯渠去电表示,中央“竭诚欢迎他们的转变”,同时又代表中央提出三项前提条件,“至于其他关系,则在上述三条件实现之后再考虑”。

 

 

可是,当王明由莫斯科回到延安后,情况便发生了变化。1937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他批评中央“忽视‘托’派危险”,“对‘托’派实质认识不够”,表示:“我们和什么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人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

 

他还板着严肃的面孔教训说,斯大林正在雷厉风行的反“托”派,而我们却要联络“托”派,这太危险了,因此“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该说是日本间谍”。他还利用领导《新华日报》的权力,专门发表《陈独秀汉奸问题》的短评,信口雌黄、无中生有、妄加罪名,并扩大其恶劣影响。

 

这些诬蔑的不实之词,立即在社会上激起反响,一些知名人士纷纷投书媒体,为他们所熟知的陈独秀辩诬、正名。陈独秀更是恼怒不已,他致信《新华日报》说,他出狱初期与叶剑英、博古、董必武有过友好的接触,从他们的谈话中可以看出,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思”,可是怎么又有人“忽然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的事,我百思不得其故”。他表示要诉诸法律,讨回公道和自尊。

 

欲加之罪的

 

“瞿秋白调和路线案”

 

1930年6月,李立三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由他起草的《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从而使“左倾”错误成为中央的指导路线。共产国际虽然也认为中国革命高潮已经形成,但是在具体策略乃至发起全国革命的时机上,是与李立三有着一定差距的。于是,共产国际立即派瞿秋白、周恩来回国召开三中全会,纠正“立三路线”的错误。

 

1930年9月24日至28日,在瞿秋白、周恩来的主持下,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在上海召开。瞿秋白作了《三中全会政治讨论的结论》,提出“立三路线”是在策略上犯了错误,从而终止了李立三的“左倾”错误。会后,由瞿秋白主持中央工作。

 

可是,共产国际对这一结论很不满意,重新纠正说,“立三路线”不是策略上,而是在政治上与共产国际的政治路线根本对立。王明捕捉到这一信息后,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重新改写《两条路线》的小册子,硬是把李立三的“左倾”冒险,说成“是以‘左倾’词句掩盖的‘右倾’机会主义的路线”,以此取悦和迎合共产国际的指示精神。

 

王明还在这本小册子中,特别攻击瞿秋白“对于立三路线采取了调和、投降态度”,在“实际上继续着‘立三路线’”。此时此刻,“立三路线”已被共产国际斥为异类,李立三本人也被传去莫斯科接受审查,而王明偏偏要给瞿秋白扣上“调和投降”的帽子,其用心已是不言而喻。王明还怕别人听不懂弦外之音,干脆挑明了说:“现有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维它(即瞿秋白,作者注)等不能解决目前革命紧急任务,不能领导全党工作”,所以在党的七大召开前,“由共产国际负责帮助成立临时的中央的领导机关”,“政治局的成分应有相当的改变”。王明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那就是取瞿秋白而代之,攫取党的最高权力。

 

距六届三中全会不过百来天,米夫急匆匆地催促中共召开四中全会。米夫为突击培植王明上台,不惜重拳出击,打压瞿秋白。他在会上3次点名批评,说瞿秋白的马列主义水平低,所写的文章“比三中全会的决议还退后”,也就是从“调和主义”向后退,他还暗示瞿秋白有“两面派”的品质,所以根本不能在领导岗位上,应该腾出位置,应该下台。

 

在米夫的直接干预下,王明终于上台了。王明秉承米夫的旨意,对瞿秋白的声讨更是步步紧逼。在共产国际铁的纪律的压力下,瞿秋白已经写过一封信,表明了自我批评的态度,可王明就是不满意,严词勒令瞿秋白,“须写声明书表明积极反‘右’派与‘立三路线’的政治态度”。不仅如此,王明还有意减少瞿秋白的生活费,每月只象征性地发放16至17元钱,而在当时的上海,工人的最低工资也有8至15元。这时,瞿秋白多年的肺病发作,需要及时治疗。可是,如此微薄的生活费,连温饱都难以维持,哪里还谈得上求医问药呢?

 

重病中的瞿秋白,并没有得到王明的宽恕,仍被催逼着写检讨书。瞿秋白书生气十足,正如他在《多余的话》中所说:“觉得争辩起来太麻烦了,既然无关紧要,就算了罢。”于是,他写了第二份声明书,向共产国际、中共中央承认错误,承担所谓“调和主义”的责任,甚至对王明所泼的污水,也违心地接受了,承认在共产国际工作时,“对于莫斯科学生中反对中山大学支部局的李剑如等同志,对于这个小组织,我承担了保护的态度,以致不但不能反对派别斗争,反而自己陷于派别斗争的泥坑”。

 

瞿秋白被逼到这一步,按理说王明应该得饶人时且饶人。可是,王明却是铁石心肠,对于一个多病且已认错的同志,全然没有一点人文关怀,反而无情地谴责鞭挞,给瞿秋白的所谓错误不断加码,如“调和主义”、对共产国际的“两面派”和“极不尊重的态度”,等等。

 

尽管遭受到严重的政治打击,瞿秋白仍然任劳任怨,努力工作。红军开始长征时,他曾经请求跟随长征,可是却遭到拒绝而被俘牺牲。深受王明“左倾”路线之害的毛泽东,对此有着切肤之痛,在谈到瞿秋白被捕罹难时,毛泽东气愤地说:瞿秋白被捕被杀,是“王明、博古他们有意把瞿秋白当作包袱,甩给敌人造成的”,他们“客观上做了借刀杀人的事”。

 

公报私仇的

 

“何孟雄右派案”

 

 

在“立三路线”统治中共中央时,何孟雄是党内“反立三路线最早和最坚决的代表”,在他向中央递交的《何孟雄政治意见书》中,坦陈了自己对中国革命的见解,明确提出李立三的“中央路线行不通”。

 

王明和李立三都是极“左”派,不同的是,王明惟共产国际之旨意为依归,甘当共产国际的传声筒、马前卒。而李立三就不是这样了,其理论基础虽是共产国际的,可他胆子特大,敢于超越共产国际的指示,要举行全国总暴动,甚至扬言等拿下武汉后,要换一种方式与共产国际理论。王明正是从维护共产国际的立场出发,用他夸夸其谈的理论,批判立三的所谓“右倾”错误,王明也因此和何孟雄一样受了处分。

 

1930年12月中旬,共产国际代表米夫来到上海,为王明上台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最主要的是改组江南省委,调江南省委书记李维汉去莫斯科学习,可是改组后的江南省委常委中仍然没有王明,这使米夫很不高兴。据李维汉回忆,省委工作因此而瘫痪,“后来在米夫的操纵下,中央于12月25日决定委派王明担任改组后的临时江南省委书记,博古为团中央宣传部长,这就为王明等人取得中央领导权在政治上作了准备”。

 

李立三下台后,那把交椅太有诱惑力。王明虽是垂涎欲滴,可也知道,要想得到这把交椅,必须给何孟雄来个下马威,自己才能立住脚跟,所向披靡。在一次区委书记扩大联席会议上,王明小宗派的人首先发难,点名批评何孟雄,是在“反‘立三路线’的掩盖下发挥自己的一贯‘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会上发生的一切,给与会者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多少年后,他们还能清楚地记得,会议一直“把矛头指向何孟雄同志,实际上是对何孟雄同志进行围攻”。会议结束时,王明匆匆作了结论,诬蔑何孟雄是“右”派。何孟雄不服,提出抗议,王明却盛气凌人地宣布:谁不服从,将按组织纪律处理。

 

在米夫的精心策划和一手包办下,中共六届四中全会草草开场。这次全会,王明是最大的赢家,由一名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的普通党员,突然一下坐上“直升飞机”,连升三级: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向忠发是中共中央第一把手,此人乃草莽英雄,所以王明也像李立三一样,实际掌控了中共中央的全部权力。

 

米夫在会上称赞王明是坚决的“站在国际路线上面来反对‘立三路线的’”,而对真正反对“立三路线”的何孟雄,则采取严厉的态度。米夫的态度至关重要,王明由此腰板更硬,手段更辣,更加放心大胆地向何孟雄发起攻击。

 

多年在苏俄受到的熏陶,耳濡目染苏联的党内斗争,给王明提供了可行的范本,他依葫芦画瓢,依仗手中的权力,以中央的名义发出文件,点名批判何孟雄,给他戴上各种可怕的帽子,如:“右倾机会主义代表”、“右派领袖”、“反党”、“反国际”等。

 

除此之外,王明整人的手段还十分卑劣,派人跟踪观察何孟雄,指示江苏省委的同志,除指定者外,都不得与何孟雄来往和接触,甚至还停发何孟雄的生活、工作经费,并且强令凡是与何孟雄的活动有联系的人,都要立即公开检讨认错,否则一律开除出党。当时,江苏省委的区一级干部中,就有20多人因此受到相应的处分。

 

何孟雄并没有屈服,仍然坚持与王明进行斗争。1931年1月17日晚,他们在东方旅社31号房间开会,讨论反对四中全会的问题时,当场全部被捕。他们中有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欧阳立安、龙大道、冯铿、柔石、殷夫、胡也频等。

 

何孟雄等被捕的消息传来时,王明正在主持江苏省委会议,表情极为冷漠,甚至多少有些幸灾乐祸,他说:“这是早就预料到的,是何孟雄等反党、反中央,搞分裂活动的必然结果,是咎由自取。他们是在进行反党活动中被捕的,与一般同志的被捕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何孟雄等被囚禁于上海龙华监狱,备受摧残,可就是这样,王明还指示狱中党的秘密组织,拒绝他们的组织关系,不让他们参加支部活动,彻底孤立他们。这种排斥异己的行径,使何孟雄等大惑不解,匪夷所思,于是他们联名致信中央,批评王明等人的错误,再次申述自己的意见。尤为令人发指的是,何孟雄等遇难的消息传来时,王明竟然还是不依不饶,借鉴古代“鞭尸”的做法,继续在组织内对何孟雄进行批判。

 

时过半个世纪,依然健在的时任江苏省委秘书长刘晓在回忆此事时,仍是那么的凄婉和义愤。他说:“何孟雄等大批同志英勇就义的噩耗传来,王明冷淡的态度简直令人寒心。他不但没有提出上海党组织如何追悼纪念这些牺牲的烈士的问题,相反地继续向烈士身上泼污水,攻击诬蔑他们,胡说他们的牺牲是‘个人野心’、‘反党分裂的必然结果’……他还恶狠狠地布置:何孟雄虽然牺牲了,但对这些人的错误还要严肃对待,彻底清算,并罗织了何孟雄的若干条错误,要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央精神,组织批判文章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他还要省委宣传部根据他的讲话起草一个文件,指出何孟雄等同志被捕牺牲的所谓教训,继续批判他们的错误,发给各级组织。”

 

 

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何孟雄等冤案才得以昭雪。决议指出,何孟雄等的“所谓‘右’派,主要是六届四中全会宗派主义的‘反右倾’斗争的产物”,何孟雄等坚强不屈、慷慨就义,所表现出的“无产阶级英雄气概,乃是值得我们永远纪念的”。

 

包藏祸心的

 

“俞、周、董、陈冤案”

 

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奉调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此时,俞秀松、董亦湘、周达文已在列宁学院任教,周达文还担任中国部的负责人。他们仍然坚持反对王明的宗派活动,反对王明掌权。周达文还对人说,共产党人要正派,不能跟王明这样的人走。王明听到这些话后,顿时旧怨新恨一起涌上心头。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此时的王明已非彼时的王明,他来到列宁学院煽风点火,发动中国学生开展所谓反对“托”派的斗争。他说:“你们学校有一个大的斗争还没有结束,这就是反‘托’派的斗争。托派的人有周达文、俞秀松……他们都反对中央,反对四中全会,反对民族革命战争的口号,怀疑中国有苏维埃和红军,也怀疑你们是否是红军里的……如果不把他们赶出去,你们就没有办法读书,因此你们的任务是在于回去团结中央苏区来的同志,团结在中央和国际的周围,拥护中央,拥护代表团,反对这些托派分子。”

 

列宁学院的邪火终于烧了起来,那种声势正是王明所需要的,周达文在一夜之间被推到革命的对立面。王明占了上风,周达文、俞秀松、董亦湘等被赶出列宁学院。周达文、董亦湘被派到苏联远东的伯力工作后,便再也没有了消息。王明总算报了宿怨,当年所谓“江浙同乡会”的主要人员,一个也没有幸免于血淋淋的报复。

 

俞秀松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主要创建者之一。在陈独秀发起中国共产党时,俞秀松是主要的参与者,正因为这种密切的工作关系,王明又给俞秀松杜撰了一个罪名:“陈独秀的最好的干部”。当俞秀松、王明同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时,王明已经感觉到,无论是资历还是威望,自己都远远比不上俞秀松。他本想以“江浙同乡会”一事,把俞秀松打倒,可调查委员会却予以否定,俞秀松等因此而轻松解脱。

 

如今,虽说俞秀松被发配到边陲,王明还是穷追猛打,诬陷俞秀松等“不同托派、右派和两面派作斗争”。这个罪名可谓至矣尽矣,谁有豹子胆,敢和“托”派沾上边,不死也要脱几层皮。王明的心也太狠毒了,俞秀松不得不愤而抗诉:“所有这些指控都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是卑鄙的诬蔑。”后来经过调查,苏共中央清党委员会主席雅罗斯拉夫斯基发来电报,予以指示:“俞秀松、周达文清查已通过,不要触及他们。”

 

1935年6月,俞秀松接受苏共中央的使命,前往新疆做军阀盛世才的统战工作,化名王寿成,担任新疆全省反帝联合总会秘书长兼新疆学院院长等职。可是,俞秀松依然逃脱不了王明的魔爪。是年12月,王明和康生被派回国内,临行前,斯大林特意召见了他们。王明乘机向斯大林告了恶状,说俞秀松、周达文是坏人。是年12月10日,盛世才以所谓“阴谋暴动”的罪名,突然逮捕俞秀松等人。

 

当时,人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一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与王明、康生由莫斯科途经新疆之行有着紧密的联系。据时在新疆与俞秀松共事的嵇直回忆:1937年冬,王明、康生由莫斯科去延安,路过迪化时,利用盛世才向共产党投机的意图,提出他们可以介绍盛入党,并可从延安派人来帮助盛工作,条件是必须肃清此间的“反革命托派分子”。盛拿出25个人的照片,让王、康指认,王、康当即指出王寿成(即俞秀松)、万献廷、张义吾、郑一俊是“托”派。

 

次年6月,俞秀松被以“托”派罪名押往苏联,相继被囚禁于内务部监狱和哈萨克斯坦监狱,在严刑逼供下,他毫不隐瞒其反对王明的态度,而断然否认与“托”派有任何关系。1939年2月21日,俞秀松被枪杀于苏联克格勃总部前的广场上,时年36岁。

 

 

陈郁也是党内的老同志,他在工人运动上的建树,多为党内同志交口称赞。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陈郁也是为王明所排斥的,只是王明为了作秀,才让陈郁进了中央政治局。会后,陈郁便被送到莫斯科列宁学院学习。陈郁在列宁学院甚有人望,担任列宁学院中国部党支部书记。当王明组织批判周达文时,陈郁公开为周达文辩护,王明觉得这个人的胆子也忒大了。

 

在把周达文、俞秀松等整出列宁学院后,王明便想撤换陈郁的支部书记,可是中国部大多数学生对陈郁的评价是:“为人正派,工作积极”,表示“热情地推举他继续担任支部领导”。王明火了,唾沫四溅地说,陈郁是“右派首领”,“到莫斯科组织右派和党对抗”,“勾结周达文反对中央代表团”。林铁、杨秀峰、何一鸣也站在陈郁一边,批评王明压制同志的意见是恶霸作风。王明听罢气急败坏,立即实施报复和惩罚,发配林铁、杨秀峰、何一鸣到乌拉尔去做工劳动。

 

事情还没有结束,王明组织大会小会批判陈郁,撤消了他的支部书记。1934年3月,陈郁背了个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戴着“右”派的帽子,被发配到斯大林格勒拖拉机厂劳动。好在1937年王明奉调回国,接替他的任弼时在阅读过陈郁的8次上诉材料后,认为王明等处理陈郁有误,即报请共产国际干部部复审。1939年11月,周恩来到莫斯科后,又亲自过问此事,并请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撤销了对陈郁的处分,让其随同回国。

 

王明制造的这些冤案,给那么多无辜的人带来那么大的伤害,有的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随着时光的推移,事情真相早已大白于天下。王明对此应该怀着一颗深深的负疚之心,可是他却仍以“国际路线正确代表”自居,继续执迷不悟,毫无忏悔之心。1974年,王明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临终前他完成了《中共五十年》,就是在这本书中,他还继续诬陷“江浙同乡会”为“托陈分子”,继续诬陷陈独秀为“托派汉奸”,为阻止陈独秀“恢复党籍”而沾沾自喜。古人云:“厚者不毁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王明之所以能走上领导高层,是以“毁人”、“危人”而成就的,他所获得的是个人的辉煌,而丢失的却是做人的良知和品德。反躬自省,岂不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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