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和平论的主要观点是:民主国家之间没有、或者很少发生战争。必须指出的是,民主和平论有一个隐含的观点:民主国家可以向非民主国家发动战争。对外发动战争总是需要理由和借口的。于是,人权高于主权论应运而生了。就象随意定义民主与和平一样,这些人也自认为拥有人权的定义权。在他们看来,只有他们所认同的某些国家、或者社会的人民才拥有普世人权。其他国家的老百姓的人权,是等而下之的。某国无理发动的入侵伊拉克的战争,已经造成数百万伊拉克人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可是,为了民主普世,这些人民的人权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在他们看来,战争就是民主,战争就是和平。瞧,民主和平论用处可大着呢!
在互联网普及之前,西方强势国家的主流媒体和精英掌握着话语权。他们不用简单洗脑式的笨办法来推销他们的观点。他们常用的手段,是有选择性地将他们的观点、或者“事实”,在他们垄断的主流媒体上进行疲劳轰炸式登载、广播。这种作法,可以有效地稀释对他们不利的事实和观点。实质上,这才真正是比较高明的洗脑办法。但是,互联网普及之后,这种作法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以入侵伊拉克之事为例。你可以整天宣扬伊拉克战争的“正义”性,报道美军战士在伊拉克的阵亡消息,忽略不提成千上万的伊拉克人民所受到的伤害。也许你可以在美国国内一直这么做下去。但是,互联网可以一夜之间把最近伊拉克人民的苦难消息传遍全世界。有人争辩说,伊拉克伤亡的老百姓,大部分都是基地的恐怖组织造成的。可是,在入侵伊拉克之前,基地的恐怖组织并不存在于伊拉克啊。美军阵亡数千人,而伊拉克老百姓的死亡人数却以十万计,另外,还有数百万人民无家可归。试问:在这些数字面前,民主和平论何以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