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相信,由于在澳洲贩毒不会被判死刑,使某些人对于在邻近亚洲国家企图贩运毒品 “松懈”了面对死刑的戒心, “助长”了侥幸的心理。
近年来澳洲公民在亚洲国家贩毒被判死刑引起全国朝野关注的案件,就是越南裔澳籍青年阮文同偷运海洛英在新加坡被问吊,和9名澳洲年轻人也是偷运海洛英的 “运毒驴”在印度尼西亚巴利岛定罪,其中6人判终身监禁,另3 人判死刑,现仍上诉求赦免面临枪决的命运。另外黄金海岸女子戈碧 (Schapell Corby)在巴利岛被搜出在其装冲浪板袋内藏有4公斤大麻,2005年被重判入狱20年,虽曾获减刑15个月,据称目前精神濒临崩溃,澳洲政府正设法安排她返澳服刑。
先回顾阮文同 (Van Tuong Nguyen)案,他于2002年12月12日在新加坡樟宜机场偷运396.2克的海洛英被捕定罪判死刑,身处死囚室直至2005年12月2日清晨6时被问吊处决,时年25岁。由被捕至行刑,差10天刚好相距3年,这名住墨尔本的前推销员在落网时,是年仅22岁大有前途的青年,但他走上死路一条,走到尽头时,看不到25岁生命中最后一天的日出。
新加坡贩毒定罪必死刑
新加坡内政部当年发表的公告表明: “阮文同是根据滥用毒品法案第185章第7段条款被控将396.2克吗啡或高纯度海洛英运入新加坡。根据该法案,如果偷运的吗啡或海洛英份量超过15克就强制性判死刑,主审法官的判刑无其它选择。”
“世界卫生组织” (WHO)的调查显示,吸毒是全球性的问题,就澳大利亚而言,近年来贩卖和吸食安非他命、 “冰”毒的个案激增达10倍,主因是制造和走私进口的毒品增多,而海洛英仍为主要的毒品。
“澳洲无毒品组织” (Drug Free Australia)行政总监巴斯特 (Jo Baxter)刚发表的调查报告,警告 “澳洲已成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成员国中,吸食毒品最盛行的国家;其中吸食大麻占13.3%,高过美国也比欧洲平均多2倍。2007年的家庭调查发现,服用可卡因也正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