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该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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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姣报案,既是自首,也是报强奸案,巴东警察把她直接押送精神病院。

比照底下这个例子,警察态度的差别显而易见。

http://www.fqzfw.gov.cn/News_view.asp?id=2527

快速反应、取证及时----福清公安4小时破获强奸未遂案

2008年10月26日凌晨4时许,音西派出所值班室内传来急促的电话声,值班民警何伟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名女青年的哭泣声,在民警细心地询问下,该报案女青年称自己在福清市某足浴中心遭到一名陌生男子强奸,但由于其极力反抗,该男子并未得逞。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向值班所领导陈明杰副所长报告情况,陈明杰副所长凭借多年来的办案经验,意识到本案的严重性,立刻组织我所刑侦中队民警薛文亮、吴其亮迅速赶到案发现场,但是此时,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由于该案发现场属于公共娱乐场所,此类案件的发生如不及时处理必将造成不良影响。经过询问受害人黄某某及案发时在场服务人员,均没人认识该犯罪分子,案件侦查顿时陷入了困境,此时距离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过了将近1个小时,此时陈明杰副所长意识到“如果时间再拖下去,必将进一步增加侦查难度。”

  凭借自己多年来的办案经验,迅速组织民警吴其亮、薛文亮对该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并从监控录像中截取到该犯罪分子的正面图像。通过图像的观察及比对,民警迅速在周边地区展开排查,并于2008年10月26日凌晨6时许得到一条重要线索,该人出现在江滨路一带,得到该线索。陈明杰副所长迅速带领民警赶到江滨,并经受害人当场指控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程某某(26岁、福清市龙山街道人)抓获。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在被带回所内后,陈明杰副所长不顾疲劳,参加案件预审。开始犯罪嫌疑人程某某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百般抵赖,试图逃避法律的追究。陈明杰副所长及民警通过调取场所监控录像,及各种旁证材料,彻底攻破犯罪嫌疑的心理防线,最终,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供述了自己于2008年10月26日凌晨3时 30分左右因为酒醉后在该娱乐场所做按摩,期间将受害人黄某某拉到女洗手间欲对其强奸,后因黄某某反抗后未遂的犯罪事实。

  29日,程某某因涉嫌强奸(未遂)已被福清警方刑事拘留,至此本案告破,距离案发时间不到4小时。音西派出所以快速破案的实际行动捍卫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并得到受害者及群众的高度评价。(叶兴旺 吴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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