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国务机要费案包括证据全部列为高度机密,那是在干什么?他在八年中换了多少司法,军政要员?你们怎么视而不见。这次,国务机要费案应该是陈水扁无法脱身的最主要最关键证据。他可以把一切推给吴淑贞,可动用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用来掩盖自己和家人的罪行,是更大的犯罪。他推给律师是推不过去的,因为只有他知道他自己在犯什么样的罪行(我们就算他的律师没有和他串通一气,律师给他建议假定是不知道他犯罪,可他自己知道自己在国务机要费中到底犯罪没有,需不需要掩盖罪行,明明知道自己和家人在这里犯了罪,还动用权力掩盖,该当何罪?这个也推给吴淑贞?推给律师也是说不过去的,在他所谓的如此重大的机密面前,他的律师是否有资格知情?如果知情陈算不算泄露机密),所以,陈水扁不管怎样都在犯罪。逃是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