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案真相已清楚 陈水扁借口无法自圆其说

来源: aa123 2008-12-02 23:47:2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820 bytes)
陈水扁弊案的真相愈来愈清楚,陈水扁家的罪行愈来愈浮现;“挺扁”而高喊“阿扁无罪”的人口愈来愈少,但最近几场“挺扁”集会却是由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出面领衔主办。

  台媒《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说,民进党“挺扁”尚可理解,因为政党常有不能自拔或向下沉沦之时;另如李鸿禧之类的学者“挺扁”,甚至诅咒检察官三代不得好死,也不意外,因为这类学者只有这种格局,也只能演此一戏路;但是,做为台湾的一个重要教会,现今竟然成为“挺扁”的主要支柱,这却是牧师、信众及全体社会可堪省思的不寻常现象。

  近几个月来,陈水扁家突然将弊案宗教化。一方面,自喻为受难的耶稣;另一方面,将台湾“司法”及社会制衡因素指为魔鬼。例如,陈水扁说:“我愿意死在台湾历史的字架上,而不愿死在乱石堆中。”吴淑珍亦说:“像耶稣为我们舍命一样,我们(扁珍)愿一起为台湾舍命。”将司法及制衡因素视作魔鬼,则例如,陈幸妤说:“上帝会在天堂看着你们这些魔鬼,他会知道怎么处罚你们。”吴淑珍亦说:“希望上帝感动那些居心迫害我们的人,良心发现,不要对我们政治迫害。”

  陈水扁案是“神魔正邪大战”;陈水扁是耶稣,“司法”及社会是魔鬼。民进党可以呼应陈水扁家的这种看法,李鸿禧等学者亦可;但教会能否同意此种看法?这种看法是否符合纯良的教义?

  在社会中,“违背律法就是罪”。岂能将“司法”指为魔鬼?再者,世俗的律法,为罪刑法定主义,特侦组追查不出的犯罪,即不能处罚;但是,在宗教上,即使“特侦组”追查不出的犯罪,也是犯罪。何况,世俗的律法,法不诛心,只要犯罪者在法律空隙中逃得过去,即不能处罚;但在宗教上,却是直指良心,即使逃得过法律,也逃不过上帝对犯罪者良心的惩罚。其实,不认罪,不除罪,在宗教上皆是“属魔鬼”,上帝不容。

  陈水扁弊案的轮廓已然分清楚。然而,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主办”“挺扁”大会,与民进党及李鸿禧等一起主张“阿扁无罪”,长老教会的部分牧师如今“挺扁”,无论在宗教教义上,或社会正义上,恐皆已陷于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毕竟,台湾基督长老教会至少不能承认陈水扁自称他的十字架是钉在“海角七亿”、“金库七亿”堆起的金山之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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