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还有精力拍扒粪式的徐国勇、颜圣冠这样的臭虫?

来源: hpu1234 2008-02-05 11:42:2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298 bytes)
中新网2月4日电 国民党“大选”候选人马英九,不满民进党“立委”徐国勇与台北市“议员”颜圣冠指摘他以特别费购买女性内衣向法院提出诽谤自诉案;徐国勇、颜圣冠则反诉诬告。审判长张文俊指出,这种案子是政治污染法院,怎么判都有人说话,希望两造不要浪费司法资源。本人不解的是,火烧眉毛,马英九怎么这个时候还有精力拍臭虫?

  马英九难道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难道还不知道怎么对付扒粪式的选战?你的对手不是徐国勇、颜圣冠这样的小喽啰,更不应该这个时候去拍臭虫。你作为总统候选人控告这两个小喽啰,想要得到什么样的回报?要这两个小喽啰判刑、道歉,刊登半个版面的报纸广告认错?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是杀鸡给猴看,警告谢长廷:你再提出没有证据的捏造的事件,我也控告你?我想这三样,马英九根本就得不到,即使得到了,也得不偿失。诚如该案审判长张文俊所说,这种案子是政治污染法院,怎么判都有人说话,希望两造不要浪费司法资源。张文俊当场就不阴不阳地问马英九:“你有必要这样子吗(提告)”?以我普通百姓都觉得不应该这样。理由是:这种自诉诽谤案件,不能由他人代为出庭,必须马英九亲自到场。否则法院可以拘传。马英九以现在的身份,不要说两个小喽啰诬告的证据不足,即使十分充足,这种不对等的身份,打赢了,不见得给自己增分---因为总统候选人的气度和包容,足以可以不让自己在这个时候在法庭上露面,人家会说你用你的影响力赢的,是以大欺小。而且还要浪费自己宝贵的精力。这譬如一个雄赳赳的武士,全副武装地去拍一个臭虫,你拍到了,弄自己一手臭气,也没有人会说你英武神勇;如果拍不到,则会惹得别人耻笑。现在的结果不是这样吗?马英九提出告诉后,自己想撤案也撤不掉了,徐国勇、颜圣冠已经提出反诉。并且徐国勇指出,只要马英九撤回告诉,相信法官会对诬告案做出适当处置。真是作茧自缚,自己主动陷入小人的泥潭中。按照他们民进党这类流氓打法,他们巴不得有这样的机会呢,这类案件输赢对他们不重要,黏住你就是目的。真不知道马英九是怎么想的,马英九的智囊是怎么参谋的。是不是马英九和他的幕僚们也都像陈水扁一样,不看报纸、不看电视、更不看网络,选战打得很好?其实稍微关注一下网站上的文章(怕抹红可以先不看大陆的网站),比如《联合早报网》、《凤凰网》等网站的文章。这些网站上很多文章的分析值得重视,很多方法值得借鉴。如果看了,也许就不会在这个时间对这两个小喽啰提出告诉。当然,如果有谢长廷切实诬告诽谤的证据,则绝对值得一告。

  不管马英九们看到看不到,很多人觉得,对付谢长廷不要和他们比着扒粪。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听说过这么个故事吗?一对游伴在野地里遇到一个老虎,其中一人停下来换运动鞋。另一个人问,你难道能够跑过老虎吗?那人道:我用不着跑过老虎,只要我跑得过你就可以了。所以马英九不要着力维护自己一尘不染、“神”的形象,只要自己比谢长廷好就可以了。对付谢长廷咄咄逼人的方法,就是以慢打快----不是慢好,是马英九等人快不起来,不要什么事情都要回答得谢长廷明明白白。他提的问题,由他自己举证。否则,谢长廷类捕风捉影弄点事都要你回答,回答清楚了,你自己不得分,他也不失分;如果回答不清楚,马英九铁定失分,谢长廷就一定得分。最好是他吹他的号,你弹你的调。国民党目前争气势如虹,没有必要事事都显得比他们高明。也不必要和他们抢镜头。干脆把前台让给谢长廷,他想怎么表演随便他,言多有失。如果怕大选投票时安全系数不够,你的团队呢?让其他人质问他好了,甚至让一些人身先士卒,用谢长廷的战术对付谢长廷,用他们的方法把他们黏住。而马英九主阵营,要有的放矢,不打就不打,一打就要凶狠、准确。谢长廷们不是喜欢扒粪吗?甚至可以故意放出点臭气给他,引导他到一个错误的方向,他们如果敢于发作,就一下把他们捉住。具体方法我想就不需要教你们了吧?

  马英九如果你真的有空,就多到乡下、到青年中走走,把竞选经费拿出一部分,印发成调查民意的卷子,广泛散发,收集民意,这样做也比现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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