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不实 马英九告检察官侯宽仁伪文渎职

来源: hpu1234 2008-01-04 00:01:4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681 bytes)
香港中通社记者 立时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因特别费案被起诉,虽然二审获判无罪,但近一年来一直处于挨打地位,今天他终于发起反击,质疑特侦组检察官办案偏颇、笔录记载不实、办案标准不一,递状控告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沈明伦等人涉嫌伪造文书及渎职等罪。岛内分析认为,这起反控官司的成败并不重要,要紧的是马阵营藉由诉讼,把检方的办案瑕疪摊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大众检视,既警告检方不得妄动,还可以“司法迫害”被害人的角色博取选民同情,此举可以说是“稳赚不赔”。

  笔录不实 马告侯宽仁渎职

  马英九今天委托律师宋耀明向台北地检署提起控告,包括伪造文书与渎职两部份。宋耀明表示,侯宽仁办案偏颇,制作证人吴丽洳笔录时有不实情形,马英九是本案被害人,因此,马英九控告侯宽仁涉嫌公务员登载不实的伪造文书罪嫌。

  另针对前高雄市政府台北办公室主任陈雨鑫,以六张他人发票报支前高雄市长谢长廷市长特别费二万余元,特侦组竟滥权不起诉,马英九及理律法律事务所所长陈长文认为,陈雨鑫所为,明显涉及贪渎,检方却违法不起诉,已涉嫌滥权不追诉罪。因此,马、陈两人告发最高检特侦组三名承办检察官沈明伦、侯宽仁、周士榆三人涉嫌滥权不追诉罪。

  宋耀明说,特侦组三名检察官侯宽仁等人办案偏颇,程序不正义的情况相当明显。在笔录不实的部分,辩方已提出很多次,但检察系统并未反省检讨,还执意上诉,既然检方不能自律,只有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藉由他律来改善。

  宋耀明表示,除了先前侦办特别费案时有笔录不实情形,日前马案二审宣判前,沈明伦竟对外发布讯息,表示要针对马英九任职法务部长、“陆委会”期间的特别费案以及三中、“国发院”土地出售案等传唤马。宋耀明质疑,特侦组为何不说明侦办谢长廷相关案件的情形?另外,沈明伦等人侦办“国发院”土地出售案,为何民进党民代能够拿到土地买卖合约,并据以召开记者会指控马英九涉及犯罪?宋耀明痛批沈明伦、侯宽仁等人有泄密之嫌,并让外界质疑有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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