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独特。不过按您的理论和逻辑人人都以贪官为榜样就好了

本文内容已被 [ 渊潭 ] 在 2008-06-07 10:12:41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按您的理论和逻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遵纪守法,必然会导致人人钻法律的空子。导致“聪明”人制定有利自己的法律,而诚实的人受法律的限制。导致制定的法律必然会为某一部分聪明人服务而限制大部分诚实人的自由。因为您无法保证如何制定公正的法律。

按您的“异化”哲理和逻辑:某一理论一旦被大多数人采纳,其后果与该理论恰恰相反。所以如果人们都毫不利人,专门利己,号召人人都以贪官为榜样,学贪官。这样的话人们就反而会大公无私,当官的就会廉洁,社会就反而就没有贪官了。

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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