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只有少数人事先参与了策划,也就是说“暴徒”本来不多,多数本是过路的,旁观者,被少数人煽动、蛊惑,拿起菜刀变成了暴徒。那么是谁给了原本为数不多的人那么充裕的时间,把1000来个原本不相干的善良百姓蛊惑成了暴徒?的确,杀人放火有时候是不需要理由的,只要头脑发热,或者有人示范。但是如果在少数人开始示范的时候,警察及时出来制止,那么其他人的头脑还会发热吗?
总之,不管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上千人的暴动,可以说,第一是政策不得人心,官逼民反,第二维持治安的警察部队失职无能—可是从部队一开到,暴动分子立刻缴械投降这一点来看,部队的镇压工作非常有效,只是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及时。在通讯和交通都这么发达的年代,这导致了很多无辜者死亡的不及时非常耐人寻味。因为它不但造成了无辜者的惨死,事实上也微妙地扭转了形势,使政府从“干涉言论自由、歧视和镇压少数民族”,变成了大义凛然的为民除害。
试想,如果在暴徒还没来得及实施暴行,只是聚在一起高喊“西藏独立”的情况下,警察出动了,依照法律法规,警察只能是驱散非法集会,如有拒绝离开的可以逮捕,那样能逮捕到1000多人吗?逮捕的顽固分子,最多拘留15天,扰乱治安嘛。无辜者是不用死了,可是这些个“藏独分子”“气焰仍旧嚣张”,两个礼拜以后可以大摇大摆地出来继续嚣张,奥运会的时候甚至可以跑到北京去嚣张,政府脸上无光,还要被批评“压制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意志”。费力不讨好啊。现在,有了遍地被烧焦的尸体,政府平定暴乱,师出有名。有幸存者的哭诉可以作证,有无辜者的鲜血可以作证。凡是参与其中的,哪怕只是趁机喊了几句多年来压抑在心里的口号,一概可以算作“暴徒”,一网打尽。即使从轻发落也要判个半年一年…北京奥运会可以顺利举行了,因为那时候不管恐怖的还是不恐怖的藏独分子们都还在农场劳改哪,一个也跑不了…那些“恐怖”的藏独骨干们…有“恐怖的疆独分子”被正法的先例。从六四到现在,同样是镇压,政府的手段是高明了很多。当初无论如何都编不圆的“绝食抗议的学生怎样变成焚烧军车的暴徒”的故事,现在通过“欲擒故纵”,一下子变得名正言顺。高!实在是高!
以上只是一些想象和推断。但愿上面说的都不是真的。因为,如果政府真的是欲擒故纵,故意纵容暴徒行凶,那么那些无辜死难的人是不是可以算作被政府谋杀了呢?圣洁的奥运是不是也为了中国政府的脸面,而被染上了无辜者的鲜血呢?
最近报纸上又说甘肃也发生暴乱……不知为什么各地都像凑热闹般发生暴乱……希望维持治安的单位负起责任,“预防犯罪为主,打击犯罪为辅”,不要为了能够名正言顺地以暴治暴而纵容暴力,不要让无辜者不必要的流血,不要为政府的任何韬晦谋略牺辜的生命。